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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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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12-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69 证券简称:银鸽投资 公告编号:临2017-101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有关董事会决议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27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向董事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7年11月30日上午10:00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东路6号公司科技研发大厦5楼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其中董事顾琦、封云飞、孟灵魁以现场方式参加会议,其余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顾琦召集召开。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资产质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资产质押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资产抵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资产抵押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和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由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和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由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关联董事顾琦、封云飞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关联董事顾琦、封云飞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69 证券简称:银鸽投资 公告编号:临2017—102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27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向监事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7年11月30日上午11:00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东路6号公司科技研发大厦5楼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胡志芳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召开。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和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由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外提供的反担保,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资金融入方,向融资担保方提供的反担保,是正常的商业行为,有利于满足公司自身经营与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进行上述业务并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和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由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漯河银鸽生活纸产有限公司拟向四川银鸽竹浆纸业有限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采购额度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日常经营行为,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2,3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 600069 证券简称:银鸽投资 公告编号:临2017-103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提供资产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资产质押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资产质押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健康平稳运营,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资金需要,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办理最高余额不超过1.4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包含但不限于各类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银行保函、贸易融资、进口信用证、进口押汇、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等的敞口部分),授信期限一年,期间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将以公司持有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7,049,619股的股权为上述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质押担保,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质押资产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资产质押事项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授信金额以公司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资产质押事项为公司正常银行授信所需,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本次公司质押资产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资产质押。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 600069 证券简称:银鸽投资 公告编号:临2017-104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资产抵押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资产抵押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资产抵押的的情况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以持有的对子公司漯河银鸽生活纸产有限公司2.25亿元应收款项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申请不超过2亿元融资,由公司作为此笔融资项下债务人漯河银鸽生活纸产有限公司的共同债务人,同时由公司以土地房产作抵押担保,融资期限为3年,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次融资抵押物为公司第二生产基地的漯国用(2005)第001561号土地使用权及漯房权证经济开发区字第20110011490号---第20110011500号、第20110011502号、第20110011504号--第20110011506号共计十五幢房产。

融资抵押物明细如下: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资产抵押融资事项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融资金额以公司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以持有的对子公司漯河银鸽生活纸产有限公司2.25亿元应收款项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申请不超过2亿元融资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本次公司抵押资产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 600069 证券简称:银鸽投资 公告编号:临2017-105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和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

并由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化工担保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能源化工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金额为6,000万元(人民币,下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为能源化工担保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0万元(不含本次)。

●本次担保为反担保。

●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一、申请授信及反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满足经营与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漯河银鸽生活纸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鸽生活纸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净额0.3亿元,授信品种包含但不限于各类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银行保函、贸易融资、进口信用证、进口押汇、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等的敞口部分,授信期限为12个月。能源化工担保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担保。为支持银鸽生活纸公司的经营发展,根据能源化工担保公司的要求,公司拟为银鸽生活纸公司就上述授信事宜向能源化工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二)为满足经营与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华夏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净额0.3亿元,授信品种包含但不限于各类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银行保函、贸易融资、进口信用证、进口押汇、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等的敞口部分,授信期限为12个月。能源化工担保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担保,公司以自有机器设备对能源化工担保公司提供抵押反担保。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事项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内容以公司签订的合同为准。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和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由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由于能源化工担保公司系公司原间接控股股东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顾琦、封云飞回避了上述议案的表决。

上述议案还须经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被反担保人暨关联方介绍

(一)被反担保人暨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担保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5991242606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张志杰

5、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12年06月26日

7、住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与商务西三街交叉口国龙大厦第10层

8、经营范围: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符合规定的自有资金投资,融资咨询等中介服务(有效期限:至二○一五年六月十日),财务顾问等管理咨询服务。

9、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6 年12 月31 日,能源化工担保公司总资产115,858.84万元,总负债4,406.88万元, 流动负债4,406.88万元,净资产111,451.96万元,营业收入5,107.44万元,净利润3,290.70万元。

截止2017 年10月30 日,能源化工担保公司总资产111,213.80万元,总负债3,605.66万元, 流动负债3,605.66万元,净资产107,608.14万元,营业收入2,535.76万元,净利润1,480.85万元。

(二)被反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能源化工担保公司系公司原间接控股股东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关系图如下: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年初已将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转让给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深圳市鳌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三、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为银鸽生活纸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反担保

鉴于能源化工担保公司为银鸽生活纸公司在华夏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0.3亿元提供担保,公司就上述授信事宜向能源化工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主要内容如下:

1、反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2、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时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贰年止。

3、反担保范围:能源化工担保公司代偿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务本金、利息(含罚息及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贷款银行实现债权的费用)、代偿后追偿时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变卖费、提存费、拍卖费、应缴纳的税费、交易手续费、保全费、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代偿资金占用损失(自代偿之日起按日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及其他约定费用。

