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12月8日

查看其他日期

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7-1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发行人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期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期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期发行的核准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5月11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6〕1009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5年12月18日,发行人召开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并做出决议,同意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6年1月20日,发行人股东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向发行人出具了《关于同意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同意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期债券基本条款

1、发行主体: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3、发行规模:本期发行规模不超过4亿元。

4、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担保情况:本期债券由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8、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将根据市场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的前3年固定不变。若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其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利率为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或减去下调基点,在其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

9、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等操作。

10、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1、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均可申购。

12、发行首日及起息日:本期债券发行首日为2017年12月11日,起息日为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12月13日。

13、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将按照上交所和中证登的相关规定执行。

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4、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2年每年的12月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12月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5、兑付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兑付登记日将按照上交所和中证登的相关规定执行。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16、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2年12月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12月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在兑付登记日次日至兑付日期间,本期债券停止交易。

17、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中证登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中证登的相关规定办理。

18、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5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和回售实施办法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9、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或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中证登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和回售实施办法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对于投资者回售的债券,发行人无转售计划。

20、主承销商:公司聘请海通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

21、债券受托管理人:公司聘请海通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22、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23、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4、配售规则:本期债券配售规则详见发行公告。

25、专项资金账户及募集资金用途:发行人已开立本期债券的专项资金账户,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本期发行相关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

26、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27、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前的重要日期安排如下: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7年12月7日。

发行首日:2017年12月11日。

预计发行期限:2017年12月11日至2017年12月13日。

(二)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三、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清理

住所:合肥市庐阳工业区工投研发楼10-12层

联系地址:合肥市庐阳工业区工投研发楼11层

联系人:刘世银

联系电话:0551-63870885

传真:0551-65679200

邮政编码:230000

(二)担保人: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雍凤山

住所:合肥市庐阳区庐阳工业园区工投研发楼14-15层

联系地址:合肥市政务区潜山路100号琥珀五环国际A座22楼2205

联系人:张理想

联系电话:0551-62620323

传真:0551-62647739

邮政编码:230000

(三)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杰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天圆祥泰大厦15层

项目主办人:吴斌、单文涛

项目组成员:赵诚、朱家川

联系电话:010-88027267

传真:010-88027190

邮政编码:100044

(四)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合肥)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张蕾

住所:中国合肥市政务区潜山路111号华润大厦B座24层

联系地址:中国合肥市政务区潜山路111号华润大厦B座24层

经办律师:朱明、刘紫良

联系电话:0551-65790988,0551-65790971

传真:0551-65790908

邮政编码:230601

(五)会计师事务所: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肖厚发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一幢外经贸大厦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南路世纪阳光大厦19-21层

经办会计师:占铁华、胡乃鹏

联系电话:0551-63475828,0551-63753806

传真:0551-62652879

邮政编码:230001

(六)资信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荣恩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555号A座103室K-22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14F

联系人:周晓庆

联系电话:021-63501349

传真:021-63500872

邮政编码:200001

(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负责人:夏敏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安庆路79号

联系人:符广超

联系电话:0551-63646344

传真:0551-63669407

邮政编码:230000

(八)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黄红元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

联系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邮政编码:200120

(九)本期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聂燕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联系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邮政编码:200120

四、发行人与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2017年6月30日,发行人与本期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情况

一、资信评级机构及其对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发行人聘请了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对发行人及本期债券进行评级。根据《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新世纪债评(2017)010724),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新世纪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基于对公司主体信用和本期债券偿付保障措施的分析和评估,新世纪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债券偿付安全性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二)信用评级报告基本观点及揭示的主要风险

1、主要优势/机遇

(1)合肥市经济发展态势良好。合肥市作为安徽省会城市,得益于皖江城市带的建设推进以及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政策的确立,产业基础较好,经济发展态势良好,可为工投科技业务开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2)政府支持。工投科技是合肥市及周边地区重要的标准化厂房建设主体,业务定位明确,其项目的开展有利于当地产业发展及招商引资工作的推进,能获得一定的政府支持。

