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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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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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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末和2015年末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比例较2014年末大幅下降主要系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减少、长期借款余额增加所致。2017年6月末流动负债占比较2016年末大幅提高主要系公司还款期不满一个完整年度的长期借款较2016年末增加4,890万元,公司将其计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核算所致。

2、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万元

公司主营业务为设计和生产制造各种精密铸造零部件,广泛应用于乘用车、商用车、柴油机、工程机械、商用压缩机、液压机械、光热发电、高铁、环保水处理等多种行业或领域。2017年1-6月、2016年度、2015年度和2014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8.22%、95.92%、98.18%和98.67%,主营业务突出。

(2)利润来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1-6月,公司分别确认混合动力系统项目政府补助营业外收入350.00万元、1,030.00万元、580.00万元和0.00万元,扣除该项目影响之后,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报告期内均在90%以上,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主营业务毛利又是营业利润的主要来源。

3、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主要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015年度缴纳各项税费支付的现金较2014年度增加1,293.62万元,主要原因系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下降,增值税进项税额减少,导致公司进项税额减少,同时2015年末预缴企业所得税大幅增加。2016年度缴纳税费支付的现金较2015年度减少2,765.92万元,主要原因系:①期初预缴企业所得税抵减本期所得税,使本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减少;②公司内部业务结构调整,减少集团内部交易金额,导致本年度缴纳增值税金额和收到出口退税金额同时减少。公司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主要是向职工支付的工资以及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报告期内支付的现金逐步提高主要系工资水平提高、缴纳社会保险人数增加及缴纳基数提高所致。公司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期间费用、往来款,2015年度较上年度增幅较大主要系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和期间费用金额增加所致。

2017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为440.75万元,较2016年同期4,624.22万元大幅减少,主要原因如下:

①2017年1-6月,公司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4.32%,且新增扫地车、大马力拖拉机等整机产品,公司存货余额较上年末增加了29.51%,但经营性应付款项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了52.61%,采购付款的相应增加等因素导致了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减少。公司2017年1-6月及上年同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当期净利润之间差异情况比对如下:

2017年6月末存货余额较2016年末增加金额4,418.91万元,而2016年同期存货余额增加仅1,645.69万元,二者差异2,773.22万元。2017年6月末存货增加主要原因系铸件零部件业务销量增加,公司增加原材料和产成品以备生产和销售;公司大马力拖拉机、扫地车等整机业务实现销售或进入生产备销阶段,所需零部件备货增加;此外,子公司上海思河为友佳国际项目配套的自动化升级项目尚未完工,导致期末在产品余额也有所增加。

公司存货增加的同时,2017年1-6月的经营性应付款项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2017年6月末,公司经营性应付款项余额较2016年末增加1,080.30万元,而2016年同期期末较期初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2,279.47万元,2017年1-6月经营性应付款项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199.17万元。采购付款的增多,导致了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减少。

②随着国内市场的开拓及商用车行业的复苏,公司2017年1-6月国内销售收入提升至53.01%,受到国内客户付款习惯的影响,2017年1-6月票据方式回款增多。2017年1-6月,公司因票据收款影响销售活动收到的现金共4,507.88万元,而2016年全年票据影响金额仅为2,844.74万元。同时,公司将收到的票据部分用于了购置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的款项支付,形成了投资活动款项流出。综合考虑票据收付影响,2017年1-6月票据收款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减少1,660.79万元。

此外,随着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以及职工薪酬上涨,公司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多等因素,也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减少。

2017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12,398.59万元,占营业收入29,138.96万元的比例为21.28%(已年化),与2015年度的21.98%和2016年度的21.74%基本一致。截至2017年9月末,公司2017年6月末应收账款回款比例为84.66%。公司应收账款规模和销售活动回款情况均正常,且与公司经营活动整体情况相匹配。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单位:万元

2017年1-6月、2016年度、2015年度和2014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15.68万元、-8,030.87万元、-3,491.32万元和-3,152.60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系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016年度投资支付的现金大幅增加,主要系购买友佳国际股票和结构性存款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的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2016年度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以前年度增幅较大,主要原因系收到工业与信息化部拨付的用于混合动力项目政府补助3,000.00万元,用于购置项目所需固定资产购置。报告期内收到和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系为银行借款支付和收回的借款保证金。

