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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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高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2017-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鑫龙 编号:2017-071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高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6)。公司总工程师李小庆先生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18,750股(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数的2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27%。

2017年12月12日,公司收到李小庆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告知函内容为:李小庆先生于2017年12月11日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持有公司18,75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7%。截至本公告日,李小庆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股东减持情况

二、本次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李小庆先生作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如下: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李小庆先生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承诺。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部分高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五、备查文件

李小庆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