(3)在持工业厂房具有一定可变现性。工投科技拥有较多的标准化厂房项目,必要时可通过出售部分厂房回笼资金,可对债务偿付提供一定支持。

(4)本期债券偿付安全性好。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助于提升本期债券到期偿付的安全性。

2、主要风险/关注

(1)厂房对外租售压力可能增加。工投科技的标准化厂房项目位于合肥市及周边地区的园区,在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情况下,园区同质化竞争压力上升。公司持有的在租售厂房规模较大,加之新增厂房逐步投放,后续租售压力或将增加。

(2)项目运营风险。工投科技在建的标准化厂房项目投资规模大,租售结合的模式使得项目投资回收期较长,公司面临一定的项目投资和运营风险。

(3)盈利能力一般。工投科技整体盈利能力一般,盈利对政府补贴的依赖度较高。

(4)融资压力较大。工投科技在建项目近期拟投资规模较大,而在自身资本实力有限的条件下,将加大外部融资力度,债务规模存在增长的风险,公司持续面临较大的融资压力。

(5)或有担保风险。工投科技对外担保规模尚可,系为客户购买标准化厂房提供按揭担保,且担保较为分散,仍存在一定的或有风险。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和新世纪的业务操作规范,在本期公司债存续期(本期公司债发行日至到期兑付日止)内,新世纪将对其进行跟踪评级。

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每年出具一次,跟踪评级结果和报告于发行人年度报告披露后2个月内出具。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是新世纪在发行人所提供的跟踪评级资料的基础上做出的评级判断。

在发生可能影响发行人信用质量的重大事项时,新世纪将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程序,发行人应根据已作出的书面承诺及时告知新世纪相应事项并提供相应资料。

新世纪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对发行人、监管部门及监管部门要求的披露对象进行披露。

在持续跟踪评级报告出具5个工作日内,新世纪将把跟踪评级报告发送至发行人,并同时发送至交易所网站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将不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发行人不能及时提供跟踪评级所需资料,新世纪将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监管的要求和新世纪的业务操作规范,采取公告延迟披露跟踪评级报告,或暂停评级、终止评级等评级行动。

三、公司的资信状况

(一)公司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截至2017年6月末,发行人共获得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共计人民币459,400.00万元,其中,已使用额度232,748.20万元,尚未使用额度226,651.80万元。发行人获得的银行授信情况如下:

表2-1:截至2017年6月末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

单位:万元

(二)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业务往来履约情况

公司在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不存在严重违约现象。

(三)近三年及一期发行的债券以及偿还情况

截至2017年6月末,发行人已发行的债券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除此之外,发行人未发行过其他公司债、企业债以及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等债务类融资产品。

(四)本期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

截至2017年6月末,发行人净资产总额为139,771.70万元,本期债券成功发行后,公司累计发行债券总额为50,000.00万元,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为50,000.00万元,占净资产的比例为35.77%,未超过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40.00%。

(五)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有关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指标如下(合并口径):

表2-2: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主要偿债指标情况

单位:%

上述各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

4、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5、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

6、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

发行人原名“合肥工投工业地产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14日,系由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投控股公司”)、合肥桃花工业园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桃花发展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本为4,0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工投控股公司出资比例为55.00%,桃花发展公司出资比例为45.00%。

(一)2007年11月设立

2007年11月,工投控股公司、桃花发展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000.00万元。2008年3月5日,安徽万元国通宝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皖国通宝验字[2008]286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8年3月5日,公司收到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4,000.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公司经肥西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设立。

设立时,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表3-1:2007年11月工投科技股权结构一览表

单位:万元、%

(二)发行人历次股权变更

2010年7月,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23,629.63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工投控股公司以20,000.00万元现金认购18,518.52万元出资,合肥庐阳工业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1,200.00万元现金认购1,111.11万元出资。本次增资事宜由安徽大成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皖大成验字[2010]361号验资报告。

本次变更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表3-2:2010年7月工投科技股权结构一览表

单位:万元、%

2012年9月,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31,2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工投控股公司以10,000.00万元现金认购7,007.71万元出资,桃花发展公司以250.61万元现金认购175.62万元出资,合肥庐阳工业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552.30万元现金认购387.04万元出资。本次增资由安徽大成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皖大成验字[2012]492号验资报告。

