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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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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444 证券简称:吉比特公告编号:2017-068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7年12月12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在厦门软件园二期望海路4号301室召开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共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卢竑岩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全资子公司厦门吉比特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吉比特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比特投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吉比特投资增资人民币40,000.00万元,根据吉比特投资实际需求分期到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吉比特投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60,000.00万元。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资全资子公司厦门吉比特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0)。

(二)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性高和流动性好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在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1)。

(三)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在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2)。

(四)董事会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合理的预计。

由于公司董事高岩先生担任预计关联交易对手方之一厦门淘金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因此高岩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3)。

(五)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12月5日收到内部审计负责人徐超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徐超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审计部经理暨内部审计负责人一职,但仍在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比特投资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职务。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黄淑玲女士为审计部经理暨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黄淑玲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六)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开展情况发生变化,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的需要,拟将公司募投项目之“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雷霆互动网络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雷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雷霆信息”),同时公司将该募投项目专户资金人民币103,883,452.29元及利息收入借予深圳雷霆信息,由深圳雷霆信息继续实施该募投项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相关规定,由于持有深圳雷霆信息40%权益的股东(公司关联人)未同比例进行财务资助,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5)。

(七)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根据《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八)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财务报告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财务报告编制及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财务报告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

(九)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进行修订完善。

(十)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的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办法》。

(十一)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核销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效防范公司资产损失风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

(十二)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激励机制,吸引并留住更多高素质人才,调整优化《公司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公司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于2018年1月9日下午14:00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76)。

三、上网公告附件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四、报备文件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3日

附件:

黄淑玲女士简历

黄淑玲女士,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曾在友达光电(厦门)有限公司、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百威英博(厦门)管理运营有限公司从事内控审计工作。2017年9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审计部经理。

证券代码:603444 证券简称:吉比特公告编号:2017-069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7年12月12日以现场方式在厦门软件园二期望海路4号301室召开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超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性高和流动性好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在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1)。

(二)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在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2)。

(三)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合理的预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3)。

(四)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于2017年12月5日收到监事会主席徐超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徐超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监事会主席一职,但仍在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吉比特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职务。鉴于徐超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徐超先生的辞职申请将于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补选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之前,徐超先生仍将履行监事职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转,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选举周媛媛女士为公司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4)。

(五)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开展情况发生变化,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的需要,拟将公司募投项目之“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雷霆互动网络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雷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雷霆信息”),同时公司将该募投项目专户资金人民币103,883,452.29元及利息收入借予深圳雷霆信息,由深圳雷霆信息继续实施该募投项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相关规定,由于持有深圳雷霆信息40%权益的股东(公司关联人)未同比例进行财务资助,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5)。

(六)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激励机制,吸引并留住更多高素质人才,调整优化《公司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公司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报备文件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3444 证券简称:吉比特公告编号:2017-070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资全资子公司厦门吉比特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厦门吉比特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比特投资”),为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增资金额:人民币40,000.00万元。

2017年12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资全资子公司厦门吉比特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根据全资子公司吉比特投资的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吉比特投资增资人民币40,000.00万元,根据吉比特投资实际需求分期到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吉比特投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60,000.00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增资不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

一、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吉比特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超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息代码:91350200MA34AEKX6M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翔云一路95号运通中心605单元之一Z338区

经营范围:依法从事对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权进行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吉比特投资成立于2016年8月,其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0.0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44.23万元;截至2017年9月30日,总资产人民币19,745.79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9,699.44万元。前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以自有货币资金对吉比特投资增资,增资后吉比特投资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徐超先生担任吉比特投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吉比特投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游戏行业及上下游相关股权投资。本次增资扩大了吉比特投资的资本规模,有助于其更好地开展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

公司现金流充沛,本次增资不会影响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报备文件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3444 证券简称:吉比特公告编号:2017-071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性高和流动性好的前提下,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吉比特”)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在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7年12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75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8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4.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1,2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1,484,4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9,715,600.00元。上述资金于2016年12月28日全部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16〕第350ZA0093号《验资报告》。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首次公开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17年11月30日,公司已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539,080,705.59元,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367,758,370.59元(含利息收入)。

