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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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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7-1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派思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2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12月6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7年12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并作出决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谢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63,195,000元增加到403,302,277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6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修订如下:

原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36,319.50万元。

现修订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40,330.2277万元。

原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36,319.50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现修订为: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40,330.2277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作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