本次变更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表3-3:2012年9月工投科技股权结构一览表

单位:万元、%

2013年5月,桃花发展公司、合肥庐阳工业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工投控股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将持有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工投控股公司。

本次变更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表3-4:2013年5月工投科技股权结构一览表

单位:万元、%

2013年10月,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51,2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工投控股公司以20,000.00万元现金认购。本次增资由安徽大成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皖大成验字[2013]513号验资报告。

本次变更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表3-5:2013年10月工投科技股权结构一览表

单位:万元、%

2014年9月,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71,2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工投控股公司以20,000.00万元现金认购。本次变更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表3-6:2014年9月工投科技股权结构一览表

单位:万元、%

2015年4月,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0.00亿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工投控股公司以28,800.00万元现金认购。本次变更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表3-7:2015年4月工投科技股权结构一览表

单位:万元、%

三、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及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的组织结构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建立了较完整的内部组织结构。发行人组织结构图如下:

1、组织结构图

图3-1:截至2016年9月30日发行人组织结构图

2、主要部门职责

公司各职能部门的具体职能如下:

(1)办公室

办公室承担公司的制度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档案管理、后勤管理等职责,确保公司经营工作和项目开发的顺利进行。通过对各类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党务工作的办理,对外宣传报道包括新闻、企业简报、简讯、网站信息的更新,公司各类资质的申报、证照的年检、公积金办理、社保的申报,办公用品采购和车辆管理等为公司运行提供支撑。

(2)计划财务部

计划财务部承担公司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审核、制作、保管和登记工作。负责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办理现金的收取、支付业务,负责现金的保管并对现金实行库存限额管理。负责空白支票、银行单据、银行预留法人印鉴的保管,负责办理支票的签发、入账、转账及其他银行结算业务。负责按月与银行核对银行存款余额,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负责员工的薪资计算、发放及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事项。拟定公司月、季、年度资金来源及运用计划,编制公司年度计划。主持公司的财务分析工作;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情况,利用财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协调税务、银行及有关部门的关系;配合税收检查工作。建立、完善会计核算体系,做到账务核算准确。负责公司成本和销售的核算工作。制定和实施成本控制措施,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负责施工等各类合同付款的审查与核对工作,建立各种基础台帐,加强应收款追缴及个人报账管理。负责公司财务专用章的保管工作,银行、税务、账册、凭证、报表及其他会计档案资料的保管。负责定期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对公司实物资产进行盘点。加强分公司财务核算的管理与监督,不断完善总、分公司之间资金流转及费用报账程序。负责单位的会计核算及税务申报、缴纳工作,负责银行、税务证照的办理、变更、年检工作。负责往来账款的审核、确认,定期对债权、债务进行核对和清理催收。办理财务软件的升级、维护工作,保证财务软件的正常运行和账务处理工作顺利进行。及时掌握各类资金的动态,在上级部门和公司领导的决策和安排下,多方筹措各类资金并合理调度各分公司资金,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集中使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市国资委和工投公司的经营业绩考核及公司内部的各项考核工作。按要求出具会计报表和对外报送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配合中介机构做好年度财务审计和企业增资、资产评估等工作。

(3)安全生产部

安全生产部承担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员工安全知识教育,对新入员工进行公司级安全教育,组织对特种专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认证培训,组织开展各类安全专项活动,开展安全文化宣传活动。组织制定、修订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措施,并贯彻执行。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各类检查,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情况。参加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及投产工作。监督检查消防设施的配备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及工伤申报工作。负责组织对公司各单位的安全考评、奖励工作,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积极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做好安全基础管理工作,按时上报各类报表、资料,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种安全检查、评比、培训活动。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认真做好要害部门安全生产的保卫工作。负责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公司重大危险点(源)及重点防火单位的台账,并加强监管。掌握公司主要生产部位的火情特点,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的管理,督促落实火险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和消防道路通畅。

