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年产120万条全钢子午胎项目内容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1500 证券简称:通用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4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年产120万条全钢子午胎项目内容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投资项目内容变更概述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20万条全钢子午胎项目的议案》,于 2017 年 8 月 21 日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相关公告信息(公告编号 2017-024、公告编号 2017-030)。
随着轮胎市场需求的发展及变化,对轮胎生产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拟对原投资项目的生产线进行优化调整,在年产120万条全钢子午胎项目原计划的基础上,实施对制造装备、物流运输线及信息化系统的进一步升级,充分满足公司智能制造需求,主要生产高性能全钢子午线轮胎,产品定位高端卡客车市场, 以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实力。
公司于 2017年12月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年产120万条全钢子午胎项目内容变更的议案》,项目总投资额由不超过12亿人民币调整为不超过15亿人民币。
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内容变更的基本情况
(1)投资项目主要内容及变更
1、项目实施主体: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变更。
2、项目建设地点及内容: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红豆工业园内,建设内容为年产120万条全钢子午线轮胎项目,未变更。
3、投资总额:由不超过12亿人民币变更为不超过15亿人民币。
4、项目建设周期:2-3年,未变更。
5、效益情况:经公司初步测算,项目达产后年实现营业收入约 20亿人民币,利润约 2.7亿人民币。
三、投资项目内容变更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项目内容变更的目的
公司对原投资项目的生产线进行优化调整,以打造智能化、自动化、绿色化的生产线为核心,在年产120万条全钢子午胎项目原计划的基础上,制造装备、物流运输线及信息化系统进一步升级,充分满足公司智能制造需求,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实力。
2、投资项目内容变更存在的风险
由于智能化、自动化轮胎生产线与公司现有的轮胎生产线在生产制造、运营管理、技术支持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本次项目实施存在一定的运营风险。
本次项目的投资建设期较长,目前的投资收益等数据仅为预估金额,项目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投资项目尚需经过商务主管部门等国家有关部门的审批,投资行为存在可能未获得有关机关批准的风险。
3、投资项目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项目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布局,有利于提高公司智能化发展,加快推进智能制造进展,有利于提升市场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并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8日
股票代码:601500 股票简称:通用股份 编号:2017-045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7年12月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7名,实际参加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顾萃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公司全体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年产120万条全钢子午胎项目内容变更》的议案
变更内容:
1、项目实施主体: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变更。
2、项目建设地点及内容: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红豆工业园内,建设内容为年产120万条全钢子午线轮胎项目,未变更。
3、投资总额:由不超过12亿人民币变更为不超过15亿人民币。
4、项目建设周期:2-3年,未变更
5、效益情况:经公司初步测算,项目达产后年实现营业收入约 20亿人民币,利润约 2.7亿人民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17年12月25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第一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1500 证券简称:通用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6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2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2月25日14点3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2月25日
至2017年12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经过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17年12月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 年12月21日(9:00-11:00,14:00-16:00)之前。
2、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公司证券办公室
3、拟出席股东大会的个人股东请持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请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法人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传真的方法办理参会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参加会议的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
2、联系人:周晓萍。
电话0510-66866165,传真0510-66866165。
3、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2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