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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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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12-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德豪润达 编号:2017—69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1月29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2017年12月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的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2017年10月实施了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8,320,000股(面值1元),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增加人民币368,320,000元,即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396,4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1,764,720,000元;公司股份总数相应增加368,320,000股,即公司股份总数由1,396,400,000股变更为1,764,720,000股。上述发行结果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698号)验证。

公司据此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第六条、第十九条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的规定条款,修订内容如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71)。

3、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72)。

4、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73)。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74)。

6、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给另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将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给另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75)。

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7年12月19日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会议提交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76)。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德豪润达 编号:2017—70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1月29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2017年12月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通过向子公司蚌埠三颐半导体、大连德豪光电现金增资的方式具体组织实施募集资金项目,符合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相关安排,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蚌埠三颐半导体、大连德豪光电增资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LED倒装芯片项目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没有超过6个月,本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LED倒装芯片项目的自筹资金93,982,612.25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会计谨慎性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德豪润达 编号:2017—71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德豪润达”)于2017年12月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现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65号)的核准,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五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368,320,000股,发行价格5.4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77,6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0,877,753.9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69,099,846.04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10月19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698号)。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日期为2017年11月6日。

二、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一)增资对象及金额

根据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0万元(含发行费),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公司将通过向蚌埠三颐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三颐半导体”)、大连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德豪光电”)现金增资的方式具体组织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将募集资金净额1,969,099,846.04元按照75%、25%的比例分配至LED倒装芯片项目、LED芯片级封装项目,即分别使用1,476,824,884.53元、492,274,961.51元对蚌埠三颐半导体、大连德豪光电进行增资。

(二)增资对象已履行的内部审批程序

(1)蚌埠三颐半导体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蚌埠三颐半导体针对本次增资事项于2017年11月15日召开了股东会,并形成如下决议:

①根据安徽鑫诚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蚌埠三颐半导体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资产评估报告》[鑫诚评字(2017)第64号],截止2017年9月30日,蚌埠三颐半导体净资产账面值为150,016.89万元,评估值为150,389.73万元。

同意德豪润达以1,476,824,884.53元对公司进行增资,该增资以蚌埠三颐半导体经评估的净资产价值150,389.73万元为依据,按每股净资产1.03元增资,其中,1,433,810,568元计入注册资本,43,014,316.53元计入资本公积。

②其他股东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愿放弃本次同比例增资的权利。

(2)大连德豪光电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大连德豪光电针对本次增资事项于2017年11月15日召开了股东会,并形成如下决议:

同意德豪润达以492,274,961.51元对公司进行增资,其中,492,000,000.00元计入注册资本,274,961.51元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股东德豪(大连)投资有限公司、威斯达电器(中山)制造有限公司自愿放弃认购本次增资。

(三)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完成前后,蚌埠三颐半导体、大连德豪光电的股权情况如下:

增资前:

增资后: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蚌埠三颐半导体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蚌埠市高新区天河路东侧姜桥路南侧(蚌埠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内)

法定代表人:李良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00097872082D

注册资本: 1,460,000,000元

经营范围:LED芯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

股东情况: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8.493%;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7.808%;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3.699%。

主要财务数据:

针对本次增资事项,安徽鑫诚会计师事务所对蚌埠三颐半导体截止2017年9月30日的资产、负债及净资产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蚌埠三颐半导体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皖鑫所审专字【2017】277号)。截止2017年9月30日,蚌埠三颐半导体资产总额为:375,294.28万元;负债总额为:225,277.39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50,016.89万元。

2、公司名称:大连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淮河东路157号

法定代表人:吴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13550635270T

注册资本: 727,500,000元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LED芯片、发光二极管、LED光源模组、发射管、LED半导体照明产品、LED装饰产品、LED灯具、LED显示屏、LED背光源、家用电器、电机、电子产品、电动器具、轻工产品、节能环保产品;从事上述产品的批发,从事上述产品相关的控制及软件系统、模具的研发、生产,并提供相应的技术咨询服务;LED显示屏租赁(外资比例低于25%)。