(4)工程部(工程一部、工程二部)

工程部承担公司施工现场的管理与协调。配合发展部、造价部、客服部、招商部等部门进行项目运作。工程部负责合肥区域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及审查工作,协助发展部、造价部等部门申请项目工程前期招投标工作。根据公司要求,工程部负责起草各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并按照公司合同审查会签制度进行合同会签,完结后报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签署。协调施工、监理、设计及相关单位之间的关系,负责对施工、监理、设计单位的管理工作。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公司、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并做好图纸会审记录。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进度、现场及投资的控制管理。对工程项目建设阶段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管理,确保工程能按质按量完成。严格按照监理合同和监理大纲相关条款的规定,对监理公司在现场的管理进行监督。组织、协调设计、勘察、监理、质监站、施工单位做好工程各阶段验收工作,完善竣工验收及相关备案手续。严格执行公司现场管理签证程序。严格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并按照施工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并及时办理各项资料移交手续。为公司其他职能部门提供相关建设工程资料,为工程实施创造有利条件。配合造价部、计财部、客服部做好竣工决算、审计工作,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

(5)造价管理部

造价管理部承担为公司组织各项工程招标、招标文件编制、清单与控制价编制工作;参加各项工程的合同会签、现场经济签证的会签;组织咨询公司对招标工程的概、预算及结算工作,审查咨询服务代理成果;参与需要询价的材料、设备的市场价格的调研工作;组织好本部门做好相关招投标资料、工程结算资料的保管工作。参与各项工程招标、招标文件编制工作,负责对清单与控制价审查;组织咨询公司对招标工程的概、预算及结算工作,审查咨询服务代理成果;现场经济签证的审核;组织好本部门做好相关招投标资料、工程结算资料的保管工作。

(6)招商部

招商部分为综合组、推广外联组、招商片区组。其中综合组主要承担招商政策及相关制度的制定工作,了解国家、省、市、区各类招商优惠政策,负责协调各片区,收集汇总各类信息数据(入驻企业,意向企业,资金回笼、入驻企业意见建议等招商信息汇总整合),当月工作完成报表、下月工作计划报表统计工作,档案合同管理工作,各片区招商业务的培训、督查和考核工作以及招商部其它临时性工作。推广外联组主要承担总部推广方案的制定及费用控制,各类传统媒体的推广执行及新媒体官方微博、微信、网站的策划与维护,外联计划的制定、大客户的招商与跟踪,各片区推广工作的配合协调及材料收集,各类宣传材料的策划印制及各类宣传活动的策划执行,与省、市各级政府部门的联系、对接、工商联、商会、行业协会等部门的联系、对接等。招商片区组主要承担各片区项目招商具体工作,执行招商部统筹安排的各项工作。

(7)客户服务中心

客户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协调各园区现场物业公司与业主单位和公司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督促物业公司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监督物业公司做好园区内的安保工作、人员在岗和交接制度。督促物业公司落实专人对园区内的绿化进行养护,实行训查制度。企业入园后督促物业公司为职工提供质优价廉的餐饮,确保食品卫生和安全、优质服务。同时监督物业公司做好职工宿舍的管理工作。园区内的公共设施、设备应建立健全定期检修和每日巡视机制,确保设施、设备运行正常。协调物业公司与建设单位的各项交接验收工作。每季度末组织业主单位进行园区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提出意见和建议,整理汇总后向物业公司提出改进方案,敦促其在限定的时间内改进,并将整改结果反馈给业主单位。全面负责业主单位对物业公司的意见投诉及投诉受理工作,及时反馈投诉处理结果。督促物业公司做好其他物业服务范畴内的相关事宜。督促物业公司做好对临时食堂的管理,保证食品安全和服务质量及室内外环境卫生,严格遵守国家《卫生法》。协助入驻企业办理营业注册、政策申报、专利申报等。负责入驻企业厂房租金的催缴。支持协助现场物业公司加强物业管理费用的收取。

