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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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12-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17-114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减、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11月29日—2017年11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29日下午15:00至2017年11月30日下午15:00期间。

2、会议地点:浙江省义乌市义亭镇姑塘工业小区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林振发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05,146,2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85%。

其中:通过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05,146,2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85%。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现场会议由副董事长林振发先生主持,公司相关董事、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二、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累积投票制选举,朱俭勇先生、朱俭军先生、朱根喜先生、林振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中:

1.01选举朱俭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获得选举票数 105,146,217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选举票数1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02选举朱俭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获得选举票数 105,146,217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选举票数1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03选举朱根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获得选举票数 105,146,217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选举票数1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04选举林振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获得选举票数 105,146,217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选举票数1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累积投票制选举,王方明先生、周伟良先生、金浪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

2.01选举王方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获得选举票数 105,146,217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选举票数1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02选举周伟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获得选举票数 105,146,217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选举票数1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03选举金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获得选举票数 105,146,217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选举票数1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上述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换届选举后,徐为民先生、周虹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经累积投票制选举,俞志霞女士、陈科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其中:

3.01选举俞志霞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获得选举票数 105,146,217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选举票数1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02选举陈科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获得选举票数 105,146,217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选举票数1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监事会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修订相关〈公司章程〉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146,217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议案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胡华伟、陆宏宇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17-115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11月2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讯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7年11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到会董事7名,其中董事朱俭勇先生、朱俭军先生、独立董事周伟良先生采取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副董事长林振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朱俭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止(简历详见附件一)。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朱俭军先生、林振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止(简历详见附件一)。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3、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以下人员为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止,具体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由朱俭勇先生、朱俭军先生、周伟良先生组成,其中朱俭勇先生为会议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由金浪先生、朱根喜先生、王方明先生组成,其中金浪先生为会议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由周伟良先生、林振发先生、金浪先生组成,其中周伟良先生为会议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王方明先生、朱俭军先生、金浪先生组成,其中王方明先生为会议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4、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朱俭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止(简历详见附件一)。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5、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陈斌先生、廖文锋先生、刘德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止(简历详见附件一)。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次换届选举后,公司原副总经理何亚娟女士、胡森明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但其仍将在公司继续工作,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6、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周喜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止(简历详见附件一)。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7、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廖文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止(简历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一)。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8、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翁永华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止(简历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二)。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9、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陈代星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止(简历详见附件二)。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2月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日

附件一:董事长、副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朱俭勇先生:196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农技师。历任上海富越铭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华富企业有限公司(Worldfaith Enterprises Limited)董事、上海新天舜华有限公司董事、新天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新疆中新资源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任华统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义乌市华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浙江绿发饲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义乌市华统养殖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市华统食品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富国超市有限公司监事、义乌市华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金华市华统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义乌华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义乌华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义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四川成都龙泉驿稠州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云南安宁稠州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浙江龙游义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仪征中油昆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义乌市华统进出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义乌华统食品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省义乌市食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新疆天山天池富源文化旅游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三亚牙龙湾海辉渡假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三亚亚龙湾海景国际酒店有限公司董事长、新疆新天天池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渊奥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国际俱乐部有限公司董事、杭州香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海信旅业有限公司董事、胡汉辉集团(海南岛)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晋辉有限公司董事、浙江良牧饲料原料采购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理事、浙江华贸肥料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华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朱俭勇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华统集团有限公司60%的股权,华统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75,545,560股股份。另外华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义乌市华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41.13%的股权,义乌市华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5,297,088股股份。其与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朱俭军先生、董事朱根喜先生为兄弟关系,监事俞志霞女士在华统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职务。除此外,朱俭勇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朱俭勇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朱俭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朱俭军先生: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兼任义乌市华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绿发饲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义乌市绿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义乌市华统养殖有限公司董事、义乌华农家禽屠宰有限公司董事、浙江绿发农牧机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湖州南浔华统肉制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金华华统食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台州市路桥区商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台州华统食品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苏州市华统食品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浙江富国超市有限公司董事、义乌市华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义乌市薏仙蔻化妆品有限公司监事、台州市路桥区志同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华康肉制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正大饲料(义乌)有限公司监事、苍南县华统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华统牧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江苏华统饲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仙居华统种猪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三亚牙龙湾海辉度假村有限公司董事、三亚亚龙湾海景国际酒店有限公司董事。

朱俭军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华统集团有限公司40%的股权,华统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75,545,560股股份。另外华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义乌市华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41.13%的股权、朱俭军先生持有义乌市华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4.03%的股权,义乌市华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5,297,088股股份。其与公司董事朱俭勇先生、董事朱根喜先生为兄弟关系,监事俞志霞女士在华统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职务。除此外,朱俭军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朱俭军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朱俭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林振发先生:1955年生,台湾籍,大专学历。历任台湾南亚塑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研发部工程师、台湾卜蜂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部及行销部经理,现任甲统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浙江富国超市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分众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大创精密装备(安徽)有限公司董事长、甲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浙江华贸肥料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德牧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林振发先生截至目前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境外法人股东甲统股份企业有限公司75.50%的股权,甲统股份企业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24,303,469股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林振发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林振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斌先生: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历任浙江义乌华统饲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浙江绿发饲料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仙居绿发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陈斌先生截至目前持有义乌市华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1.61%的股权,义乌市华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5,297,088股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陈斌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陈斌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德林先生: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历任本公司主任、副总经理、苏州市华统食品有限公司筹建组组长、湖州南浔华统肉制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台州市华统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苏州市华统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德林先生截至目前持有义乌市华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2.42%的股权,义乌市华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5,297,088股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刘德林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刘德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喜华先生: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江西省湖口县流泗粮管所任科员、副所长、浙江义乌华统肉制品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本公司财务总监、本公司财务副总监。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周喜华先生截至目前持有义乌市华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2.42%的股权,义乌市华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5,297,088股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周喜华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周喜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廖文锋先生:198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华统集团有限公司融资专员、财务部副经理、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廖文锋先生截至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廖文锋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廖文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廖文锋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79-89908661 传真:0579-89907387

电子邮箱:lysn600@163.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义乌市义亭镇姑塘工业小区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二: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简历

翁永华先生: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金华市宏昌电器有限公司科员、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翁永华先生截至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翁永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翁永华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79-89908661 传真:0579-89907387

电子邮箱:zjwyh2017@126.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义乌市义亭镇姑塘工业小区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陈代星先生: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历任华鸿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主管、义乌市中宝塑胶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本公司财务经理、本公司审计部负责人、总裁办副主任,现任本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陈代星先生截至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陈代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17-116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11月2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讯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7年11月3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俞志霞女士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俞志霞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止(俞志霞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2月1日

附件:俞志霞女士简历

俞志霞女士: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浙江王斌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会计、华统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华统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浙江华贸肥料有限公司监事、浙江华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三亚牙龙湾海辉度假村有限公司董事、三亚亚龙湾海景国际酒店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俞志霞女士截至目前持有义乌市华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1.61%的股权,义乌市华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5,297,088股股份。俞志霞女士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朱俭勇先生、董事兼总经理朱俭军先生控制的华统集团有限公司(华统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担任副总经理职务。除此外,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俞志霞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俞志霞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