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9日

查看其他日期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2017-12-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三元达 公告编号:2017-113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管理部门下发的《关于对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 660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对问询函相关问题作出回复如下:

一、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所涉及业务的原因及必要性,相关业务目前的开展情况、是否具备相应的资金和人员实力、后续的推进规划、达产或产生盈利所必要的资金投入、必须的资质及大致时间,以及你公司进入新业务的风险情况。

答复:

公司目前拥有的下属公司包括:深圳前海盛世承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福田(平潭)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江苏深南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深圳信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私慕(平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其经营范围和业务范围涵盖了产业投资、投资管理及咨询、金融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服务等内容,本次拟在母公司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增加经营范围主要为后续的母子公司业务发展、协调、衔接进行综合规划所需。

上述子公司在设立后,其注册资本金根据业务开展计划进行相应出资,相关的管理人员、业务人员、风控人员、财务人员等专业团队已基本健全,业务模式已经较为成熟,商业保理、融资租赁等业务开展已初具规模。其中深圳前海盛世承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系深圳市商业保理协会会员单位,深圳信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取得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

公司已经设立风险合规管理中心,由金融、法律、财务等专业的人员组建风控团队,建立了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全面把控各项业务风险。公司严格按照立项审批、尽职调查、投资决策、合同法审、合同面签、放款审查、投后管理等程序进行项目推进、风险管理。

二、请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2016年修订)》的要求,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1)康成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投资领域等;

(2)基金投资领域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是否存在协调关系,并分析投资失败或亏损的风险、内部管理风险、对外担保风险(如有)等;

(3)合作事项是否可能导致投资基金与你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形成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4)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参与投资或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设立投资基金时,应当在公告中承诺在参与投资或设立投资基金后的十二个月内(涉及分期投资的,为分期投资期间及全部投资完毕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含节余募集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答复:

(1)深圳市康成亨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成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为袁亚康,主要投资领域为新一代信息技术、生命健康、先进制造领域等。

(2)① 存在协调关系:公司与康成亨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约定,基金投资方向为金融科技和军民融合等符合国家战略新兴产业政策方向,并具有一定利润的较成熟企业。公司拟发起成立产业投资基金,有利于公司获取新的投资机会和利润增长点,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的影响。

② 投资失败或亏损的风险:

a、公司本次与康成亨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合资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尚处于筹划阶段,具体事宜尚待进一步协商、推进和落实,实施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后续的推进进展将根据相关信息披露要求进行披露;

b、本基金的主要资金来源为募集合格投资者资金和政府引导基金,公司主要参与基金管理,基金存在不能成功募集成立的风险。

c、基金存在投资标的可能失败的风险。在基金运营过程中,存在由于某一标的企业投资失败,导致投资的预期收益难以实现的风险。

公司充分认识到本次投资设立基金所面临的风险及不确定性,将紧密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合作方在投资领域的专业力量和公司在本行业的专业经验,寻找具有投资价值的标的,恪守谨慎投资的原则,督促产业基金加强投前风控论证和投后管理,防范风险,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3)公司本次拟进行的合作事宜尚处于筹划阶段,现阶段没有可能导致投资基金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形成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后续推进实施过程中,公司将严格控制避免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4)公司拟进行的基金资金来源暂定为募集合格投资者资金和政府引导基金,公司参与管理。后续如涉及公司出资,公司将按照合规的决策程序以及规范的信息披露要求及时、准确、充分地进行信息披露,适时承诺:上市公司在参与投资或设立投资基金后的十二个月内,将不会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的行为。

三、请具体说明你公司是否具备为投资基金引入军民融合领域专家顾问团队和合格投资者资源的实施条件和相应能力。

答复:

公司目前已经储备了相关的专家人员名单,并进行了良好的沟通,未来将根据投资基金的具体实施情况,正式引入相应领域的专家顾问团队、正式合法合规地开展与相关合作方一起开展面向合格投资者的基金募集工作。相关拟正式引入的专家顾问团队主要具备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中国国防工业企业协会和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等部门丰富工作经验或长期从事国防科技工业发展战略及规划研究的专家背景,他们在科研管理、装备物资采购、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等方面积累丰富的资源和实践经验。

四、其他你公司认为需予以说明事项。

答复:

公司已根据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披露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