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收到环保部门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866 股票简称:星湖科技 编号:临2017-034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收到环保部门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属下的生物工程基地近日收到肇庆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肇环罚字[2017]173号),对公司属下的生物工程基地后勤中心的排污专管检修口废水超标排放的行为进行了处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肇庆市环境保护局鼎湖分局执法人员于2016年12月对公司属下的生物工程基地后勤中心排污专管检修口进行取样监测,《监测报告》显示存在超出国家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情况。肇庆市环境保护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公司属下的生物工程基地处以2016年12月应缴纳排污费数额(1,497,098.00元)的5倍罚款,即7,485,490.00元。
事件发生后,公司高度重视,责令生物工程基地根据肇庆市环保局的要求及时组织整改,生物工程基地已经在环保部门要求的时间内全部落实整改完成;同时公司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环保意识,严格遵守相关法规规定,杜绝类似事情发生。上述行政处罚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但将影响公司当期收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