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井神股份公告编号:临2017-066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5月31日起停牌,公司于2017年6月1日发布了《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临2017-031)。2017年6月14日发布了《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临2017-035)。停牌期间,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根据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17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相关内容已于2017年10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披露。
2017年11月7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230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中介机构、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等各方共同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关于《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中介机构核查意见及修订后的重组预案等相关文件,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11月15日开市起复牌。
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继续积极推进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工作,截至本公告日,审计工作已基本完成,正在履行审计机构内部审核流程;重大资产重组涉及标的资产的评估报告尚在申请江苏省国资委评估备案;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已基本完成现场的尽职调查工作,正在进行相关申报材料的制作工作。待各中介机构完成各自内部审核流程、评估报告获得江苏省国资委评估备案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及重组相关事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重组方案经江苏省国资委同意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组能否获得上述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披露的《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之“重大风险提示”内容,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有关本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