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12月1日

查看其他日期

创金合信睿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7-12-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基金管理人: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创金合信睿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851号文准予注册。

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以运作周期和到期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

本基金以36个月为一个运作周期,每个运作周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每个到期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36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止。

本基金自每个运作周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到期开放期,第一个到期开放期的首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36个月以后的月度对日,第二个及以后的到期开放期的首日为上一个到期开放期结束日次日的36个月后的月度对日,以此类推。本基金的每个到期开放期为5至20个工作日,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到期开放期前公告说明。在到期开放期间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本基金的每个运作周期以封闭期和期间开放期相交替的方式运作,共包含为6个封闭期和5个期间开放期。在每个运作周期中,第一个期间开放期的首日为该运作周期首日的6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第二个期间开放期的首日为该运作周期首日的12个月后的月度对日,之后依次类推。本基金的每个期间开放期为5至10个工作日,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个期间开放期前公告说明。在期间开放期间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在每个运作周期内,除期间开放期以外,均为封闭期。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也不上市交易。

如封闭期或运作周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如开放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赎回业务,或依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发生基金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开放期将按暂停申购、赎回的期间相应延长。前述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4、本基金将自2017年12月4日至2018年1月3日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直销柜台及微信直销平台)和非直销渠道公开发售。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7、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及基金管理人微信直销平台认购,单个基金帐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每笔最低金额为1元(含认购费),实际操作中,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认购,单个基金账户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50,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0元(含认购费)。

单一投资人累计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基金全部累计认购金额的50%,基金管理人于募集期结束后,对单一投资人累计认购金额超过本基金全部认购金额的50%的部分,确认为无效。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8、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已经有该类账户的投资者不须另行开立。

9、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0、销售机构对投资者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了认购申请,认购申请成功与否及其确认情况应以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投资者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第2个工作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确认情况和认购的基金份额。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介上的《创金合信睿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cjhxfund.com)。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了解本公司的详细情况和本基金发售的相关事宜。

12、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68-0666咨询购买事宜。

13、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基金的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4、风险提示: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与本基金投资金融衍生品、资产支持证券等特定品种相关的特定风险,如与投资金融衍生品相关的基差风险、保证金风险、第三方风险,以及与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与本基金定期开放机制相关的流动性风险、错过开放期的风险以及投资者赎回款项被延缓支付的风险;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回报可能低于业绩比较基准的风险等。特别的,出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目的,本基金为保障基金资产组合的流动性与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净赎回需求相适配,还将在特定环境下启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敬请投资人详细阅读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以便全面了解本基金运作过程中的潜在风险。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本基金以36个月为一个运作周期,以运作周期和到期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每个运作周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每个到期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36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止。本基金的每个运作周期以封闭期和期间开放期相交替的方式运作,共包含为6个封闭期和5个期间开放期。在每个运作周期中,第一个期间开放期的首日为该运作周期首日的6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第二个期间开放期的首日为该运作周期首日的12个月后的月度对日,之后依次类推。本基金的每个期间开放期为5至10个工作日,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个期间开放期前公告说明。在期间开放期间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在每个运作周期内,除期间开放期以外,均为封闭期。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也不上市交易。

(下转2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