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12月9日

查看其他日期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12-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2017-84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2月8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十一人,实到董事九人,董事阮加勇因事未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董事杨坚平先生出席并代行表决权;独立董事王建章先生因事未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独立董事叶东毅先生出席并代行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黄奕豪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会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本次会议以10票赞成,1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福建四创软件有限公司22%的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持有福建四创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创软件”)的22%的股权转让给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信息集团”),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仍将持有四创软件18%的股权,但不再是四创软件的控股股东,四创软件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关联董事黄旭晖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事项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且需经过国资管理部门审批,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福建四创软件有限公司22%的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披露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本次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拓展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捷网络”)海外业务,同意控股子公司锐捷网络以自有资金200万马币在马来西亚吉隆坡设立全资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公告》详见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本次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以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定于2017年12月25日14:30在福州市金山大道618号橘园洲工业园星网锐捷科技园22栋公司会议室召开。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披露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2017-85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福建四创软件有限公司

22%的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福建四创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创软件”或“目标公司”)为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或“星网锐捷”)持股40%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拟将直接持有四创软件的22%的股权转让给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信息集团”),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仍将持有四创软件18%的股权,但不再是四创软件的控股股东,四创软件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二)审批程序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信息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且需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独立董事认可上述关联交易,董事会形成决议后,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联关系

信息集团是公司持股25.88%的控股股东,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名称: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153号正祥商务中心2号楼

3、法定代表人:邵玉龙

4、注册资本:280512.446606万人民币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6、经营范围:授权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产权(股权)经营;对网络产品、软件与电子信息服务、通信、广播电视视听、计算机和外部设备及应用、电子基础原料和元器件、家用电器、光学产品、电子测量仪器仪表、机械加工及专用设备、交通电子等产品及电子行业以外产品的投资、控股、参股。对房地产、物业、酒店的投资。(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7、实际控制人: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三)关联关系说明: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持股25.88%的控股股东。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福建四创软件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名称:福建四创软件有限公司

2、住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4号楼6层608单元(生产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福州高新区“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创业大厦9、10层)

3、法定代表人:邵玉龙

4、注册资本:5100万元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经营范围:电子计算机软硬件技术与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行业信息化解决方案的咨询、设计、建设;云计算平台研发与信息服务;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水利、水文、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气象、电力、海洋、地质、环境保护等监测系统与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咨询、设计、施工、运维;水利水文、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岩土工程、气象、电力、海洋、地质灾害、环境保护等领域的传感、监测、传输与遥测、遥感、遥控装备的研制、生产、销售;水文仪器产品研制、生产、销售;工程测绘与数据调查、地图编绘;水资源调查评价与论证;电子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安防工程设计、施工、维护;系统集成及运行维护;电子计算机软件、硬件批发、代购代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三)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四创软件股权结构如下:

(四)与本公司关系

四创软件为公司持股40%的控股子公司。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闽中兴评字(2017)第1020号《评估报告书》(以下简称“《评估报告书》”),对福建四创软件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最终选用收益法结果作为本次资产评估的最终结论:福建四创软件有限公司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人民币17,733.69万元,经采用收益法评估后,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净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人民币75,594.00万元(大写人民币柒亿伍仟伍佰玖拾肆万元整),评估增值57,860.31万元,增值率326.27%。以上《评估报告书》已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以评估基准日2017年6月30日四创软件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75,594.00万元作为本次股权转让的作价依据。双方同意四创软件22%股权的转让价格为16,500万元。

五、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转让方(甲方):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本次股权转让

1.1本次股权转让前,甲方持有目标公司40%的股权,为目标公司的控股股东;乙方持有目标公司20%的股权。

1.2甲方将持有的目标公司22%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及条件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及条件受让甲方持有的标的股权。

1.3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甲方持有目标公司18%的股权,乙方持有目标公司42%的股权,乙方成为目标公司的控股股东。

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三)交易价格及股权转让款的支付

2.1双方同意,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格参考标的股权的评估值确定。

(1)根据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闽中兴评字(2017)第1020号《评估报告书》,截至评估基准日2017年6月30日,目标公司全部股权的评估值为人民币75,594万元。截至本协议签署日,《评估报告》已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2)经双方友好协商,参考上述目标公司全部股权的评估值,确定标的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6,500万元。

2.2双方同意,乙方应根据以下期限以银行转账方式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

(1)在本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的50%。

(2)在本次股权转让交割日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剩余的50%。

(四)本次股权转让的交割及损益归属

3.1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和乙方应配合向相关工商主管机关申请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日视为标的股权的交割日。

3.2在标的股权交割前,甲方对标的股权的完整、毁损或者灭失承担责任。在标的股权交割后,标的股权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3双方同意,在标的股权评估基准日与交割日之间,标的股权的盈利及亏损均由乙方承担,且不因标的股权的损益影响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格。

(五)本次股权转让的完成

4.1本次股权转让需在下列条件全部成就时视为完成:

(1)本协议根据第11.1条已正式生效。

(2)目标公司在相关工商主管机关办理完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2双方同意,自前款规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取得标的股权并享有股东权利及承担股东义务,甲方对标的股权不再享有股东权利及承担股东义务。