(8)发展部

发展部承担公司项目立项的办理;项目规划方案设计及规划、消防、环保的报批;组织项目的地质勘查;办理项目环境评估报告书批复;办理单体施工图设计、审图、消防审查;办理绿化、道排、围墙、给水等配套设计及审图;单体规划许可证副本办理;项目土地证、用地规划许可证等相关供地手续的办理;项目供电方案申请、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协助办理各项目有关费用的减免与返还;及时处理项目施工过程中各类设计变更的审核,降低建设成本。

(二)发行人治理结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要求建立了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较为规范的法人治理框架,建立了《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了股东、董事会、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规则,分别对股东、董事会、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职责和职权做出了明确规定。

1、股东

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2、董事会

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规定,发行人设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成员由股东委派产生,共6人,董事任期3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股东从委派的董事中任命,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向股东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3、监事

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监事1名,由公司股东委派产生。监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使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议和董事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向股东提出提案;

(5)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利益的违法行为提起诉讼;

(6)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4、经理

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总经理1人,由董事长兼任或聘任,对董事会负责。总经理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并主持总经理办公会,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8)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9)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三)发行人的独立性

1、资产方面

发行人拥有经营所需的独立的营运资产和配套设施,包括设备、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资产产权清晰,管理有序。公司的资产与股东明确分开,不存在股东占用公司资产或干预资产经营管理的情况。

2、人员方面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等方面的管理规章制度和规范的管理考核体系,在人员编制和管理上与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完全分开。

3、机构方面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了董事会和监事,同时建立了独立的内部组织结构,各部门之间职责分明、相互协调,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

4、财务方面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计财部,具有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依法独立核算并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公司拥有独立的银行账号和税务登记号,依法独立纳税。

5、业务方面

公司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结构,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有独立的自主经营能力,可以完全自主做出业务经营、战略规划和投资等决策。

(四)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发行人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并不断完善了包括财务管理、会计制度、预算管理、担保、关联方交易制度、下属子公司管理制度等在内的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主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如下:

1、会计制度

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并严格遵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发行人制定了《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及各项具体业务制度,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会计工作交接、会计核算、会计监督进行了详细的规范,以加强公司会计管理,提高会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与此同时,公司通过不断加强财务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完善,财务核算工作全面实现信息化,有效保证了会计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完整。

2、财务内部稽查制度

财务内部稽查是公司财务部门内部工作的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为了充分发挥内部稽查的作用,对内部会计核算及各项业务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规范性、正确性,以及资金运作的安全性、时效性、准确性和效益性进行审核、监督和检查,提出加强会计核算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和内控机制、保证资金安全的建议和措施,发行人制定了《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财务内部稽查办法》,对于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的稽查方式以及检查核实资产的方法;稽查工作的具体实施进行了详细的规范,以加强公司自我约束和风险防范的能力、促进经营管理和会计核算水平的不断提高,

3、内部控制制度

为了保证各项经营活动有效进行、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实现经营管理目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管理要求,发行人制定了《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各项具体业务控制制度,对货币资金管理、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财务审核批准程序、固定资产管理进行了详细的规范,以加强公司经营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保障客户及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公司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信息的可靠、完整、及时,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

4、全面预算管理制度

根据《合肥市市属国有企业全面预算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的要求,为加强公司全面预算管理的工作,建立健全企业全面预算制度,加强企业内部控制,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发行人按照《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面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细则,对全面预算管理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全面预算编制、全面预算报告、全面预算执行与调整以及全面预算考核与奖惩作出了详细的规范。在其指导下,通过编制营运计划及成本费用预算等实施预算管理控制,明确各责任单位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责权限,规范预算的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并通过对营运计划的动态管理强化预算约束,评估预算的执行效果。

5、对外担保审批制度

为维护公司利益,规范公司的资产安全,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章程》、《关于加强国资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合国资法规[2010]40号文)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了《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审批制度》,对于对外担保的条件、对外担保的审查及调查、对外担保的审核、对外担保的审批与决议、担保合同的签订、对外担保的管理以及相关责任做出了详细的规范,进一步明确股东和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规定担保业务评审、批准、执行等环节的控制要求,规范对外担保业务,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所有担保事项须经控股公司统一审核管理。

