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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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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2017-12-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8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陈胜先生通知,获悉陈胜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陈胜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票5,057.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0%,经本次解除质押后,陈胜先生累计质押股份4,941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7.69%,占公司总股本的7.33%。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9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进展公告

股东陈胜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日接到公司股东陈胜先生减持股份的通知,自2017 年 11 月 3日起至2017 年 12 月 1日,陈胜先生因其个人资金需求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股份总数量为 13,3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7%;本次减持后,陈胜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0,57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0%。

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票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80);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陈胜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减持计划等相关事项公司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涉及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3、公司自上市以来,陈胜先生就所持股份作出的相关承诺如下:

(1)2011年11月18日,陈胜先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事项: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陈胜先生已履行完毕上述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2)2015年6月30日,陈胜先生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事项:所认购的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自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的锁定期内不得转让。

截至本公告日,陈胜先生一直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不涉及其所认购的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三、备查文件

1、《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80)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