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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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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4版)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就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分析,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假设条件不构成任何预测及承诺事项,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情况为准,具体假设如下:

1. 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和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 假设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于2018年5月底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 假设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金额为27.58亿元(不考虑发行费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 假设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43元。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初始转股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 假设2017年全年实现的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017年1-9月该等数据的年化值,分别假设2018年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2017年下降10%、持平和增长10%。该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 本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影响;

7. 假设公司2017年现金分红为当年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10%,现金分红时间为次年6月份。2017年派发现金股利金额仅为预计数,不构成对派发现金股利的承诺;

8. 在测算公司本次发行后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不考虑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分拆增加的净资产,也未考虑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9. 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以及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费用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的前提下,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二、关于本次发行可转换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可转债未来转股将使得公司的股本规模及净资产规模相应增加。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可能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得以体现,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转换债券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布局完整产业链,促进公司战略实现

在国家十三五规划指引下,公司根据自身情况提出了“生产研发型企业向创新创造型企业转型、产品供应商向全价值链集成服务商转型、制造型企业向平台服务型企业转型、本土企业向国际化企业转型”的发展战略。一方面,通过创新驱动,持续提升创新创造能力,引领光通信产业链核心技术突破,加快在智能电网、海洋工程、超高压及特种电缆等领域的技术研发和产业规模的投资,打造最具竞争力的光通信和电力传输行业龙头企业之一;另一方面,积极参与“宽带中国、智慧城市、大数据、网络安全、互联网+、新能源、特高压电网、海洋工程、全球能源互联网”等重大规划及重大工程,延伸公司产业链、加速国际化发展。推进公司向科技创新型、服务平台型公司发展,培育构建着眼于长远的公司新商业业态发展模式。

全球主要国家的光网络建设导致光纤市场持续供不应求,国际市场光纤价格持续上涨。在国内,运营商光纤光缆集采招标量同比快速增长,采购价格也大幅上升。公司为国内少数几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光棒生产能力的公司之一,光纤、光缆产品竞争优势明显,供不应求。

光伏产业是半导体技术与新能源需求相结合产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也是当前国际能源竞争的重要领域。2016年,我国光伏产业延续了回暖态势,产业总产值达到3,360亿元,同比增长27%,整体运行状况良好。从全球可再生能源发展态势看,光伏产业仍是各主要国家发展的重点领域。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一代光纤预制棒扩能改造项目为公司的主营业务,扩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光棒生产,有利于提升核心竞争力,抓住光通信产业发展机遇;东营市河口区春兴盐场100MW生态高效渔光互补示范基地项目是外延发展的实现,通过在新能源领域的尝试,进一步延伸公司电力传输业务产业链,促进公司转型战略。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应了行业发展趋势,符合公司的定位和发展战略,实施将有利于巩固公司现有的市场地位。

(二)募投项目回报前景良好

本次募集资金除补充流动资金外,将用于新一代光纤预制棒扩能改造项目、东营市河口区春兴盐场100MW生态高效渔光互补示范基地项目。上述项目实施后将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尽管根据测算,本次发行在未来转股时,可能将对公司的即期回报造成一定摊薄影响,但通过将募集资金投资于前述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的逐步释放,在中长期将有助于公司每股收益水平的提升,从而提升股东回报。

(三)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具有渐进性

近年来公司通过固定资产投资、对外股权投资等方式,不断完善产业链,实现整体规模和经营业绩的较好增长。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并为更快更好地实现战略目标,公司将在经营过程中持续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对于资金的需求也将不断增加。

本次可转债发行时不直接增加股本,发行后的转股期限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转股期限较长,在此期间各投资者按各自意愿分批进行转股和交易,本次可转债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具有渐进性。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一代光纤预制棒扩能改造项目为公司原有光通信产业上游原材料光纤预制棒的扩产,有利于提升核心竞争力,提升行业影响力;东营市河口区春兴盐场100MW生态高效渔光互补示范基地项目为开发光伏电站,本项目实现公司业务在电力电缆产业链上的进一步延伸,是公司对能源互联网产业进行战略布局的重要举措。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巩固公司现有的市场地位,符合公司的定位和发展战略。

五、公司从事募集资金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所涉及的募投项目,均具备良好的实施基础。

(一)新一代光纤预制棒扩能改造项目

公司是世界知名的、产业链最为完整的通信行业主力供应商之一,是国内较早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规模化生产光纤预制棒的企业之一,目前已具备年产上千吨光纤预制棒的生产能力,连续多年参与、牵头制定行业标准引领国内行业发展,拥有实力较强的管理、研发和技术团队,为本次光棒的扩产打下扎实基础。

随着“互联网+”、“宽带中国”、“5G 建设”以及“一带一路”等政策的持续推进,光通信投资规模将持续扩张,市场对光纤光缆的需求量呈迅猛增长趋势,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较高的市场保障。

(二)东营市河口区春兴盐场100MW生态高效渔光互补示范基地项目

公司是国内电力电缆产品的主力供应商之一,具有丰富的风电、光伏用电缆的生产制造经验,近年来,为顺应新能源电力的市场需求,更是积极开拓和参与新能源相关业务。在光伏用电缆方面,研制和生产了具备抗臭氧、抗紫外线、耐酸碱、耐高温严寒、无卤、阻燃等特性的光伏电缆,并通过了德国TüV认证。公司的中低压电缆、光伏电缆、通讯电缆等产品曾于2015年成功中标中兴能源巴基斯坦旁遮普省900MW光伏电站项目,该项目是“一带一路”重点开局工程之一,是全球最大单体太阳能发电项目。2016年以来,公司通过收购福州万山电力咨询有限公司和福建亿山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快速地将电缆产品制造延伸至电力工程设计和施工的服务领域,并开始积极拓展电力EPC业务,在电力传输业务方面大力推进“产品供应商”向“全价值链集成服务商”的延伸和转型。此外,公司也正在组建光伏电站建成投入运营后的运维队伍。公司在电力工程设计和施工、光伏电缆产品制造等领域的积累为光伏电站建设打下了良好的人员和技术基础。

