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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12-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66 证券简称:传艺科技 公告编号:2017-063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12月8日在江苏省高邮市凌波路33号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含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7名。会议由董事长邹伟民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改内容详见《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将于2017年12月12日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拟提名邹伟民先生、史云中先生、许小丽女士、刘赛平先生、单国华先生、张所朝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赵蓓女士、王玉春先生、闵爱革女士作为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12月27日(星期三)下午13: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8日

附件: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邹伟民先生:196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4年至1999年在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工作,担任经营厂长;2003年至今担任顺达电塑(后更名为泰凯服饰)监事,历任嘉博电子监事;2010年至2014年担任江苏传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扬州承源投资咨询部(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邹伟民先生共计持有公司股份92,808,2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6177%,其中: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0,650,000股,通过扬州承源投资咨询部(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158,210股。邹伟民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史云中先生:196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1年至1995年在江苏省物资局工作,先后担任秘书科科员、副科长、科长;1995年至1998年在江苏省物资集团南极实业公司工作,担任总经理;1998至2004年在江苏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工作,担任投资一部经理;2004年至2011年在江苏高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工作,担任常务副总经理;2011年至2016年在扬州高投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工作,担任董事、总经理;2014年至今在江苏毅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担任公司创始合伙人。现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史云中先生共计持有公司股份4746.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3%,其中:通过江苏高投润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746.18股。史云中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许小丽女士:198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2007年至2014年历任江苏传艺科技有限公司业务部副经理、副总经理、FPC事业部负责人。现担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小丽女士共计持有公司股份308,2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459%,其中:通过扬州承源投资咨询部(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08,210股。许小丽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刘赛平先生:1975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1995年至2002年在东莞胜方电子有限公司工作,担任生产部副经理;2002年至2008年在嘉兴淳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担任生产、品管部副经理;2008年至2014年历任江苏传艺科技有限公司MTS高邮厂厂长、副总经理。现担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技术中心、品保中心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赛平先生共计持有公司股份308,2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459%,其中:通过扬州承源投资咨询部(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08,210股。刘赛平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单国华先生:196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会计师职称。1980年至1983年在宝应夏集粮管所工作,担任会计;1983年至2007年在扬州高华化工有限公司工作,担任财务主管、常务副总经理;2007年至2009年在扬州润扬气业发展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10年至2014年在江苏传艺科技有限公司工作,担任副总经理。现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单国华先生共计持有公司股份308,2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459%,其中:通过扬州承源投资咨询部(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08,210股。单国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张所朝先生:196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工程师职称。1987年至2003年在工贸合营高邮市塑料编织厂工作,担任车间主任&技术科副科长;2004年在高邮市粮食器材开发公司工作,担任塑料编织袋厂技术顾问;2005年至2014年在江苏富裕达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15年至今在公司工作,担任ClickPad生产厂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所朝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张所朝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赵蓓女士:197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职称,博士研究生导师,苏州市化学化工学会常务理事。1995年至今在苏州大学任教,担任教授。现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蓓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赵蓓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王玉春先生:195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职称。1984年至2005年在安徽财经大学任教,先后担任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财务系主任、校“财会审”研究中心副主任、会计学院副院长、安徽省工商管理硕士(AH-MBA)财务学科组负责人;2006年至今在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任教,担任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会计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现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玉春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王玉春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闵爱革女士:1963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二级律师职称。1986年至1992年在高邮市原电子工业局技术科工作,担任科员;1993年至1999年在高邮市第二律师事务所执业,担任律师;1999年年至2000年在扬州民泰律师事务所执业,担任副主任律师;2000年10月至今在江苏政泰律师事务所执业,担任主任律师。现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闵爱革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闵爱革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66 证券简称:传艺科技 公告编号:2017-064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12月8日在江苏省高邮市凌波路33号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将于2017年12月12日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提名,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审查后,同意提名刘园先生、祝思悦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提名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职工代表监事张玉兵先生共同组成第二届监事会。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2月8日

附件: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刘园先生:198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2002年至2007年在苏州科德电子有限公司工作,担任制造部副主任;2007年至2014年在江苏传艺科技有限公司工作,历任科长、MTS高邮厂副理、MTS高邮厂厂长。现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刘园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刘园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监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祝思悦女士:198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1年至2013年在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执业,担任公司证券部律师;2013年至今在扬州产业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工作,担任董事、法务部负责人。2014年至今在扬州股权托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董事。现担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祝思悦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祝思悦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监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66 证券简称:传艺科技 公告编号:2017-065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职工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17年12月8日在江苏省高邮市凌波路33号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职工代表共30人,会议由大会主席团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 、 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情况

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应有一名监事为职工代表监事,并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玉兵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其将与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张玉兵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审议结果:出席本次大会职工代表全体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大会以3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三、备查文件

1、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8日

附件: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玉兵先生:197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2003年至2006年在苏州超艺丝印喷涂有限公司工作,担任仓库主管;2006年至2010年在顺达电塑(后更名为泰凯服饰)工作,担任仓库主管;2010年至2014年在传艺有限工作,担任仓库主管。现担任传艺科技监事、仓库主管。

截至本公告日,张玉兵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张玉兵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监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66 证券简称:传艺科技 公告编号:2017-066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提名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二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共9名:邹伟民先生、史云中先生、许小丽女士、刘赛平先生、单国华先生、张所朝先生、赵蓓女士、王玉春先生、闵爱革女士,其中赵蓓女士、王玉春先生、闵爱革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赵蓓女士、王玉春先生、闵爱革女士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就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8日

