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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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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公告

2017-1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7-108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战略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本备忘录”,签署双方以下简称“双方”)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初步的约定,双方希望根据本备忘录规定的条件进行合作,本备忘录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 双方在“可再生能源、能效管理、绿色能源交易”等领域展开合作,上述合作业务开展所需的技术、资金、人员等实施条件待双方进一步确定后再具体安排,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 鉴于本次项目合作的主要实施地点在新加坡境内,双方在上述领域合作的进展将根据新加坡的相关行业政策和环境的变化做出适时调整,如未来行业政策和环境发生重大变化,项目实施规模或收益可能存在达不到预期的风险。

● 本次合作的项目中,涉及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太阳能光伏组件及LED节能、能效管理产品、服务等方面的合作,美元对人民币、新币对人民币等实际汇率波动存在投资和产品出口相关的汇率风险。

● 本备忘录履行对公司2017年和2018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备忘录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英文名称:Sunseap Group

中文名称:Sunseap集团

性质:新加坡注册成立的私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Phuan Ling Fong Frank (执行董事) and Wu Jueh MingLawrence (执行董事)

注册资本:12,460 万新币

注册地址:18 Boon Lay Way, Tradehub 21, #06-135. Singapore 609966

主营业务:清洁能源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Sunseap集团总资产:S$242 million,净资产S$113 million,2017年1-9月份营业收入S$31 million。

Sunseap是一家在新加坡最大及最早成立的清洁能源供应商,主要的业务区域在东南亚,Sunseap拥有超过三十年的建设和开发清洁能源解决方案的经验,是专业的清洁能源一站式、一体化解决方案提供商。

(二)备忘录签署情况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加坡林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林洋”)与Sunseap集团于2017年12月8日在新加坡签署本备忘录。

(三)备忘录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备忘录为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初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暂不会对公司 2017年和 2018年度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根据《公司章程》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决定,本次项目投资在董事长决策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项明确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披露程序。

二、备忘录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背景与目的

鉴于新加坡经济与城市再发展的高速发展,新加坡政府对可再生能源的利用予以了高度关注,特别是在城市的能效管理以及去中心化能源等方面,以此来促进城市环境的改善。双方期望互为产业与金融合作伙伴,加强合作,共同开发在新加坡的项目,以及在城市与产业园区中的去中心化能源项目的研究和开发。双方旨在可再生能源、能效管理、绿色能源交易等领域,为市场提供先进的解决方案与服务,建立一个更加紧密的合作与对话关系。本备忘录的目的是定义双方进一步合作的关键原则和沟通机制。

(二)合作内容

双方已确定并建立了一些潜在合作项目,在必要时签订额外的协议或合同(其内容与细节将另外协商),以进一步扩大合作。

本备忘录涵盖六大领域的合作,双方计划在2020年前达到5亿美元的合作规模:

1、能效终端设备及系统

搭建新加坡市场的能效终端设备及系统,进行新加坡城市大数据采集与分析业务。

2、光伏电站合作(屋顶及漂浮项目)

在分布式光伏项目上进行共同投资,特别是在产业园区商业、工业屋顶、政府组屋、户用和水面漂浮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双方同意,如果项目满足其各自的投资回报要求,双方力争在2018年12月末之前达到100MW的发电规模,并在2020年末之前达到500MW左右的分布式发电业务规模。

3、组件的供应

N型高效双玻组件的供应,在2020年供应不少于300MW的组件。

4、LED和节能服务

5、电力分销

一起合作参与新加坡的电力交易。

6、虚拟电站

能源管理托管及微网。

(三)成本与费用

双方将自行承担其同本备忘录的执行相关的成本与费用。如果需要进行具体的研究或技术协助,双方应签署相应的合同。任何对成本和/或开支的分担应有书面同意,并应事先进行讨论。

(四)其他事项

1、本备忘录将在双方签署后生效,有效期为三年。任何一方有权随时向另一方提前三个月发出事先书面通知的形式终止本备忘录,任何一方均无须向另一方支付终止费或类似费用。任何一方如希望续签本备忘录,应以向另一方在备忘录过期之日前三个月发出书面通知的形式向另一方通知其意图。

2、本备忘录的任何修正案,在双方当事人签署英文与中文两种形式的书面备忘录后生效。

3、任何由于本备忘录的理解或执行而产生的相关纠纷,应由双方通过基于互信、公平交易的原则友好协商予以解决。

4、本备忘录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被解释为构成了任何一方成为另一方的代理关系。本备忘录不得被视为构成或有义务构成双方之间的任何类型的合伙或合资关系。

5、本备忘录由中文与英文写成。除在出现纠纷的情况下以英文版本为准外,两个语言的版本具有同等的权威性以及同等的约束性。本备忘录的工作语言应为中文与英文。

三、备忘录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备忘录的签署,有利于双方在可再生能源、能效管理、绿色能源交易等领域展开全方位的合作,有助于公司加速发展在新加坡的可再生能源业务,特别是公司N型单晶高效太阳能双面电池组件及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投资开发、建设及运营方面,加快推进公司N型单晶高效太阳能双面电池组件及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开发、EPC和运维业务,并通过与国际伙伴之间的合作来发展公司“能源、能效管理领域最大的互联运营和服务商之一”的战略。

本备忘录尚处于初始合作阶段,预计对公司2017年和2018年度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1、本备忘录的签署为双方后续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本备忘录仅为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初步的约定,备忘录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尚未签订具体的项目合作备忘录或合同,尚需双方进一步沟通和落实。

2、双方在“可再生能源、能效管理、绿色能源交易”等领域展开合作,上述合作业务开展所需的技术、资金、人员等实施条件待双方进一步确定后再具体安排,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鉴于本次项目合作的主要实施地点在新加坡境内,双方在上述领域合作的进展将根据新加坡的相关行业政策和环境的变化做出适时调整,如未来行业政策和环境发生重大变化,项目实施规模或收益可能存在达不到预期的风险。

4、本次合作的项目中,涉及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太阳能光伏组件及LED节能、能效管理产品、服务等方面的合作,美元对人民币、新币对人民币等实际汇率波动存在投资和产品出口相关的汇率风险。

5、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跟踪有关合作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鉴于目前存在上述诸多不确定因素,因此公司尚无法预测本次合作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带来的长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特别注意上述风险。

五、备查文件

《合作谅解备忘录》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