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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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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12-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公告编号:2017-066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29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本次董事会于2017年12月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自2017年10月1日起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方法由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

公司董事会针对本次会计政策出具了专项说明。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的要求,有利于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真实价值,增加公司财务信息的准确性。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8)。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引入第三方投资者对所属部分企业实施增资的议案》

公司拟引入的投资者建设银行将通过招商资管设立资管计划,对所属全资子公司重庆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建工住宅建设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金额分别为80,000.00万元、60,000.00万元,主要用于偿还存量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引入第三方投资者对所属部分企业实施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9)。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公告编号:2017-067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29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及传真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7 年12月5日下午4:00在重庆市经开区金开大道1596号建工产业大厦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6人,实到监事6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刘国强先生主持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即对公司所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由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动态地反映公司所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所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量。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8)。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拟引入第三方投资者对所属部分企业实施增资的议案》。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引入第三方投资者对所属部分企业实施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9)。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公告编号:2017-068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若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性房地产项目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中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价格出现大幅变动,则会导致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相应变动,可能会增加公司未来年度业绩波动的风险。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公司于2017年1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自2017年10月1日起,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方法进行变更,即由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变更日期

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

(二)变更原因

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方法原为成本模式计量,鉴于公司所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所处区域经济的不断发展,区域内房地产价值得到不断提升,公允价值模式比成本模式更能动态反映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了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所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真实价值,增强公司财务信息的准确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自2017年10月1日起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方法由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

(三)变更前后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中出租的建筑物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具体核算政策与固定资产部分相同。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不对其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并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考虑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影响。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以其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投资性房地产按照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价,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

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得从公允价值模式转为成本模式。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规定,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应当作会计政策变更,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根据现有资料,经公司测算,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公司2017年9月30日、2016年12月31日、2016年1月1日的资产负债表及2017年1-9月、2016年度利润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产生的累计影响数详见下表:

(一)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资产负债表项目的累积影响数: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合并利润表项目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聘请了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所处的房地产市场情况进行了调查,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做出合理测算评估,并于2017年10月20日出具了《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拟进行公允价值评估涉及的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17)第436号),报告认为:公司及所属企业拥有的投资性房地产于评估基准日2017年9月30日的评估值为49,976.22万元。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系根据上述评估结果参考确定。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及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于2017年1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时,公司董事会针对本次会计政策出具了专项说明。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的要求,有利于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真实价值,增加公司财务信息的准确性。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会计师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由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他们同意本次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说明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即对公司所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由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3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动态地反映公司所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所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量。

(三)会计师事务所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结论性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2月5日出具了《关于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17]第1-01250号),认为公司关于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的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公允反映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四、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拟进行公允价值评估涉及的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五)关于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公告编号:2017-069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引入第三方投资者

对所属部分企业实施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引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中山路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通过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资管”)设立资管计划对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建公司”)、重庆建工住宅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住建公司”)两家公司增资,增资金额分别为80,000.00万元、60,000.00万元。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失去对三建公司、住建公司的控制权。

●本次拟增资事项将有效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优化资产债务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能力,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及公司发展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拟增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拟增资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拟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目前公司尚未与投资者签署相关正式协议,敬请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概述

2017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引入第三方投资者对所属部分企业实施增资的议案》:公司拟引入的投资者建设银行将通过招商资管设立资管计划,对所属全资子公司三建公司、住建公司进行增资,增资金额分别为80,000.00万元、60,000.00万元。招商资管作为股权持有人,建设银行作为股权委托人,拟对三建公司增资25,786.00万元计入三建公司实收资本,54,214.00万元进入三建公司资本公积;拟对住建公司增资26,170.00万元计入住建公司实收资本,33,830.00万元进入住建公司资本公积。本次投资人对标的公司拟增资金额共计140,000.00万元,主要用于偿还存量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目前公司尚未与前述投资者签署相关正式协议。

本次拟增资事项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对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重庆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1.成立时间:1986年03月27日

2.注册地点:重庆市渝中区袁家岗1号

3.经营范围:爆破作业设计、施工(四级)。普通货运,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二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甲级,防雷工程专业施工乙级,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环境污染治理甲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销售金属配件、日用化学品、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机械设备、煤炭,机械配件加工,房屋、设备租赁,停车场。

4.增资前后的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5.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合并口径):

单位:万元

其中,2016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于2017年4月20日出具了大信审字[2017]第1-0162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17年9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二)重庆建工住宅建设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1981年11月01日

2.注册地点:重庆市渝中区桂花园43号

3.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防雷工程专业施工乙级,销售钢材、五金、建筑及装饰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陶瓷制品,建筑材料、建筑设备、起重设备租赁,场地及房屋租赁,普通货运,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

4.增资前后的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5.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其中,2016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于2017年4月20日出具了大信审字[2017]第1-0164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17年9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拟增资价格的评估结果由具有财政部、证监会共同授予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评估”)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重庆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截至评估基准日2016年12月31日,三建公司申报的经审计的母公司资产总额为548,880.66万元,净资产53,071.33万元。根据本次评估目的,评估人员对三建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选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经综合分析,以收益法结果确定评估值。根据中联评估于2017年9月30日出具的《重庆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拟增资所涉及的其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三建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为93,073.47万元,增值率75%。

(二)重庆建工住宅建设有限公司

截至评估基准日2016年12月31日,住建公司申报的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51,214.39万元,净资产值42,968.31万元。根据本次评估目的,评估人员对住建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选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经综合分析,以收益法结果确定评估值。根据中联评估于2017年7月27日出具的《重庆建工住宅建设有限公司拟增资所涉及的其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住建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为68,782.37万元,增值率60.08%。

四、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截至目前,公司未与任何第三方投资者签署对有关所属企业的增资协议。待增资事项有相关进展时,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及时补充披露有关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然拥有对上述所属企业的实际控制权。

五、本次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做好“三去一降一补”工作的决策部署,促进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公司拟引入第三方投资者对所属部分企业进行增资。本次拟增资资金主要用于偿还存量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三建公司及住建公司获得增资后,将有效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优化资产债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健康发展能力,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建设银行通过招商资管设立资管计划拟对下属企业增资,体现了其作为战略投资人看好公司未来发展前景,有利于相关各方合作共赢、协同发展。

六、本次交易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7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引入第三方投资者对所属部分企业实施增资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则,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重庆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审计报告

(四)重庆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拟增资所涉及的其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五)重庆建工住宅建设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六)重庆建工住宅建设有限公司拟增资所涉及的其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