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17-69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1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2月4日在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4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梁国坚董事因公务无法出席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授权委托何春梅董事长代为行使表决权。李宪明独立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其他7名董事现场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春梅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何春梅女士、崔薇薇女士、王海河先生、吴增琳先生、朱云女士和秦敏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提名李宪明先生、张程女士和黎荣果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提名何春梅女士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提名崔薇薇女士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提名王海河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提名吴增琳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提名朱云女士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提名秦敏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提名李宪明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提名张程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提名黎荣果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事项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以上9名董事候选人均已按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取得了相关职资格;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按照《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查且未提出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关于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同意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120,000 元人民币(税前),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120,000元人民币(税前)。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事项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三、《关于召开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中,现场会议的时间为2017年12月20日下午14:30,地点为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1楼会议室。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会议审议如下提案:
(一)《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二)《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三)《关于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四)《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上述第(一)、(二)项议案需要进行逐项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五日
附件
何春梅女士简历
何春梅,女,1969年5月生,工程硕士。1991年7月至1996年3月,历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第五秘书处科员、副主任科员;1996年3月至2009年12月,历任广西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融资部副经理、财务部副经理、经理、总经理;2009年12月至2010年12月,任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办公室主任;2001年9月至2010年12月,任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10年12月至2014年9月,任广西壮族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其间2012年3月至2013年1月,任中国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部副主任;2014年9月至今,任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2014年9月至2015年6月,任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2014年12月至2016年9月,兼任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2014年12月至今,任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6月至今,任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其中,2014年10月至今,兼任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11月至2015年6月、2015年9月至今,兼任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3月至2015年8月,兼任广西北部湾股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3月至今,兼任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董事。何春梅女士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关于公司董事任职条件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人员;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已经按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取得了相关任职资格。
崔薇薇女士简历
崔薇薇,女,1974年7月生,公共管理硕士,金融工商管理硕士。1996年7月至2007年2月,历任广西商务厅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2007年2月至2007年11月,任广西商务厅副处长;2007年11月至2010年1月,任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副处长,其间2008年6月至2010年1月,任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斯里兰卡市场开发工作组组长;2010年1月至2012年8月,历任国家开发银行总部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基金一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2012年8月至2013年10月,任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高级客户经理助理、广西村镇银行筹备组组长;2013年10月至2015年8月,历任广西投资集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筹备办公室主任、董事长;2014年5月至2015年8月,兼任广西投资集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3月至2017年10月,历任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15年8月至今,任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其中,2014年6月至2016年9月,任国投创新(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10月至今,任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12月至2015年8月,任南宁市广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4年12月至2016年1月,任广西北部湾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4月至今,历任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2015年4月至2016年4月,兼任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6月至今,历任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2016年1月至2016年9月,任广西国富创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4月至今,任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0月至2017年9月,任广西广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11月至今,任广西国富融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12月至今,任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崔薇薇女士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关于公司董事任职条件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人员;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持有公司股份4,500股;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已经按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取得了相关任职资格。
王海河先生简历
王海河,男,1979年2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4年7月至2006年4月,在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工作;2006年4月至2009年6月,在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厅工作;2009年6月至2017年8月,任国家开发银行风险管理局信用风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2017年8月至2017年10月,任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风险控制与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党委专项巡察组副组长;2017年10月至今,任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风控与外派人员管理部(监事会工作部)副总经理、党委专项巡察组副组长。王海河先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关于公司董事任职条件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人员;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已经按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取得了相关任职资格。
吴增琳先生简历
吴增琳,男,1965年1月生,本科学历。1986年7月至1990年7月,在罗城县高级中学担任教师;1988年9月至1990年7月,在同济大学社会学系学习;1990年7月至1994年5月,在广西卫生干部管理学院担任教师;1994年5月至1998年8月,在广西远东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服务工作;1998年8月至2017年10月,历任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职员、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风险控制与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2017年10月至今,任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其中,2011年1月至今,任广西核源矿业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1月至2016年5月,任广西投资集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6月至今,任广西鹿寨化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6年4月至今,任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吴增琳先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关于公司董事任职条件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人员;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已经按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取得了相关任职资格。
朱云女士简历
朱云,女,1970年5月生,在职研究生班学历。1990年12月至1992年10月,在广西柳州市燃料公司担任办事员、会计;1992年10月至2002年3月,先后担任柳州市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前身为广西柳州市物资局)会计、财务科副科长、科长;2002年3月至2008年8月,先后任广西荣桂贸易公司财务部主管、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兼任柳州京都宾馆监事;2008年8月至2016年1月,先后任广西宏桂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财务部总经理;2008年8月至2012年5月,兼任广西房地产开发总公司董事;2008年8月至2016年3月,兼任广西宏桂资产租赁有限公司监事;2009年8月至2016年3月,兼任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2年5月至今,兼任广西柳州宏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1月至2016年1月,任广西贵港贵糖储备有限公司董事长、广西柳州桂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北海荣桂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11月至今,任广西宏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广西宏桂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5年11月至2017年5月,任广西荣桂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广西荣桂贸易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2017年5月至今,任广西荣桂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朱云女士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关于公司董事任职条件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人员;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广西荣桂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已经按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获得了相关任职资格。
秦敏先生简历
