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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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2017-1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86 证券简称:海南高速 编号:2017-035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期,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海南高速公路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告公司”)收到海南省公路局路政稽查大队发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清除通知书》、《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催告通知书》和《立即代履行通知书》,将对广告公司在海南高速公路沿线设置的91座立柱广告牌、1块墙体广告牌和98面天桥广告牌进行拆除。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有关决定书、通知书的具体内容

海南省公路局路政稽查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认定广告公司在海南高速公路沿线设置的91座立柱广告牌、1块墙体广告牌和98面天桥广告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影响公路通行安全,限定公司或广告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对上述广告牌自行清除,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的,海南省公路局路段稽查大队将组织拆除或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决定立即实施代履行,对上述广告牌采取分时间段强制拆除。

如果公司或广告公司对相关决定不服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在收到相关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海南省公路局或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申请行政复议,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不影响相关决定的执行。

二、广告公司沿线广告牌的具体情况

依据《海南省环岛公路东线(右幅)建设项目投资及补偿合同》、《海南省环岛公路东线(左幅)建设项目投资及补偿合同》及《海南西线、海文高速公路委托养护合同书》、《高速公路养护补充协议》的有关条款规定,广告公司在海南高速公路沿线共设置立柱广告牌91座,墙体广告牌1块,天桥广告牌98面。

依据《立即代履行通知书》》,海南省公路局路政稽查大队已开始对广告公司设置的广告牌进行强制拆除。截至目前,已强制拆除立柱广告牌27座。

三、对公司的影响

若海南省公路局路政稽查大队强制拆除上述广告牌,将对广告公司未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预计2018年广告牌出租收入将减少985万元,即:广告公司全年几乎无营业收入;预计对集团营业收入总额的影响不超过3%。该事项预计产生违约赔偿责任,但违约赔偿金额目前尚无法预测,若发生违约赔偿责任,公司将根据信息披露规定及时披露。

公司将积极应对,争取将影响或损失降到最低。

四、应对措施

公司将与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保持有效沟通,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维护公司权利。同时,公司已对拆除的广告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立即代履行通知书》的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切实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报备文件

海南省公路局路政稽查大队《行政处罚决定书》、《清除通知书》、《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催告通知书》和《立即代履行通知书》。

特此公告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2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