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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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完成2017年非公开发行
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公告

2017-1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证券代码:002797 公告编号:2017-121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完成2017年非公开发行

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大股东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熙昕宇”)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7】359号)核准,获准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可交换公司债券。华熙昕宇将其所持本公司限售流通股 116,000,000 股作为担保及质押财产,并于2017年11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前述股份质押登记手续,用于对华熙昕宇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之换股事宜进行质押担保。有关质押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登载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进行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11)。

近日,公司接到华熙昕宇通知,华熙昕宇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发行工作已经结束。本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5亿元,存续期限为6年,附第3年末华熙昕宇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最终票面利率1.50%,初始换股价格为11.96元/股。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