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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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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7-12-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98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7年12月2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7年12月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春生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作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内容刊登于2017年12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及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内容刊登于2017年12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增加公司收益,公司本次新增风险投资额度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即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信托产品投资等金融产品投资方面的风险投资,并授权公司及控股公司的经营层负责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具体内容刊登于2017年12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刊登于2017年12月7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业务与服务水平,且一贯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规范及时地完成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公司继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中介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刊登于2017年12月7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7年12月22日上午10:30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地点设在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宾馆4楼7号会议室。

《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刊登于2017年12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7日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99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7年12月2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7年12月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连桂芝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作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2月7日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100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除上述条款外,《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上述修订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最终变更内容以有权审批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内容刊登于2017年12月7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7日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101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为充分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公司及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新增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

一、风险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本次新增额度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即公司用于风险投资的总额度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3、投资范围:证券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外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基金投资;信托产品投资等金融产品投资。

4、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

6、审批程序: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风险投资的决策与管理程序

1、公司董事长为风险投资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签署风险投资相关的协议、合同。

2、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风险投资项目的运作和管理,并指定专业团队负责风险投资项目的调研、洽谈、评估,执行具体操作事宜。

3、公司资金财务部负责风险投资项目的资金和财务管理。

4、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风险投资项目的风险控制和审计监督,对每一个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并及时跟踪实施情况。每个会计年度末将对所有风险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合理的预计各项风险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对于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项目将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其影响程度,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等与投资事项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了公司投资行为和审批程序,有利于防范公司投资风险,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和投资风险的可控性。

2、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配置投资产品期限。

3、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决策、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

4、必要时可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风险投资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化建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较好。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资金收益水平并增强盈利能力。公司对上述风险投资已做了充分的评估,基本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承诺:本次进行风险投资实施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控股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较好、现金流充裕,在保证公司及控股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进行风险投资,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公司已制定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及其他内控措施,资金安全能够得到有效保障,投资风险安全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控股公司新增风险投资额度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即使用总额度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7日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102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于2017年12月22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2月22日(星期五)上午10: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2月21日—2017年12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22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21日15:00至2017年12月2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15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12月15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宾馆4楼7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

4、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2月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其他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述所有议案涉及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2、上述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2、登记时间:2017年12月21日9:00—11:30和13:30—16:00。

3、登记地点: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华

电 话:0512-58987088

传 真:0512-58682018

地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大厦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邮 编:215625

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075,投票简称:沙钢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2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21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2月2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7年12月22日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103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收购事项,公司股票自2016年9月19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6年9月19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63)。2016年9月30日,经与相关各方论证,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收购事项已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10月10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于2016年10月10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67)。2016年10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72),公司股票自2016年10月1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至少每5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17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1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

2017年6月23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7】第34号,以下简称“重组问询函”),要求公司在2017年6月2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进行回复并对外披露。公司收到重组问询函后,立即组织各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对重组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条落实和回复,由于相关问题涉及的工作量较大,公司预计无法在2017年6月29日前完成回复,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并于2017年6月29日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59)。公司于7月6日、7月13日、7月20日、7月27日、8月3日、8月10日、8月17日、8月24日、8月31日、9月7日、9月14日、9月21日、9月28日、10月12日、10月19日、10月26日、11月2日、11月9日、11月16日、11月23日、11月30日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60、临2017-063、临2017-064、临2017-065、临2017-067、临2017-068、临2017-069、临2017-070、临2017-079、临2017-080、临2017-082、临2017-084、临2017-086、临2017-089、临2017-090、临2017-091、临2017-092、临2017-094、临2017-095、临2017-096、临2017-09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中介机构及其他相关方正继续推进重组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各项工作,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标的资产体量较大、交易对方较多,相关事项的确认、协调需要一定时间。各方正抓紧就重组方案及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协商、沟通,待相关内容确认完善后,公司将提交问询函回复等相关材料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公司将及时申请股票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