6、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制定了《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于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认定、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和管理以及关联交易的批准作出了详细的规范,关联交易采取公平、公开、公允、自愿、诚信原则,按照公平的市场价格定价,确保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审批及决策流程合规完整,充分保护各方投资者的利益。

7、工程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公司制定了《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工程质量管理规章制度》。要求对各项目凡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对监理单位要求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执行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对施工单位要求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施工单位需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通过制定科学的施工组织设计,发动全员、全过程、多部门参加,依靠科学理论、程序、方法,使工程建设全过程都处于受控制状态。

8、费用审批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公司的各项费用开支管理,发行人制定了《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费用审批管理规定》,在其指导下公司各部门定期根据合同约定,上报用款计划。用款计划需经分管领导、总会计师、总经理审批。计划外的小额款项支付需经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支付;大额款项,必须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支付。公司日常招待费用支出严格参照《公司公务接待费用管理规定》执行,按申请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填报申请表。通过对公司各项费用开支审批流程的层层审核,实现对成本费用等各项支出的控制,做到分工负责,归口管理,严格控制各类费用开支,规范公司经济活动行为。

9、信息披露制度

为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提高企业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促进企业依法规范运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的要求,制定了《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对于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负责人和职责,信息披露对象及标准,信息披露流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未公开信息的保密措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保密责任,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企业子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档案管理,责任与处罚做出了详细的规范。

(五)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1、存续期内定期信息披露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本公司将按以下要求持续披露信息:

(1)每年4月30日以前,披露上一年度年度报告;

(2)每年8月31日以前,披露本年度中期报告。

2、存续期内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

本公司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向市场公开披露可能影响本期债券投资者实现其债权的重大事项,包括:

(1)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2)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3)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4)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5)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6)发行人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7)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8)发行人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9)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10)保证人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11)发行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12)发行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13)发行人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14)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15)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16)发行人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17)本期债券可能被暂停或者终止提供交易或转让服务的;

(18)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3、本金兑付和付息事项

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在其网站公布本金兑付和付息事项。如有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发生变化,本公司将依据其变化对于信息披露做出调整。

4、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安排

公司计财部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刘世银

地址:合肥市庐阳工业区工投研发楼11层

电话:0551-63870885

传真:0551-65679200

邮箱:liusy1962@sina.com

(六)发行人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经发行人律师核查:

1、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均系依法由股东依照程序决定产生。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上级单位遴选任命,同时依法履行了公司董事会聘任程序。

2、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及兼职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尚不存在未经公司认可、侵害公司经营利益的兼职情形。

3、公司实际经营业务与营业执照所记载的范围一致,经营范围并不存在会被法律、行政法规所禁止的项目。

4、在工业地产开发领域,发行人及为开发项目设立的下属子公司均取得了工业地产开发资质,尚不存在被吊销资质证书、到期后无法换证的情形;在物业管理领域,发行人下属子公司企翔物业公司取得了从事物业服务的相应资质。综上,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均取得了经营业务所必需的业务资质。

5、发行人在报告期内能够执行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尚不存在闲置土地、炒地、捂盘惜售及哄抬房地产的重大违法行为,未因上述违法行为而被(立案)调查。

(七)公司资金占用情况

1、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况。

2、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八)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2017年6月末,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计6家,具体情况如下表:

表3-8:截至2017年6月末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1)合肥工投工业科技肥西有限公司

合肥工投工业科技肥西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6月6日,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公司直接持股68.82%,主要从事工业标准化厂房开发。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合肥工投工业科技肥西有限公司资产总计33,918.19万元,负债合计21,303.02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2,615.17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11,710.83万元,净利润2,099.66万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合肥工投工业科技肥西有限公司资产总计38,577.68万元,负债合计26,337.61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2,240.07万元,2017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77.45万元,净利润-375.10万元。

