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9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12-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17 证券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2017-050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12月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北京东直门内大街2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戴和根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余津勃董事、刘杰董事、张忠林董事因公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李涛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选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彩虹、杨雪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