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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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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涉及诉讼的公告

2017-1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89 股票简称:亿阳信通公告编号:临2017-066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起诉方

2. 新增涉案金额:50,302万元

3.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诉讼尚未审结,公司暂时无法判断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直接负面影响。

2017年11月18日,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61),自上次披露日期截至2017年12月6日,公司涉及新增法律诉讼情况为:处于立案未开庭阶段四起,披露如下:

经初步核查相关法律文书,公司判断上诉法律诉讼与控股股东亿阳集团债务纠纷相关。

针对上述法律诉讼案件,公司将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司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0289 股票简称:亿阳信通公告编号:临2017-067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有控股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得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亿阳信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通科技”)的股权被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冻结,涉及股权冻结数额为10,000万元人民币,冻结期限自2017年11月14日起三年,执行文书号(2017)皖民初46号;公司持有北京恒通安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通安联”)的股权被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冻结,涉及股权冻结数额为1,800万元人民币,冻结期限自2017年11月14日起三年,执行文书号(2017)皖民初46号;公司持有北京唯家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家佳”)的股权被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冻结,涉及股权冻结数额为700万元人民币,冻结期限自2017年11月14日起三年,执行文书号(2017)皖民初46号;公司全资子公司亿阳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安全”)的股权被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冻结,涉及股权冻结数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冻结期限自2017年11月14日起三年,执行文书号(2017)皖民初46号;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亿阳信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亿阳”)的股权被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冻结,涉及股权冻结数额为600万元人民币,冻结期限自2017年12月1日起三年,执行文书号(2017)皖民初46号;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亿阳的股权被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涉及股权冻结数额为600万元人民币,冻结期限自2017年11月15日至2019年11月14日,执行文书号(2017)皖01民初627号。

公司已收到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及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上述事项送达的民事裁定书。公司目前正积极协调,力争通过正常法律途径妥善处理,并尽快解决上述股权被冻结事项。

上述事项,已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一定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司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0289 股票简称:亿阳信通公告编号:临2017-068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司法轮候冻结数据》,知悉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和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集团”)持有公司的股份分别予以司法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1、司法轮候冻结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7)京0108民初49846号;

司法轮候冻结数量为:无限售流通股69,975股,轮候冻结;

冻结日期:2017年12月1日

冻结期限: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2、司法轮候冻结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7)京0108民初49848号;

司法轮候冻结数量为:无限售流通股217,737股,轮候冻结;

冻结日期:2017年12月1日

冻结期限: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3、司法轮候冻结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7)京0108民初49849号;

司法轮候冻结数量为:无限售流通股109,064股,轮候冻结;

冻结日期:2017年12月1日

冻结期限: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4、司法轮候冻结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7)京0108民初49851号;

司法轮候冻结数量为:无限售流通股109,063股,轮候冻结;

冻结日期:2017年12月1日

冻结期限: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5、司法轮候冻结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7)京0108民初49853号;

司法轮候冻结数量为:无限售流通股23,956股,轮候冻结;

冻结日期:2017年12月1日

冻结期限: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6、司法轮候冻结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7)京0108民初49855号;

司法轮候冻结数量为:无限售流通股69,975股,轮候冻结;

冻结日期:2017年12月1日

冻结期限: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7、司法轮候冻结机关: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鲁01民初1706号;

司法轮候冻结数量为:207,573,483股(无限售流通股143,114,064股,限售流通股64,459,419股),轮候冻结;

冻结日期:2017年12月1日

冻结期限: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8、司法轮候冻结机关: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黑执44号;

司法轮候冻结数量为:无限售流通股143,114,064股,轮候冻结;

冻结日期:2017年12月1日

冻结期限: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9、司法轮候冻结机关: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7)沪02民初1219号;

司法轮候冻结数量为:207,573,483股(无限售流通股143,114,064股,限售流通股64,459,419股),轮候冻结;

冻结日期:2017年12月5日

冻结期限: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10、司法轮候冻结机关: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黑执保43号;

司法轮候冻结数量为:207,573,483股(无限售流通股143,114,064股,限售流通股64,459,419股),轮候冻结;

冻结日期:2017年12月5日

冻结期限: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11、司法轮候冻结机关: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粤03民初2498号;

司法轮候冻结数量为:207,573,483股(无限售流通股143,114,064股,限售流通股64,459,419股),轮候冻结;

冻结日期:2017年12月5日

冻结期限: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截至本公告日,亿阳集团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43,114,064股,限售流通股64,459,419股,合计为207,573,48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2.89%,已冻结和轮候冻结207,573,483股。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亿阳集团69,975股股权的冻结为第十九轮候冻结;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亿阳集团217,737股股权的冻结为第二十轮候冻结;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亿阳集团109,064股股权的冻结为第二十一轮候冻结;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亿阳集团109,063股股权的冻结为第二十二轮候冻结;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亿阳集团23,956股股权的冻结为第二十三轮候冻结;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亿阳集团69,975股股权的冻结为第二十四轮候冻结;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亿阳集团207,573,483股股权的冻结为第二十五轮候冻结;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亿阳集团143,114,064股股权的冻结为第二十六轮候冻结;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亿阳集团207,573,483股股权的冻结为第二十七轮候冻结;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亿阳集团207,573,483股股权的冻结为第二十八轮候冻结;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亿阳集团207,573,483股股权的冻结为第二十九轮候冻结。

公司已致函亿阳集团尽快核实上述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具体原因,亿阳集团告知将继续核查,一旦查到或收到正式文件,马上通报本公司。公司将持续关注亿阳集团股份被冻结的事项,并进行后续披露。

上述亿阳集团相关股权被司法轮候冻结事项,对本公司的运行和经营管理尚未造成实质性影响。本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0289 股票简称:亿阳信通公告编号:临2017-069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

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立案调查情况

2017年12月6日,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黑调查字[2017]2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向广大投资者披露相关进展。

二、风险提示

公司现在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拟以发行股份加现金方式收购资产,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范要求,公司将继续推进筹划中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但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亦存在因交易各方未能就交易条款达成一致而取消的风险。

此外,如公司因前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最终认定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暂停上市的风险;如公司所涉及的立案调查事项最终未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将不会因此存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暂停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司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