本项目已获得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出具的《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关于东营羲和新能源有限公司河口街道办100兆瓦地面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方案的批复》。此外,近年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就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亦为本东营市河口区春兴盐场100MW生态高效渔光互补示范基地项目建成后投入运营提供了较高的市场保障。

五、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的措施

公司对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防范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一)推进主业发展,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公司主营业务涵盖光通信和电力电缆两大行业,能同时在光通信、电力电缆两大领域为客户提供系统解决方案。

公司将继续加强研发投入,优化升级产品结构,不断推出满足行业与市场需求的产品,增强在行业内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受中国制造 2025、宽带中国、网络强国战略的实施的推动,光纤行业将依然保持需求旺盛的局面。公司将充分发挥企业比较优势,承担行业责任,发展新一代的光纤预制棒,实现光纤预制棒的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推动产业的健康、绿色、可持续发展,保障国家战略的有效实施。

公司将继续向电力高端制造发展,继续扩大公司特高压输电工程、特种导线业务的优势,继续开拓电力EPC业务,增加光伏发电、海上风力发电等新能源电力投入,与电缆制造业务、海洋工程业务相互协同,提升综合竞争力。

公司将建设海洋工程产业链,推动公司通信业务从陆地走向海洋,从海底光缆生产、销售向上游拓展海洋装备、工程设计,向下游发展海洋工程总包服务、海洋数据采集及大数据服务,积极参与国家智慧海洋工程建设,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治理的最新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和执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公司运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之间权责明确,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制衡、相互协调。公司完善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内部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企业管理效能,加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三)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制定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的监督。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配合存放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严格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并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建设,尽快产生效益回报股东。

(四)贯彻股利分配政策,保证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利润分配政策,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原则、实施现金分红条件、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分配利润期间间隔和比例及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等条款。公司将践行与投资者“双赢”的理念,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切实履行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承诺内容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为本次融资所做填补回报的措施相挂钩。

2. 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亨通光电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亨通光电利益。”

3. 公司实际控制人崔根良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亨通光电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亨通光电利益。”

至亨通光电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上述承诺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如上述承诺主体违反其作出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相关承诺,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承诺主体的失信行为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487 证券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17-120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2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2月18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开发区亨通路100号公司1号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2月17日

至2017年12月18日

投票时间为:2017年12月17日下午15:00至2017年12月18日下午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17年11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2017年11月30日上传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相关公告。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议案3、议案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 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 2017年12月17日 15:00 至 2017 年12月18日 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 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www.chinaclear.cn)投票表决。

2、投资者办理网络投票业务前,需尽可能对相关证券账户提前开通中国结 算网络服务功能,开通网络服务功能的方式如下:

第一步:访问中国结算网站(网址同上),点击右上角“注册”,填写姓名/ 名称、身份证件号码、深市证券账户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并设置网络用户名及网络服务密码;提交并注册成功后,投资者填注的手机号将收到一个 8 位数字 校验号码;

第二步:在证券交易时间通过证券公司自助交易平台(如交易软件、电话委 托交易系统等)以买入证券的方式,输入证券代码(369991,简称“中登认证”)、 购买价格(密码激活为 1.00 元)、委托数量(短信收到的 8 位校验号码),提交 报盘指令;

第三步:网络服务密码当日激活后,投资者可使用注册时填注或设置的证券 账户号/网络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并可将与该深市账户同 属于同一“一码通”账户下的沪市账户等其他证券账户进行网上关联,开通该“一 码通”账户下全部证券账户的网络服务功能。

投资者除可通过上述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外,也可选择至其托管券商营业 部提交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申请通过统一账户平台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 或选择先在中国结算网站注册后再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至网上选定的证券公 司营业部等机构办理身份认证开通网络服务功能。仅持有沪市账户的投资者仅可 通过上述后两种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结算网站 (www.chinaclear.cn),点击“投资者服务专区-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业务办理- 投资者业务办理”查询,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7 年 12月15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的复印件,委托代理人

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的复印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的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

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洪叶 刘薇

联系电话:0512—63430985

传 真:0512—63092355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开发区亨通路100号亨通光电董事会办公

邮 编:215200

(二)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

按当日通知进行。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2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17-121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质押及质押登记解除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29日收到公司股东崔根良先生通知:

崔根良先生于2015年9月7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的12,000万股(原质押股份为4,000万股, 2015年9月24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转增后,4,000万股公司股票增至12,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82%)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质押期限为2015年9月10日至2018年9月10日,质押登记日为2015年9月7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编号:2015-095号)

2017年11月28日,崔根良先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该部分股权其中7,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2%)的质押登记解除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崔根良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270,971,7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3%。其中用于质押的股份数量为102,371,7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3%,占崔根良先生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7.78%。

2017年11月29日,亨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的1,3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质押期限为2017年11月24日至2018年12月31日,质押登记日为2017年11月29日,上述股权质押登记相关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亨通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143,835,0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58%。其中用于质押的股份数量为6,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占亨通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47.28%。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