三、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按实际情况进行额度分配,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二)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三)投资范围及安全性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拟投资产品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4、投资产品若开立专用结算账户,则专用结算账户不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投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投资产品的收益分配方式

投资产品的收益分配方式以后续实际签署的协议及投资产品说明书相关约定为准。

(五)实施方式

提请授权公司财务经理审批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计划。募集资金理财协议需由公司法务部进行审核,并由总经理进行审批。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性高和流动性好为前提,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四、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进行现金管理,将实施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一)结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适时选择安全性高、保本型,并且流动性好的合格投资产品;

(二)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资金投向、收益情况,控制投资风险;

(三)保荐机构、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子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吉比特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吉比特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以上意见,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吉比特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经过审慎考虑,基于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性高和流动性好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子公司收益。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产生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三)《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八、报备文件

(一)《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3444 证券简称:吉比特公告编号:2017-072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7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三)投资范围和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及券商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四)实施方式

提请授权公司财务部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自有资金现金管理计划、选择合格的投资产品、签署合同及相关文件。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理财产品的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资金投向、项目进展情况,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以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子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四、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经过审慎考虑,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子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六、报备文件

(一)《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3444 证券简称:吉比特公告编号:2017-073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8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均为公司与联营企业(参股公司)间因业务往来产生的交易,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有利于丰富公司产品线,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同时,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各项交易,将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17年12月12日,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公司董事会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由于公司董事高岩先生担任预计关联交易对手方之一厦门淘金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因此高岩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已将2018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沟通,我们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并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认为公司2018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属于正常经营范围的需要,额度适当,定价政策上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自愿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18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属于正常经营范围的需要,额度适当,定价政策上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自愿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2018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发表如下意见:

2018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性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经营需要产生,定价政策上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自愿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5、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017年1-11月,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人民币68,349,838.50元,预计2017年12月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8,166,772.58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出现超额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预计2017年度全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会超过已经审批的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2017年1-11月各类别关联交易金额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根据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进行预测,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31,491,000.00元,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上表中关联交易主要根据公司目前运营的游戏情况进行预计。公司的关联方范围可能受到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投资情况的影响,关联交易金额可能受到后续新游戏代理运营情况等其他因素的影响。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上述关联方均为公司联营企业(参股公司),各关联方情况如下:

1、厦门青瓷数码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3月1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13.10万元,住所为厦门软件园望海路4号502室之一,法定代表人:杨煦。经营范围为网络技术开发;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截至目前,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在该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为17.97%。

2、厦门淘金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6月26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万元,住所为厦门市湖里区台湾街257号天地花园C幢9层B单元,法定代表人:徐安平。经营范围为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药品信息服务和网吧);软件开发;动画、漫画设计、制作;数字内容服务;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不含网吧);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截至目前,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在该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为30.00%。

3、厦门勇仕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15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50万元,住所为厦门市湖里区园山南路806号1515室之二,法定代表人:刘镇拥。经营范围为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内容服务;动画、漫画设计、制作;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不含网吧);其他互联网服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截至目前,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在该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为20.00%。

4、成都数字狗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8月15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5万元,住所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1号楼3层A、B区,法定代表人:唐雨。经营范围为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并提供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网络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软件开发;网页设计;计算机系统集成;数据处理;农业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环保技术、节能技术研发及技术推广;新能源技术开发;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办公用品及耗材、通讯器材(不含无线广播电视发射及卫星地面接收设备)、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游戏软件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目前,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在该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为20.00%。

(二)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有一定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8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均为公司与联营企业(参股公司)间因业务往来产生的交易,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有利于丰富公司产品线,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同时,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各项交易,将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8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报备文件

(一)《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18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的书面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3444 证券简称:吉比特公告编号:2017-074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7年12月5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徐超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徐超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监事会主席一职,但仍在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吉比特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职务。鉴于徐超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徐超先生的辞职申请将于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补选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之前,徐超先生仍将履行监事会主席职务。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6)。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转,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7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周媛媛女士为公司监事,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附件:周媛媛女士简历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2月13日

附件:

周媛媛女士简历

周媛媛女士,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专员、安踏(中国)有限公司高级法务专员。2013年5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法务主管。

