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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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2017-12-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288 证券简称:农业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7-034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2月15日

3. 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已于2017年10月11日公告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于2017年11月11日公告了《关于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延期公告》。持有本行40.03%股份的股东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金公司”),于2017年11月28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本行董事会。本行董事会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汇金公司于2017年11月28日提请本行股东大会选举张定龙先生、陈剑波先生、徐建东先生继续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本行董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及本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将汇金公司的上述临时提案提交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议案经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张定龙先生、陈剑波先生、徐建东先生的非执行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开始计算。

张定龙先生的简历如下:张定龙,男,1956年5月出生,中央民族大学法学博士。现任职于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1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曾任中央书记处农村政策研究室、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联络室课题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国务院研究室农村经济研究司处长、副司长,国务院研究室秘书司司长,广西自治区玉林地委副书记(挂职),国务院研究室秘书司司长、保密委副主任、机关工会主席。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

陈剑波先生的简历如下:陈剑波,男,1963年4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博士。现任职于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1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曾任中央书记处农村政策研究室、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发展研究所企业研究室助理研究员、副处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处长、研究员,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村一组巡视员。

徐建东先生的简历如下:徐建东,男,1963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现任职于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2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曾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市场汇价处副处长,国际收支司银行外汇收支管理处处长,国际收支司副巡视员,吉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副巡视员。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本行于2017年10月11日公告的《关于召开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会议审议事项及于2017年11月11日公告的《关于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延期公告》的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7年12月15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乙18号本行总行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2月15日

至2017年12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有关董事会、监事会审议上述议案的情况,请参见本行于2017年7月25日、2017年8月31日、2017年10月10日和2017年11月3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及监事会决议公告。

上述第1项至第7项议案内容请见本行于2017年10月1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第8项至第10项议案内容请见本公告第二项说明。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五) 其他事项

补充临时提案后,本次股东大会的补充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和股东代理人需持有本行于2017年10月11日公告的《关于召开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第五项规定的资料以及本公告所附的补充授权委托书进行会议登记。如本行股东于《关于召开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所附的授权委托书和本公告所附的补充授权委托书中委任不同的股东代理人出席临时股东大会,而不同股东代理人同时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则以《关于召开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所附的授权委托书中所委任的股东代理人进行的投票为准。H股股东参会事项请参见本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及本行网站上发布的本次股东大会补充通告和通函。

除上述内容外,本行于2017年10月11日公告的《关于召开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会议审议事项及于2017年11月11日公告的《关于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延期公告》的通知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附件: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授权委托书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30日

附件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授权委托书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2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备注:

1. 委托人应在本补充授权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补充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 本补充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 请将本补充授权委托书复印件于2017年12月14日14点30分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在出席会议时需出具原件。

4. 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