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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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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国联证券为广发天天红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B类份额销售机构的公告

2017-1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证券”)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决定新增国联证券销售广发天天红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B类份额(基金代码:002183),投资者自2017年12月8日起至可在国联证券办理该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0

公司网站:www.glsc.com.cn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

公司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8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基煜基金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煜基金”)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签订的销售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17年12月8日起通过基煜基金销售以下基金:

■■

投资者可在基煜基金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今后本公司发行的其它开放式基金是否适用于上述业务,本公司亦将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公告,具体业务的办理请参照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和流程。

同时,经基煜基金和本公司双方协商一致,决定自2017年12月8日起,对通过基煜基金申购上述指定基金实施费率优惠,费率优惠的措施以基煜基金的安排为准。

重要提示:

1、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1)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5-369

公司网址:www.jiyufund.com.cn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

公司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8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广发集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下列销售机构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决定新增下列销售机构代理销售广发集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3039,C类基金代码:003040)。投资者自2017年12月8日起可在下列销售机构办理该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

注: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旗下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的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8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中证10年期国开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开放场内日常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2月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1、本基金场内份额暂不开通场内赎回业务,具体开通时间敬请留意我司相关公告;

2、本基金场内份额的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于2017年12月13日开通。

2.日常申购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申购时,每笔申购金额最低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同时每笔申购必须是1元的整数倍,并且单笔申购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9,999,900元(含申购费)。

2、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数量或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当发生大额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3.2申购费率

(1)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适用于场内、场外)如下: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基金管理人对部分基金持有人费用的减免不构成对其他投资者的同等义务。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4.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的份额采用分系统登记的原则。场内认购、申购或上市交易买入的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上海证券账户下。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基金份额既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也可以通过具有销售资格的会员单位申请场内赎回(场内赎回的具体开通时间敬请留意我司相关公告)。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中的基金份额可以申请场外赎回。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的具体业务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系统内转托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内不同销售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席位)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跨系统转托管仅适用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5.基金申购机构

5.1场内申购代理券商:

本基金办理场内申购业务的销售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会员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7.1、申购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的申请。

7.2、申购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本基金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7.3、申购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生效,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因投资者怠于履行该项查询等各项义务,致使其相关权益受损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不利后果。若申购不生效,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7.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7.5、本公告仅对广发中证10年期国开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开放场内日常申购等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7年10月31日《中国证券报》等报刊的《广发中证10年期国开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相关资料。

7.6、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7.7、有关本基金上市交易事宜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