证券代码:603444 证券简称:吉比特公告编号:2017-075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名称: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情况: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投项目之“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雷霆互动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霆互动”)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雷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雷霆信息”),同时公司将该募投项目专户资金人民币103,883,452.29元及利息收入借予深圳雷霆信息,由深圳雷霆信息继续实施该募投项目。

因公司业务开展情况发生变化,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的需要,拟将公司募投项目之“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雷霆互动变更为深圳雷霆信息,同时公司将该募投项目专户资金人民币103,883,452.29元及利息收入借予深圳雷霆信息,由深圳雷霆信息继续实施该募投项目。该部分金额人民币103,883,452.29元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899,715,600.00元的11.55%。

公司通过厦门雷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霆科技”)间接持有深圳雷霆信息6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相关规定,由于间接持有深圳雷霆信息40%股权的股东(公司关联人)未同比例进行财务资助,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75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8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4.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1,2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1,484,4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9,715,600.00元。上述资金于2016年12月28日全部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16〕第350ZA0093号《验资报告》。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首次公开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 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情况

本次拟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的募投项目为“运营中心建设项目”,该募投项目基本情况与本次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情况如下:

1、“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招股说明书》,“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由雷霆互动实施,为端游及手游运营中心和配套客户服务中心建设,主要是游戏运营所需的软硬件环境建设和相关人员的增加等。

2、本次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情况

“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雷霆互动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雷霆信息,同时公司将该募投项目专户资金人民币103,883,452.29元及利息收入借予深圳雷霆信息,由深圳雷霆信息继续实施该募投项目。

三、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雷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付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息代码:91440300MA5DN7Y095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经营场所:深圳市南山区铜鼓路39号大冲国际中心5号楼4002

经营范围:互联网信息技术的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从事广告业务(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需另行办理广告经营审批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文化、艺术活动策划;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销售;文化用品销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动画、漫画设计、制作;文化艺术经纪代理

深圳雷霆信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雷霆科技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6年10月,其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40,652,013.86元、净利润人民币62,615,991.37元;截至2017年9月30日,总资产人民币276,030,194.11元、净资产人民币116,544,942.89元。

雷霆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其中翟健持有雷霆科技40%股权,由于雷霆科技为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因此翟健为公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相关规定,由于翟健未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实施方式

1、实施方式:公司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专户资金人民币103,883,452.29元及利息收入借予深圳雷霆信息,由深圳雷霆信息继续实施该募投项目;

2、借款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签署借款协议之日起不超过2年;

3、借款利率:公司以5.50%的年化利率向深圳雷霆信息收取利息。如果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相较借款发生日有调整,双方可协商调整借款利率;

4、还款付息方式:深圳雷霆信息一次性向公司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5、资金存管:公司将与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雷霆信息及存放相应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相应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6、担保:间接持有深圳雷霆信息40%股权的股东翟健为本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的原因及影响

因公司业务开展情况发生变化,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的需要,主要由深圳雷霆信息开展运营业务,因此变更“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本次变更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有利于提高募投项目的实施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深圳雷霆信息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同时,深圳雷霆信息将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管募集资金,可确保募集资金的存储与管理安全。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的议案》,并同意将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2、独立董事意见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和自身长远发展战略的需要,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未实质性地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公司本次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本次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事项。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和自身长远发展战略的需要,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未实质性地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本次变更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有利于提高募投项目的实施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事项。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事宜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即可有效实施。

本次变更系根据吉比特客观情况的变化和自身长远发展战略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事项。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三)《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的专项核查报告》。

八、报备文件

(一)《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的说明报告》。

特此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3444证券简称:吉比特公告编号:2017-076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月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软件园二期望海路4号101室1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月9日

至2018年1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另行披露。

(二) 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5、6

(四)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高岩、杨煦、唐雨

(五)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被委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采用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软件园二期望海路4号101室证券部

(三)登记时间:2018年1月5日(9:00-18:00)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高岩、梁丽莉

联系电话:0592-3213580

联系传真:0592-3213013

联系邮箱:ir@g-bits.com

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软件园二期望海路4号101室

邮政编码:361008

(二)现场会议会期半天。现场会议参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七、 报备文件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________________股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________________股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备注: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2)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3)授权委托书、股东登记表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