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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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
准备工作的函》回复的公告

2017-1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0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

准备工作的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4日收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转交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签发的《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公司会同广发证券等相关中介机构,就《告知函》中所涉及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复,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2月8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