4、财务状况和未来盈利能力分析

(1)财务状况趋势分析

在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以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为主,非流动资产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预付设备、工程款为主。2017年6月末、2016年末、2015年末和2014年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54.94%、57.57%、54.01%和53.92%。公司根据经营规模的扩大增加固定资产投资,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逐步提高,在未来2-3年内,公司的非流动资产规模将进一步增加,随着新生产线的投产,产能逐渐增加,流动资产也将大幅增加,不断增强企业资产的流动性。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都将大幅提高,公司负债水平将明显下降,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保持合理的负债规模。公司在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方面将继续不断完善,有效控制财务风险,为公司的持续经营发展提供重要的财务保障。

(2)盈利能力趋势分析

公司主要从事设计、开发、制造和销售定制金属铸件,具备模具开发、铸造、机械加工完整的产业链。近年来,汽车工业和装备制造业快速发展,零部件设计、制造、加工行业也随之得到了迅速发展,随着汽车工业和装备制造业快速发展对零部件需求的持续增加,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广阔。在未来良好的市场环境下,公司将借助于技术优势、质量优势和成本优势,逐步扩大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提高行业地位,维持公司稳健的财务状况和良好的盈利能力。

十、股利分配政策

(一)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章程》对于股利分配政策做出了相关规定: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二)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经公司2016年9月8日股东大会审议决议,公司2016年度中期分配现金红利1,500万元。

经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决议,公司2016年度分配现金红利1,000万元。

(三)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1、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调整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或者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注重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并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由董事会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详细说明规划安排或进行调整的理由,并听取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公司应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具体方案,不得随意变更。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确需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在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并经详细论证后,由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方案。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由2/3以上独立董事且经全体董事半数以上表决同意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为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公司应通过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2、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在制定利润分配预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意见。公司具体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预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将优先考虑采取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4、利润分配的条件

公司采用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的条件为:公司当年盈利,可供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的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的日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需要。

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条件为:董事会认为公司经营发展良好且具有成长性,综合考虑每股净资产的摊薄、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等合理因素,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5、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满足本章程规定的条件下,公司应当按年将可供分配的利润进行分配,公司也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6、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5%。同时,公司应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实行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阶段及具体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经营情况拟定。

如果公司符合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没有做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四)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经2016年3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发行后由新老股东依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十一、纳入合并报表的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出具日,联诚精密共有11家控股子公司,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1、山东联诚汽车零件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01年3月26日

注册资本:4,259.31万元

实收资本:4,259.31万元

法定代表人:郭元强

公司住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经济开发区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销售轮椅;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2)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①联诚汽零设立

联诚汽零的前身兖州雅士佳联诚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兖州雅士佳”)成立于2001年3月26日,系兖州联诚金属、雅士佳(天津)汽车零件有限公司和ASC共同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

根据各方签订的合资合同及山东省人民政府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鲁府宁字[2001]0351号),兖州雅士佳投资总额为3,476.13万元,注册资本为2,259.31万元。其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01年1月15日,山东华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鲁华会评报字[2001]003号),对兖州联诚金属本次出资的机器设备、车辆、房屋建筑物等实物资产进行了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00年11月30日),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1,070,626.41元。

北京天运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岳华天运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于2001年7月7日和2002年7月20日出具“天运会验字(2001)第11号”、“岳天运验字(2002)第1205号”《验资报告》,对兖州雅士佳成立时股东实缴的各期注册资本进行了审验。

ASC(即ASC industry,inc及其附属公司)系北美地区具有较大市场影响力的汽车零部件、配件生产和销售企业集团,在北美、亚洲、墨西哥、西班牙等地区都有生产厂家或分支机构。其主营业务为向通用、福特、克莱斯勒等提供OE汽车水泵,以及向北美市场供应售后水泵产品。

为加深与客户的合作关系,提高客户对产品的了解和信任,公司具有引入外资扩大生产规模、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和生产流程的需求;另一方面,ASC作为跨国企业,其出于全球采购、降低成本等经营性因素的考虑,也希望具有稳定、可靠、高效的产品供应,培养在中国的长期合作伙伴,引导公司成为其合格供应商也成为其跨国战略发展的内在需求。在此背景下,2001年,公司前身兖州联诚金属与ASC及其下属企业雅士佳(天津)汽车零件有限公司合资设立联诚汽零。

