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20 股票简称:天宸股份 编号:临2017-036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12月5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 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因前期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到中国财政部会计司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计部下发的财会便【2017】24号文,自2017年5月23号起暂停承接新的证券业务。根据上交所要求,公司在2016年度股东大会前取消了相关续聘议案。现立信于2017年8月10日起恢复承接新的证券业务(财会便【2017】38号文),因此公司将该议案重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7年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17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50万元(不包括差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5万元(不包括差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此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 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17年12月28日(星期四)下午14:30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有关事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筹办。
相关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00620 证券简称:天宸股份公告编号:2017-037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2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2月28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新华路160号上海影城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2月28日
至2017年12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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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12月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2月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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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17年12月26日上午9:30—11:00,下午1:00—3:00。
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近江苏路)165弄29号4楼。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邮政编码:200050。
(二) 登记文件: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自然人股东请携带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出席者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法人股东请携带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等)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六、 其他事项
(一) 本次会议按有关规定不发放礼品,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 公司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8号29楼天宸股份
公司联系电话:021-62782233 联系传真:021-62789070
联系人: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336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2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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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