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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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1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16 证券简称:三全食品 公告编号:2017-066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2月11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2月10日——2017年12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10日15:00 至2017年12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总经理陈希先生

由于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出差,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兼总经理陈希先生为本次会议的主持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名(含网络投票),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11,453,8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本总数的比例为38.2047%。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数311,453,889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8.204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

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解锁条件及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11,318,58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关联股东朱文丽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11,453,88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结果通过。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施伟钢律师、张玮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002216 证券简称:三全食品 公告编号:2017-067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事项概述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全食品”、“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11月2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解锁条件及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未达到解锁条件及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572,134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1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解锁条件及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1)。

根据会议决议,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总计2,572,134股,其中,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2,099,634股,回购价格为4.35元/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472,500股,回购价格为4.30元/股。公司将于本次回购注销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待本次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815,224,232元变更为812,652,098元。

二、债权人需要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书面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或公司登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申报时间:2017年12月13日至2018年1月26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9:00-17:00。

2、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天河路366号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徐晓

联系电话:0371-63987832

传 真:0371-63988183

邮政编码:450044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