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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日本藤仓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合作进展公告

2017-12-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17-126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日本藤仓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合作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光电”或“公司”)与株式会社藤仓(以下简称“藤仓”)合资设立上海藤仓亨通新能源研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藤仓亨通新能源”或“合资公司”);

●藤仓亨通新能源投资总额为3,000万元。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线控领域的技术开发设计。其中,亨通光电出资73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日本藤仓出资76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

●本次投资金额在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策范围内;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事项概述

2016年12月,公司与日本藤仓签订《合资意向书》,日本藤仓拟增资江苏亨通新能源智控科技有限公司,致力新能源汽车线控领域的技术研发(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16-100号)。

根据对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趋势的深入研究分析,公司与日本藤仓(以下简称“合作双方”)最终确立以新能源汽车线控系统业务进入国内外主机厂为重点,充分发挥合作双方的比较优势,聚集技术开发与市场拓展,将增资江苏亨通新能源智控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共同投资设立上海藤仓亨通新能源研发有限公司,从事新能源汽车线控领域的技术开发设计。双方于2017年12月8日签署《上海藤仓亨通新能源研发有限公司合资合同》。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日本藤仓自1885年创立,是一家有着百年历史的综合性线缆制造厂家,业务覆盖能源、信息通信、电子、汽车电装等领域,汽车电装产品面向大众、本田、日产、马自达、铃木、斯巴鲁等国际知名品牌汽车厂商。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资目的

整合双方的技术开发资源及市场资源优势,采用先进的技术与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线控领域的技术开发设计,取得行业竞争优势,增加合资公司的经济效益。

(二)出资方式

合资公司投资总额为3,000万元,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其中,亨通光电出资73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日本藤仓出资76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上述出资将于合资公司成立后1个月内汇入其银行账户。

(三)经营范围及业务委托

经营范围:与线束相关的对汽车厂商接受订单活动的支援及开发设计;线束零件的开发及设计;充电枪及充电接口的开发及设计。

上述经营范围可经公司与日本藤仓共同同意并完成相关政府部门的手续后进行变更。

合资公司在上述经营范围内的相关事业,均由合作双方及其关联公司委托进行。

(四)知识产权

合资公司成立后,其研发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其所有,合作双方拥有有偿使用权,使用许可的条件,在其签订的《使用许可合同》中另行约定。

合作双方许可合资公司为设计合资产品而使用其本身以及其关联企业所拥有的合资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等(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外观设计、实用新型、著作权、专有技术)。

合资公司在进行合作双方及其关联公司委托事业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合资公司所有,委托方有权无偿使用该知识产权。

(五)合资期限

合资期限为自合资公司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5年,若合作双方达成合意,可在合资期限届满日的1年前,由合资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延长合资期限事宜,并至相关政府部门办理延长手续。

四、项目意义

新能源汽车是我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全球汽车产业的发展方向,也是未来国民经济发展支柱产业之一。合资公司设立后,将提高公司在新能源汽车线控领域的技术研发实力及新能源汽车主机厂一级配套市场份额的占有率,助力公司发展成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

五、风险提示

合资公司设立后,由于新能源汽车线控领域的技术开发设计尚需一定的发展期,对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和财务影响较小,未来经营发展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跟踪有关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日本藤仓签署的合资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