合资企业设立后,形成了联诚金属铸造生产水泵壳体的毛坯、合资公司联诚汽零进行水泵壳体的机加工、美国ASC进行水泵总成的组装并销售的分工模式,从而产生完整、稳固的生产链条。

②2002年股权转让

2002年8月30日,ASC与ASC联诚(控股)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相关协议,将其持有的587.42万元出资转让给ASC联诚(控股)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70.00万美元。

ASC联诚(控股)有限公司(ASC LIANCHENG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于2002年7月19日于香港注册成立,住所为16th-19th Floors,Prince’s Building,10 Chater Road,Central,Hong Kong,主营业务为投资。ASC联诚(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ASC International,Inc.。上述股权转让时ASC联诚(控股)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单位:港元

2002年9月13日,济宁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以“济外经贸审字[2002]第040号”《关于兖州雅士佳联诚工业有限公司外方股权转让的批复》,同意美国ASC将其持有兖州雅士佳26%的股权转让给ASC联诚(控股)有限公司。2002年9月1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核发了本次变更后的《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2年9月25日,济宁市工商局核准了本次变更登记。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兖州雅士佳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③2007年增资

2007年4月26日,兖州雅士佳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增加兖州雅士佳投资总额至人民币5,476.13万元,增加注册资本至人民币4,259.31万元。根据兖州雅士佳各股东共同签署《增资扩股协议》,兖州联诚金属本次增资人民币980.00万元,ASC联诚(控股)有限公司本次增资人民币520.00万元,雅士佳(天津)汽车零件有限公司本次增资人民币500.00万元。

2007年5月1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鲁府宁字[2001]0351号),确定兖州雅士佳投资总额为人民币54,761,300.00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593,114.00元。

2007年6月4日,山东中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兖州分所出具《验资报告》(鲁中会验字(2007)第65号)对本次增资进行了审验。

2007年7月3日,济宁市工商局核准了本次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兖州雅士佳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④2010年股权转让

2010年2月10日,经兖州雅士佳召开董事会审议同意,雅士佳(天津)汽车零件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兖州雅士佳25.00%的股权转让给联诚集团(兖州联诚金属更名),考虑到兖州雅士佳当时经营尚处于亏损状态等因素,双方协商转让价款为人民币600.00万元。

2010年4月1日,济宁市商务局以“济商务字[2010]第28号”《关于同意兖州雅士佳联诚工业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批准同意雅士佳汽零将其持有的兖州雅士佳25%的股权以600.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联诚集团。2010年4月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核发了本次变更后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0年5月6日,济宁市工商局核准了本次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兖州雅士佳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股权转让的同时,通过对ASC联诚(控股)有限公司股权的转让,ASC全部退出了对联诚汽零的投资。

2010年5月20日,ASC联诚(控股)有限公司股东ASC International,Inc.、Dredson Limited、Gregson Limited将所持有的ASC联诚(控股)有限公司股权以人民币62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公司实际控制人郭元强控制的中国智能有限公司(China Intelligence Limited)。至此,ASC及其关联企业对联诚汽零的投资全部退出。

截至2010年5月ASC退出前,通过联诚汽零经过多年的经营运作,公司已经与ASC建立了稳定的供应伙伴关系,联诚汽零在技术水平、生产管理、供货效率等方面都已经达到ASC合格供应商水平。同时,由于其自身经营调整,ASC选择退出合资公司的经营。

⑤2010年更名

2010年11月10日,经兖州雅士佳董事会审议决议,兖州雅士佳名称变更为山东联诚汽车零件有限公司。

⑥2011年股权转让

2011年6月26日,经联诚汽零召开董事会审议同意,ASC联诚(控股)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联诚汽零26%的股权转让给联诚集团,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150.00万元。

2011年9月19日,济宁市商务局以“济商务审字[2011]132号”《关于同意山东联诚汽车零件有限公司股权变更及转为内资企业的批复》,批准前述股权转让事项,同意联诚汽零由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并于同日缴回《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1年9月30日,兖州工商局核准了本次变更登记。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联诚汽零成为联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其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3)最近一年及1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16年度、2017年1-6月财务数据已经和信审计。

