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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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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的公告

2017-1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17-055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简称“本次发行”)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承诺公告如下:

一、发行人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对象承诺

本次发行对象承诺:其认购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三、保荐人承诺

保荐人已对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发行人律师承诺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确认本次非公开新增股份变动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律师对非公开新增股份变动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无异议,确认新增股份变动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审计机构承诺

本审计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确认本次非公开新增股份变动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与本审计机构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审计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非公开新增股份变动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财务报告内容无异议,确认新增股份变动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验资机构承诺

本验资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确认本次非公开新增股份变动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与本验资机构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验资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非公开新增股份变动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报告内容无异议,确认新增股份变动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