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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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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承建海外光伏EPC工程的公告

2017-1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17-125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承建海外光伏EPC工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光电”或“公司”)与Inner Renewable Energy (Cambodia) Co., Ltd(以下简称“Inner公司”)签署了柬埔寨200MW光伏EPC项目合同,项目总金额2亿美元(不包括增值税和进口环节税项);

●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项目启动日期为预付款电汇至公司账户日期。

一、合同审议情况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合同,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企业名称:Inner Renewable Energy (Cambodia) Co., Ltd

注册资本:40,000,000瑞尔

成立日期:2012年4月6日

经营范围:太阳能、可再生能源服务

三、合同主要条款

本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200MW,由两个EPC合同组成,每个EPC合同装机容量100MW,金额1亿美元,合计金额2亿美元。两个合同条款一致,主要条款为:

1. 项目内容:100MW光伏电站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的交钥匙工程,不包括光伏电站输出线路和变电站部分;

2. 合同生效及项目启动条件: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项目启动日期为预付款电汇至公司账户日期;

3. 合同价款的支付:付款方式为10%预付款,电汇支付(T/T),90%工程进度款,信用证支付(L / C);

4. 合同保证金:合同签订后,承包商应向业主开具银行保函,保函的生效条件为收到业主预付款后生效;

5. 合同争议解决:合同适用的法律为柬埔寨法律,合同争议通过仲裁解决,仲裁地为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 合同总金额为2亿美元,在项目启动后将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 本次承建柬埔寨200MW光伏EPC项目,是公司坚持国际化战略,沿着一带一路走出去,深耕周边国际市场的初步成果。公司将继续在助推东道国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推动公司国际化发展。

五、风险提示

公司在签署项目合同后,还需办理国际EPC工程业务相关手续,落实项目执行,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与Inner公司签署的项目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