(2)合肥庐阳工投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合肥庐阳工投工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6月14日,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公司直接持股76.00%,主要从事工业标准化厂房开发。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合肥庐阳工投工业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计41,893.92万元,负债合计30,938.79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0,955.12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1,178.45万元,净利润664.15万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合肥庐阳工投工业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计43,993.62万元,负债合计30,939.38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3,054.24万元,2017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9,107.76万元,净利润2,099.12万元。

(3)合肥工投工业科技颍上有限公司

合肥工投工业科技颍上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3月22日,注册资本5,000.00万元,公司直接持股93.00%,主要从事工业标准化厂房开发。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合肥工投工业科技颍上有限公司资产总计6,892.61万元,负债合计1,273.86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5,618.74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654.63万元,净利润645.03万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合肥工投工业科技颍上有限公司资产总计7,670.56万元,负债合计2,069.28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5,601.29万元,2017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35.10万元,净利润-17.47万元。

(4)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定远有限公司

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定远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4月20日,注册资本5,000.00万元,公司直接持股100.00%,主要从事工业标准化厂房开发。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定远有限公司资产总计1,964.00万元,负债合计193.48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770.52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109.17万元。由于2016年尚未产生营业收入且期间费用较大,导致净利润为负。截至2017年6月30日,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定远有限公司资产总计2,479.54万元,负债合计268.64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2,210.90万元,2017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118.27万元,净利润-11.62万元。

(5)合肥新站工投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合肥新站工投工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9月23日,注册资本15,000.00万元,公司直接持股100.00%,主要从事工业标准化厂房开发。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合肥新站工投工业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计6,490.36万元,负债合计225.29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6,265.06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164.94万元。由于2016年尚未产生营业收入且期间费用较大,导致净利润为负。截至2017年6月30日,合肥新站工投工业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计11,281.93万元,负债合计1,095.60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0,186.34万元,2017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8.77万元,净利润921.27万元。

(6)合肥企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合肥企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7月15日,注册资本300.00万元,公司直接持股100.00%,主要从事物业管理业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合肥企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资产总计1,655.41万元,负债合计1,241.97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413.44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2,166.28万元,净利润64.24万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合肥企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资产总计2,283.87万元,负债合计1,596.94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686.93万元,2017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586.24万元,净利润273.49万元。

3、发行人参股公司

截至2017年6月末,发行人主要参股公司如下表所示:

表3-9:截至2017年6月末发行人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合肥产投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金融服务业务。截至2016年12月31日,合肥产投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有限公司资产总计50,276.32万元,负债合计44,040.93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6,235.39万元;2016年,合肥产投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03.12万元,净利润1,224.09万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合肥产投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有限公司资产总计62,894.36万元,负债合计51,619.19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1,275.17万元,2017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819.89万元,净利润1,139.78万元。

四、发行人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2017年6月末,发行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00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00,000.00万元,唯一股东为工投控股,其对发行人的持股比例为100.00%,具体情况见下表:

表3-10: 截至2017年6月末发行人股权结构表

单位:万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

图3-2: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二)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

公司名称: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3月28日

住所:合肥市庐阳工业区工投兴庐科技产业园研发楼14-15层

法定代表人:雍凤山

注册资本:人民币293,0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政府授权经营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产(股)权转让和受让;实业投资;资产的重组、出让、兼并、租赁与收购;企业和资产的托管;投资咨询与管理策划。

发行人股东工投控股成立于2002年3月,是一家由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主营业务涉及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工业标准化厂房建设和租售业务、加工制造业务以及改制取得资产变现业务。

截至2016年末,工投控股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848,337.22万元,负债合计968,721.74万元,所有者权益879,615.48万元。2016年度,工投控股实现营业收入46,635.91万元,净利润6,497.21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31,128.15万元。

2、公司实际控制人

截至2017年6月末,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安徽省合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合肥市国资委”)。

经发行人律师核查,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合肥市国资委对公司经营管理及重大决策具有控制力,其所持股权不存在质押等权利受限情形。

3、发行人股东的其他主要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2017年6月末,除发行人之外,发行人股东工投控股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下转15版)

(面向合格投资者)

发行人

(住所:合肥市庐阳工业区工投研发楼10-12层)

主承销商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