(二)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反担保

鉴于能源化工担保公司为公司在华夏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0.3亿元提供担保,公司就上述授信事宜向能源化工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主要内容如下:

1、反担保方式:公司以合法所有的机器设备抵押为能源化工担保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反担保。

2、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时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贰年止。

3、反担保范围:能源化工担保公司代偿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含罚息及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贷款人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能源化工担保公司为代偿追偿、实现反担保权利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变卖费、提存费、拍卖费、应缴纳的税费、交易手续费、保全费、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抵押权人因本次担保事宜的其他支出等。

上述担保事项尚未签署反担保合同,具体内容以签署合同为准。

四、担保累计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000万元,占2016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47%,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000万元,占2016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47%。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及违规担保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能源化工担保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银鸽生活纸公司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能源化工担保公司的要求,公司就上述授信事宜拟向能源化工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为关联方提供反担保遵循客观、公平、对等的原则;其中银鸽生活纸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9.95%股权,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河南银鸽工贸有限公司持有银鸽生活纸公司0.05%的股权,公司能实时监控控股子公司银鸽生活纸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本次为银鸽生活纸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向担保方能源化工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有利于该公司的生产经营发展,不会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经公司董事会核实,被担保方能源化工担保公司业务广泛、经营稳定、资产安全性高,同意为能源化工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反担保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赵海龙、刘汴生、陶雄华、金焕民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审阅了本次关联交易的有关文件资料,四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反担保事项的产生是因能源化工担保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致,公司向能源化工担保公司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是正常的商业行为,体现了风险共担的公平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七、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本次反担保事项的产生是因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致,公司向能源化工担保公司提供相应的反担保,体现了风险共担的公平原则,同意公司进行本次反担保事项。

八、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外提供的反担保,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资金融入方,向融资担保方提供的反担保,是正常的商业行为,有利于满足公司自身经营与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进行上述业务并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九、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4、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5、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担保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和财务报表;

6、《抵押反担保合同》(文本)、《保证反担保函》(文本)。

特此公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 600069 证券简称:银鸽投资 公告编号:临2017—106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关联交易内容:公司控股子公司漯河银鸽生活纸产有限公司对四川银鸽竹浆纸业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增加2,300万元。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加额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属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必要的、持续性业务,对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不利影响,对本公司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无不利影响。

一、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7年10月12日、10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四川银鸽竹浆纸业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将四川银鸽竹浆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银鸽公司”)73.81%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鸽集团”)。四川银鸽公司现已完成该项股权转让事项的变更登记手续,四川银鸽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银鸽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与四川银鸽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目前,公司控股子公司漯河银鸽生活纸产有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拟自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之日起至本年年底向四川银鸽公司采购原材料,经初步预测,漯河银鸽生活纸产有限公司对四川银鸽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2,300万元,预计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2,300万元。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17年11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顾琦、封云飞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在该项议案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前,已提交独立董事审议并由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控股子公司漯河银鸽生活纸产有限公司拟向四川银鸽竹浆纸业有限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采购额度的关联交易事项是满足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子公司的发展;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增加2017年度与四川银鸽竹浆纸业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3、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漯河银鸽生活纸产有限公司拟向四川银鸽竹浆纸业有限公司增加采购额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增加2017年度与四川银鸽竹浆纸业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4、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漯河银鸽生活纸产有限公司拟向四川银鸽竹浆纸业有限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采购额度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日常经营行为,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2,300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 四川银鸽竹浆纸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500204734487D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王修朋

5、注册资本:270,665,961.28元

6、成立日期:1996年12月23日

7、住所:泸州市纳溪区渠坝乡双桥

8、经营范围:制造、销售:纸张、纸制品、纸浆;纸张、纸浆和本企业生产所需设备及零配件的进出口经营业务(国家限制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东情况:银鸽集团持有四川银鸽公司73.81%股权,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四川银鸽公司26.11%股权

10、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四川银鸽公司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为93,945.70万元,净资产为9,591.68万元,营业收入为19,710.64万元,净利润为-6,892.10万元。

(二)与关联人的关系

银鸽集团持有四川银鸽公司73.81%股权,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四川银鸽公司26.11%股权,银鸽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原间接控股股东。公司与四川银鸽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主要涉及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漯河银鸽生活纸产有限公司拟向四川银鸽公司采购原材料方面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行为,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价格和公开、公平、公正及合理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交易事项公允、合法,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69 证券简称:银鸽投资 公告编号:临2017—107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今日收到董事会秘书钟达飞先生的书面辞呈。钟达飞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前述辞呈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钟达飞先生离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在未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暂由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罗金华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钟达飞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谨向钟达飞先生在任职期间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罗金华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东路6号银鸽科技研发大厦

邮箱:luojinhua@yinge.cn

电话:0395-5615567

特此公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