股东情况: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2.55%,德豪(大连)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4.98%,威斯达电器(中山)制造有限公司持股2.47%。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实施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募集的资金。公司本次通过向蚌埠三颐半导体、大连德豪光电现金增资的方式具体组织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稳步推进和实施,增强蚌埠三颐半导体、大连德豪光电的资本实力,改善公司整体财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

蚌埠三颐半导体、大连德豪光电为公司的子公司,本次增资不影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五、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一) 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通过向子公司蚌埠三颐半导体、大连德豪光电现金增资的方式具体组织实施募集资金项目,符合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相关安排,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蚌埠三颐半导体、大连德豪光电增资的事项。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通过向子公司蚌埠三颐半导体、大连德豪光电进行现金增资的方式具体组织实施募集资金项目,符合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相关安排,以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蚌埠三颐半导体、大连德豪光电进行增资的事项。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德豪润达本次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1,969,099,846.04元用于向子公司蚌埠三颐半导体和大连德豪光电进行增资,符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文件。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且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事项已经第五届第三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德豪润达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进行增资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公司章程》、《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德豪润达 编号:2017—72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德豪润达”)于2017年12月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93,982,612.25元置换公司已预先投入LED倒装芯片项目的自筹资金。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65号)的核准,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五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368,320,000股,发行价格5.4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77,6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0,877,753.9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69,099,846.04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10月19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698号)。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日期为2017年11月6日。

二、募集资金投向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及使用计划具体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若不能满足上述全部项目资金需要,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项目建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相应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董事会将利用自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并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金额及具体方式等事项进行适当调整。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及置换金额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LED倒装芯片项目进行了前期投入,截至2017年11月27日,本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LED倒装芯片项目的实际投资额及拟置换的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2017年11月27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LED倒装芯片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718号),鉴证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93,982,612.25元置换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LED倒装芯片项目自筹资金93,982,612.25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LED倒装芯片项目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没有超过6个月,本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LED倒装芯片项目的自筹资金93,982,612.25元。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鉴证报告,截止2017年11月27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LED倒装芯片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93,982,612.25元。本次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LED倒装芯片项目的自筹资金93,982,612.25元。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德豪润达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本保荐机构同意德豪润达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本公司《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专项意见》;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718号)。

特此公告。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德豪润达 编号:2017—73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12月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相关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概述

(一)变更原因

为了使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更加合理和规范,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方法进行变更。

(二)变更日期

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三)变更内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变更前:

(1)已逾期应收账款按账龄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并按以下标准计提坏账准备:

(2)其他应收款:按账龄特征划分为组合并按以下标准计提坏账准备:

变更后: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

除以上变更内容外,公司关于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的其他内容不变。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公司对上述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不涉及业务范围,无需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因未来期间公司应收款项余额难以预估,故无法预测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2017年度损益的影响金额。假设该会计估计在2016年12月31日已适用,公司基于2016年12月31日应收款项的余额及账龄结构进行测算,将减少公司2016年度净利润1238.58万元,占2016年经审计净利润3171.99万元的39.05%。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及审议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使财务报表可以更好地反映公司应收款项的资产价值,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会计估计的变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已经本公司于2017年12月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因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2016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影响比例不超过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董事会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会计谨慎性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德豪润达 编号:2017—74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以及补充公司营运资金的需要,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通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18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方案

(一)拟注册规模:拟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18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短期融资券期限:公司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为不超过365天。

(三)短期融资券发行日期: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两年)内,择机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

(四)短期融资券发行利率:公司本次申请发行的短期融资券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五)短期融资券发行对象:公司本次申请发行的短期融资券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发行。

(六)短期融资券发行方式:公司本次申请发行的短期融资券由承销机构以余额包销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七)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募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其他用途。

(八)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项

为确保本次短期融资券事项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并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负责办理与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申报、上市流通等相关事宜;

3、签署与本次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各项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等;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办理与本次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6、在监管部门对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发行条款等相关事项做适当修订、调整;

7、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或终止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工作;

8、本次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事项已经公司于2017年12月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两年内实施。因此,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事项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与本次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相关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德豪润达 编号:2017—75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给