附件: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邹伟民先生:196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4年至1999年在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工作,担任经营厂长;2003年至今担任顺达电塑(后更名为泰凯服饰)监事,历任嘉博电子监事;2010年至2014年担任江苏传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扬州承源投资咨询部(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邹伟民先生共计持有公司股份92,808,2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6177%,其中: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0,650,000股,通过扬州承源投资咨询部(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158,210股。邹伟民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史云中先生:196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1年至1995年在江苏省物资局工作,先后担任秘书科科员、副科长、科长;1995年至1998年在江苏省物资集团南极实业公司工作,担任总经理;1998至2004年在江苏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工作,担任投资一部经理;2004年至2011年在江苏高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工作,担任常务副总经理;2011年至2016年在扬州高投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工作,担任董事、总经理;2014年至今在江苏毅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担任公司创始合伙人。现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史云中先生共计持有公司股份4746.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3%,其中:通过江苏高投润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746.18股。史云中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许小丽女士:198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2007年至2014年历任江苏传艺科技有限公司业务部副经理、副总经理、FPC事业部负责人。现担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小丽女士共计持有公司股份308,2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459%,其中:通过扬州承源投资咨询部(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08,210股。许小丽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刘赛平先生:1975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1995年至2002年在东莞胜方电子有限公司工作,担任生产部副经理;2002年至2008年在嘉兴淳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担任生产、品管部副经理;2008年至2014年历任江苏传艺科技有限公司MTS高邮厂厂长、副总经理。现担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技术中心、品保中心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赛平先生共计持有公司股份308,2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459%,其中:通过扬州承源投资咨询部(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08,210股。刘赛平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单国华先生:196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会计师职称。1980年至1983年在宝应夏集粮管所工作,担任会计;1983年至2007年在扬州高华化工有限公司工作,担任财务主管、常务副总经理;2007年至2009年在扬州润扬气业发展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10年至2014年在江苏传艺科技有限公司工作,担任副总经理。现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单国华先生共计持有公司股份308,2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459%,其中:通过扬州承源投资咨询部(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08,210股。单国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张所朝先生:196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工程师职称。1987年至2003年在工贸合营高邮市塑料编织厂工作,担任车间主任&技术科副科长;2004年在高邮市粮食器材开发公司工作,担任塑料编织袋厂技术顾问;2005年至2014年在江苏富裕达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15年至今在公司工作,担任ClickPad生产厂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所朝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张所朝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赵蓓女士:197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职称,博士研究生导师,苏州市化学化工学会常务理事。1995年至今在苏州大学任教,担任教授。现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蓓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赵蓓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王玉春先生:195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职称。1984年至2005年在安徽财经大学任教,先后担任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财务系主任、校“财会审”研究中心副主任、会计学院副院长、安徽省工商管理硕士(AH-MBA)财务学科组负责人;2006年至今在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任教,担任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会计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现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玉春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王玉春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闵爱革女士:1963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二级律师职称。1986年至1992年在高邮市原电子工业局技术科工作,担任科员;1993年至1999年在高邮市第二律师事务所执业,担任律师;1999年年至2000年在扬州民泰律师事务所执业,担任副主任律师;2000年10月至今在江苏政泰律师事务所执业,担任主任律师。现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闵爱革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闵爱革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66 证券简称:传艺科技 公告编号:2017-067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8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提名,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审查后,同意提名刘园先生、祝思悦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提名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职工代表监事张玉兵先生共同组成第二届监事会(简历见附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就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8日

附件:

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刘园先生:198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2002年至2007年在苏州科德电子有限公司工作,担任制造部副主任;2007年至2014年在江苏传艺科技有限公司工作,历任科长、MTS高邮厂副理、MTS高邮厂厂长。现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刘园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刘园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监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祝思悦女士:198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1年至2013年在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执业,担任公司证券部律师;2013年至今在扬州产业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工作,担任董事、法务部负责人。2014年至今在扬州股权托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董事。现担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祝思悦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祝思悦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监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玉兵先生:197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2003年至2006年在苏州超艺丝印喷涂有限公司工作,担任仓库主管;2006年至2010年在顺达电塑(后更名为泰凯服饰)工作,担任仓库主管;2010年至2014年在江苏传艺科技有限公司工作,担任仓库主管。现担任公司监事、仓库主管。

截至本公告日,张玉兵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张玉兵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监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66 证券简称:传艺科技 公告编号:2017-068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决议于2017年12月27日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2月27日(星期三)下午1: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2月26日(星期二)至2017年12月27日(星期三)。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26日下午15:00—2017年12月2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20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高邮市凌波路33号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3.1 选举邹伟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2 选举史云中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3 选举许小丽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4 选举刘赛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5 选举单国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6 选举张所朝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7 选举赵蓓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8 选举王玉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9 选举闵爱革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4.1 选举刘园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2 选举祝思悦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别说明:

1、议案1 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2、议案3、议案4为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 提案编码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三)。

2、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2017年12月26日至股东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

4、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江苏省高邮市凌波路33号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5、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单国华

(2)联系电话:0514-84606288

(3)传真号码:0514-85086128

(4)联系地址:江苏省高邮市凌波路33号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6、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第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第一届第二十一次监事会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66”,投票简称为“传艺投票”。

2、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议案设置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4)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2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7年12月20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66)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有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股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日期: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股东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经委托人签章后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章。

2、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3、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4、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 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证券代码:002866 证券简称:传艺科技 公告编号:2017-069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赵蓓为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002866 证券简称:传艺科技 公告编号:2017-070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王玉春为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002866 证券简称:传艺科技 公告编号:2017-071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闵爱革为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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