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在子公司
兼任职务及领薪情况的公告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截至2017年12月5日,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基金”)高级管理人员在上海财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兼任职务实际情况如下:
1、王家俊先生:财通基金总经理兼任子公司董事长;
2、黄惠女士:财通基金督察长兼任子公司董事;
3、汪海先生:财通基金副总经理兼任子公司董事。
刘未先生不再担任原子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
截至报告日,财通基金除上述人员以外未有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参股子公司或在子公司兼任职务的情况。
截至报告日,上述人员未在子公司领取任何报酬。
特此公告。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