另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德豪润达”)拟将全资子公司德豪润达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德豪国际”)100%股权转让给公司另一家全资子公司珠海德豪润达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德豪润达”)。本次股权转让采用平价转让方式进行,按香港德豪国际2017年9月30日的每股净资产进行计算,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00,074.94万元。转让完成后,香港德豪国际由本公司直接持股100%的子公司变为本公司间接持股100%的子公司。

2、公司于2017年12月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上述股权转让事项进行了审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给另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3、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的基本情况

1、转让方: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受让方:珠海德豪润达电气有限公司

3、交易标的:德豪润达国际(香港)有限公司100%股权。

4、交易价格:人民币200,074.94万元。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珠海德豪润达电气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 1998年04月20日

3、法定代表人:李翠莲

4、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5、注册地址:珠海市唐家湾镇金凤路1号一期厂房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707786908M

7、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开发、生产家用电器、电机、电子、轻工产品、电动器具、自动按摩设备、健身器械、烤炉、厨房用具、发光二极管、发射接收管、数码管、半导体LED照明、半导体LED装饰灯、太阳能LED照明、LED显示屏系列、现代办公用品、通讯设备及其零配件(不含移动通信终端设备及需主管部门审批方可生产的设备);开发、生产上述产品相关的控制器及软件,设计制造与上述产品相关的模具;上述产品技术咨询服务;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并进行售后服务;LED芯片的进出口贸易。

9、股东情况:德豪润达持有其100%股权。

10、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标的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香港德豪国际的100%股权。

1、公司名称:德豪润达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 2002年7月24日

3、董事:李华亭、吴俊杰

4、注册资本: 2,776,451,416.49港元

5、注册地址:Unit 608,6/F,Lakeside 1,No.8 Science Park West Avenue,Hong Kong Science Park,Pak Shek Kok,Hong Kong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股东情况: 德豪润达持股100%

8、香港德豪国际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经本公司的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交易双方将另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转让方: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珠海德豪润达电气有限公司

1、转让方将其持有的香港德豪国际100%股权全部转让给珠海德豪润达。

2、本次股权转让采用平价转让方式,按香港德豪国际2017年9月30日的每股净资产进行计算,转让价格为200,074.94万元。

六、股权转让前后香港德豪国际的股东情况

七、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珠海德豪润达主要生产及经营本公司的小家电产品,香港德豪国际为公司小家电出口业务的主体,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是为了理顺小家电出口业务的结构,是公司内部资源整合、优化治理结构的需要,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八、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德豪润达 编号:2017—76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7年12月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2月19日(星期二)下午2∶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12月18日-2017年12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18日15:00至2017年12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12月13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12月13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

3、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八)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金凤路1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九)投票规则: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3、《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上述议案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后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关于发行短期融债券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中,议案1属于特别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他议案均属于普通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上述议案全部属于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5%以下(不含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

(三)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四)现场会议登记日:2017年12月14日上午8:30-12:30,下午13:30-17:30。

(五)登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金凤路1号公司办公楼四楼董事会秘书处。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 邓飞

联系电话:0756-3390188     传真:0756-3390238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金凤路1号公司办公楼四楼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519085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交易委托进行投票。

(一)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股东会议届次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累计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二)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交易委托进行投票。

1、投票代码:362005

2、投票简称:德豪投票

3、投票时间: 2017年12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在投票当日,“德豪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为“买入”;

(3)输入投票代码362005;

(4)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

100.00元代表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例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1,1.02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2,依此类推。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具体如下表:

(5)在“买入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5、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2)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2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信用账户的投票方式

如果投资者是以融资融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将不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及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直接进行投票。融资融券账户的具体投票方式请提前四至七日咨询投资者具体开户的券商确认投票表决的方式,以保障投资者顺利行使股东权利。

附件二:

回 执

致: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公司于2017年12月19日(星期二)下午2:30举行的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联系电话:

证券帐户:

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2017年  月  日

注:

1、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尚须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三:

授 权 委 托 书

致: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19日(星期二)下午2:30举行的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7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