4.3双方进一步同意,交割日前目标公司的债权债务由交割日前工商登记的股东按其出资比例享有和承担;交割日后目标公司的债权债务由交割日后工商登记的股东按其出资比例享有和承担。

(六)目标公司董事会人员调整

5.1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目标公司董事会人数不变,仍为5名董事。由乙方委派3名董事,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委派2名董事。

5.2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目标公司监事会人员不变。目标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

(七)违约责任

10.1本协议项下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有关义务、或者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出的承诺和保证、或者其在本协议中所作出的声明为虚假、不真实或有误导,即视为该方违约。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使本协议不能全部履行、不能部分履行或不能及时履行,并由此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该违约方应根据违约的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赔偿守约方为避免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10.2如乙方未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每延迟1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应付未付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如乙方延迟超过15天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20%的违约金。

10.3如甲方未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期限配合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交割手续,每延迟1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如甲方延迟超过15天仍未配合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交割手续,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20%的违约金。

(八)本协议的生效、变更及终止

11.1本协议在下列条件全部成就后生效:

(1)经甲方和乙方加盖公章并经甲方和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2)甲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股权转让。

(3)乙方董事会审议批准本次股权转让。

(4)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本次股权转让。

11.2本协议的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

11.3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在生效前终止。

(九)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4.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国法律的管辖。

14.2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或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该等争议或纠纷提交本协议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判。除提交裁判的争议或纠纷事项外,本协议其他约定事项应继续履行。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出售资产不涉及人员安置。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股权转让的目的

本次公司将持有四创软件22%的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信息集团,是基于公司发展角度考虑,旨在调整公司战略布局,使公司更加专注于主营业务的技术创新及市场开拓,提高运营和管理效率。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四创软件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不存在为四创软件提供担保、委托四创软件理财的情形,也不存在四创软件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本次股权转让,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将进一步优化内部资产配置。本次股权转让预计在合并层面产生投资收益约4,000万元,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事项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且需经过国资管理部门审批,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四创软件22%的股权外,2017年1月1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信息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累计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合计为15,177,949.8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及事中审查,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涉及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征得我们的事前书面认可。我们同意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福建四创软件有限公司22%的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了审计和评估,交易价格以评估机构出具的标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定的标的资产评估值为作价依据,定价公允、合理。公司通过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整合资源,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黄旭晖回避表决,也未委托其他董事参与表决,该项议案由其他 10名非关联董事审议并全票表决通过,其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控股子公司福建四创软件有限公司22%的股权转让给关联方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2017-86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锐捷网络”)是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星网锐捷”)持股51.00%的控股子公司。为拓展锐捷网络的海外业务,锐捷网络拟在马来西亚吉隆坡设立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马来西亚子公司”),投资总额为200万马币。

(二)审批程序

上述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投资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拟定公司名称:锐捷网络(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投资总额为200万马币,折合人民币折合约320万人民币(按2017年12月初汇率1.6222折算)

3、注册地址:马来西亚吉隆坡

4、出资方式:锐捷网络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5、经营范围:其它信息技术服务,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进出口及销售,信息通讯技术系统安防服务。

以上内容以当地主管机关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拓展锐捷网络海外业务,通过在马来西亚设立子公司的方式,可以吸引更多当地的渠道加盟,拓宽锐捷网络的业务渠道,从而增强锐捷网络的在境外的市场竞争力,有助于锐捷网络的持续增长。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全部为锐捷网络自有资金,锐捷网络的境外全资子公司成立后,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可能存在的风险

1、马来西亚地区的法律、政策体系、商业环境与中国存在较大区别,锐捷网络需要尽快熟悉并适应当地的法律、商业和文化环境,这将给本次马来西亚子公司的设立及以后的运营带来一定的风险。

2、锐捷网络拟在马来西亚设立全资子公司尚需经过外汇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等国家有关部门的审批。因此,本次对外投资存在未能批准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2017-87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兹定于2017年12月25日(星期一)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2月25日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2月24日至2017年12月25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年12月25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24日15:00 至2017年12月25日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19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见证律师、大会工作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金山大道618号橘园洲工业园星网锐捷科技园22栋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福建四创软件有限公司22%的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说明: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内容详见2017年12月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85)。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二)登记时间:2017年12月19日(星期二)(15:00-17:30)。

(三)登记地点:福州市金山大道618号桔园洲工业园星网锐捷科技园22#一层证券事务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1、 电话:0591-83057977,83057009

2、 传真:0591-83057818

3、 联系人:刘万里

(二)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96;投票简称:星网投票。

2、提案内容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上述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股东可对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提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12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2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年月日

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2017-88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实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星网锐捷”)于2017年12月8日收到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新疆维实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维实”)《关于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获悉截止本公告日,新疆维实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3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52%。新疆维实在减持股份计划中设定的减持数量已经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的主要内容

新疆维实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日内,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6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9888%)。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将在《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临2017-8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二、股东减持情况进展

注: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三、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四、其他事项

(一)新疆维实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实施减持。

(二)新疆维实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新疆维实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督促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新疆维实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本次减持的股东新疆维实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新疆维实出具的《关于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