秦敏,男,1969年9月生,在职研究生学历。1993年7月至1996年8月,任北海实业开发有限公司职员;1996年8月至2003年8月,历任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财务处科员、财务处副主任科员、人事教育处副主任科员、人事教育处主任科员;2003年8月至2004年5月,任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金融办公室主任科员;2004年5月至2006年1月,任自治区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本市场处主任科员;2006年1月至2011年2月,历任自治区金融办证券期货处副处长、处长;2011年2月至2013年8月,任自治区金融办银行处处长兼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处处长;2013年8月至2014年1月,任自治区金融办银行处处长;2014年1月至2014年2月,任自治区金融办银行保险处处长;2014年2月至2016年11月,任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2016年12月至今,任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2014年4月至今,任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14年8月至今,兼任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裁,2014年8月至2016年2月,兼任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4年8月至2015年1月,任广西桂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4年9月至今,任广西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前身为钦州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2月至今,任广西超超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月至今,任广西桂旭能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7月至今,任广西天祥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11月至今,任重庆同远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12至今,任广西七色珠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5月至2016年11月,任广西北斗星云数据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6月至今,任广西贺州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7月至今,任重庆世纪之光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7月至今,任福建武夷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12月至今,任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秦敏先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关于公司董事任职条件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人员;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已经按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取得了相关任职资格。
李宪明先生简历
李宪明,男,1969年9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1995年7月至1996年7月,任吉林大学法学院教师;1996年7月至1999年7月,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攻读博士研究生;1999年7月至今,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08年11月至今,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8月至今,任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12月至今,任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宪明先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关于公司董事任职条件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人员;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已经按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取得了证券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已经按照《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张程女士简历
张程,女,1972年8月生,研究生学历。1994年8月至1999年12月,任柳州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01年1月至2004年8月,任广西正则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2004年9月至2007年4月,任祥浩会计师事务所柳州分所副所长;2007年5月至今,任广西信和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12月至今,任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程女士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关于公司董事任职条件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人员;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已经按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取得了证券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已经按照《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黎荣果先生简历
黎荣果,男,1971年9月生,本科学历。1994年7月至1999年9月,任广西柳州市经编针织厂技术员;1999年10月至2001年8月,任广西柳州市佳禾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2001年9月至2003年4月,任广西起元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03年5月至2012年12月,任祥浩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2013年1月至今,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西分所合伙人;2014年12月至今,任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黎荣果先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关于公司董事任职条件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人员;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已经按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取得了证券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已经按照《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17-70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1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2月4日在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4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长黄兆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提名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欧素芬女士和周富强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提名欧素芬女士为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提名周富强先生为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2名监事候选人均已按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取得了相关职资格。
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同意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含职工监事)津贴为每人每年72,000元人民币(税前)。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五日
附件
欧素芬女士简历
欧素芬,女,1963年10月生,本科学历。1982年7月参加工作,曾在广西都安县粮油加工厂、广西南宁面粉厂、广西铝业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从事会计工作;2002年10月至2013年8月,历任广西投资集团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广西方元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广西银海实业有限公司、广西投资集团银海铝业有限公司主管会计、财务经理,广西投资集团银海铝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8月至2017年7月,历任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职工监事;2017年7月至今,任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财务部总经理;其中,2013年10月至今,兼任广西天然气管道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3年10月至今,兼任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4月至今,兼任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5月至今,兼任神华国华广投(柳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6年9月至今,兼任神华国华广投(北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7年9月至今,兼任广西梧州广投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欧素芬女士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关于公司监事任职条件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人员;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已经按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取得了相关任职资格。
周富强先生简历
周富强,男,1965年9月生,本科学历。1985年7月至2009年11月,历任株洲市财政局控办科科员、综合计划科副主任、政工科科长、社会保障科科长、副调研员;2009年11月至今,任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其中,2010年3月至今,兼任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9月至2017年5月,兼任株洲市国投水木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12月至今,兼任株洲兆富中小企业信用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1月至2017年7月,兼任众普森科技(株洲)有限公司;2014年4月至今,担任湖南奥悦冰雪旅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4年11月至今,担任北京奥悦冰雪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5年1月至2017年5月,兼任株洲轨道交通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11月至2017年5月,兼任株洲市国投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6月至2017年5月,兼任湖南大美新芦淞商贸物流园开发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3月至今,兼任湖南千金湘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3月至今,兼任株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5月至今,兼任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周富强先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关于公司监事任职条件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人员;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第四大股东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已经按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取得了相关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17-71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由于股东重复投票导致对该股东的不利影响及相关后果,由该股东个人承担。
(五)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2月20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19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前一日)下午15:00至2017年12月20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将在2017年12月15日发出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13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17年12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七)会议地点: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二)《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三)《关于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四)《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上述第(一)、(二)项议案需要进行逐项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2017年12月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附件、《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附件。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持证券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能证明委托法人股东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等)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依法出具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的书面委托书。
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书至少应当在大会召开前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登记时间:
2017年12月14日至2017年12月19日,上午9:30 --11:30,下午14:00--17:00 (休息日除外)。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2.委托人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3.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4.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1-5539038 0771-5532512
传 真:0771-5530903
联 系 人:刘峻、马雨飞
(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及要求详见本通知附件1。
六、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五日
附件1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750;
(二)投票简称:国海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四)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五)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一)投票时间:2017年12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0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2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750,股票简称:国海证券)的股东,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代理人具有表决权
二、本人(本单位)表决指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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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人(本单位)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亲笔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 股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联系地址及邮编: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联系电话:
注:本授权委托书各项内容必须填写完整。本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制均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