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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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商可转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延长募集期的公告

2017-12-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华商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272号文注册,本基金已于2017年11月13日开始募集,原定认购截止日为2017年12月8日。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商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商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华商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本基金销售机构协商,决定将本基金募集期延长至2018年1月8日。

在募集期间,本基金将继续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及以下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具体事宜以各销售机构的公告和规定为准,欢迎广大投资者到本基金的各销售网点咨询、认购。

基金销售机构: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连网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2017年11月8日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以及登载在本公司网站(www.hsfund.com)的《华商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商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华商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投资者还可通过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8880(免长途费),010-58573300咨询有关详情。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七日

华商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年第一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2月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华商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八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5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现金红利发放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金额以权益登记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申购或转入的份额。

(3)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4)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5)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基金公司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华商双债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商双债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低于初始面值的情况。

(6)销售机构及咨询方式

①华商基金直销柜台、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邮储银行、北京银行、华夏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南京银行、温州银行、乌鲁木齐银行、稠州银行、东莞农商行、晋商银行、河北银行、华龙证券、国泰君安、中信建投、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中信证券、银河证券、海通证券、申银万国、长江证券、安信证券、中信浙江、民生证券、国元证券、华泰证券、山西证券、中信证券(山东)、东兴证券、东吴证券、信达证券、东方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广州证券、东北证券、国联证券、浙商证券、平安证券、华安证券、国海证券、东莞证券、中原证券、国都证券、东海证券、国盛证券、宏源证券、中泰证券、世纪证券、华福证券、中金公司、财通证券、华信证券、华鑫证券、中投证券、国融证券、联讯证券、江海证券、国金证券、民族证券、华宝证券、厦门证券、英大证券、开源证券、浙江泰隆、天相投顾、新兰德、诺亚正行、众禄金融、上海天天、上海好买、蚂蚁基金、上海长量、同花顺、北京展恒、利得基金、中期时代、金观诚、创金启富、宜信普泽、格上富信、众升财富、北京增财、恒天明泽、汇成基金、一路财富、钱景财富、唐鼎耀华、广源达信、国美基金、新浪仓石、万得投顾、联泰资产、泰诚财富、汇付金融、泰信财富、基煜基金、凯石财富、乐融多源、伯嘉基金、陆金所资管、大泰金石、盈米财富、和耕传承、奕丰金融、中证金牛、大连网金、上海云湾、金斧子、前海凯恩斯、中信期货、徽商期货、懒猫金服、基煜基金、和讯科技、济安财富、华夏财富、蛋卷基金、肯特瑞财富、挖财金融、万家财富、大智慧财富、电盈基金。

②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sfund.com

③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700-8880(免长途费),010-58573300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