2、山东联诚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04年6月24日

注册资本:3,304.00万元

实收资本:3,304.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郭元强

公司住所:兖州经济开发区创业路13号

经营范围:生产、制造各种汽车零部件、液压配件、机器配件、农机配件、摩托车配件、工程机械及各种其它工业零部件;机电自动化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本公司产品;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的进出口货物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2)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①联诚机电设立

联诚机电前身山东联诚汽车锻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诚汽车锻造”)成立于2004年6月24日,系由山东联诚金属和美国联合技术有限公司(Allied Technology, Inc.)共同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

根据出资双方签订的合资合同及山东省人民政府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商资鲁府字[2004]1738号),联诚汽车锻造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3,469.20万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04.00万元。其中,山东联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机器、设备等实物和现金出资,折合人民币2,47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5.00%;美国联合技术有限公司以现汇出资,折合人民币82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00%。

2004年9月23日,山东中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鲁中会评验字(2004)第052号),对山东联诚金属投资组建联诚汽车锻造的用于出资的实物资产进行了评估(评估基准日:2004年9月15日),评估值为520.41万元。山东中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兖州分所对联诚汽车锻造设立时股东实缴的各期出资进行了审验,验证其出资已足额缴纳。

联诚汽车锻造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②名称变更

2007年5月8日,联诚汽车锻造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决议其名称变更为山东联诚机电科技有限公司。2007年11月17日,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鲁工商名称变核外资字[2007]第011号),同意公司名称变更。

③2009年股权转让

2009年8月18日,经联诚机电董事会审议同意,美国联合技术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机电科技25%的股权转让给郭元强实际控制的中国智能有限公司,转让价格约定为人民币826.00万元。

2009年11月19日,济宁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以“济外经贸字[2009]161号”《关于同意山东联诚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批准同意本次变更,同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核发了本次股权变更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9年11月20日,济宁市工商局核准了本次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联诚机电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④2013年股权转让

2013年12月5日,经联诚机电董事会审议同意,中国智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联诚机电25%股权转让给联诚控股,转让价格参考净资产,为人民币1,170.26万元。

2013年12月20日,济宁市商务局以“济商务审字[2013]146号”《关于同意山东联诚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批准同意本次变更,2013年12月2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核发了本次股权变更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3年12月27日,济宁市工商局核准了本次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联诚机电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⑤2016年股权转让

2016年3月30日,经联诚机电董事会审议同意,联诚控股将其持有联诚机电25%的股权以人民币1,489.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联诚精密。

2016年4月22日,济宁市商务局以“济商务审字[2016]42号”《关于同意山东联诚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变更及转为内资企业的批复》批准同意本次变更,并缴回联诚机电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6年5月13日,兖州工商局核准了本次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联诚机电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3)最近一年及1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 2016年度、2017年1-6月财务数据已经和信审计。

3、济宁市兖州区联诚机械零部件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10年07月19日

注册资本:800.00万

实收资本:800.00万

法定代表人:郭元强

公司住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新驿镇府前路1号

经营范围:金属零部件铸造、精密铸造;设计、开发、制造:各种汽车机械零部件、工程机械、拖拉机及其他机械零部件;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动力机车、轨道交通用零部件;汽车车桥、水处理系统、商用空调、液压系统、减速机用零部件;工业阀门零件及总成;精密模锻及合金钢锻造;建筑五金;工装及模具的设计、制造;技术服务;自有房屋出租;从事公司自产产品的销售;进出口贸易(不含国家限制或禁止经营物质和技术)。(以上项目涉及许可的须凭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联诚机械由联诚集团于2010年7月19日全资设立,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240.00万元。2010年7月9日,山东中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兖州分所出具《验资报告》(鲁中会兖验字(2010)第070号),对联诚机械设立时的出资进行了审验。

2011年4月13日,经联诚机械股东会审议同意,联诚集团以位于兖州市新驿镇新一村的两宗土地使用权向联诚机械增资,增加后的注册资本为800.00万元。济宁上和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以2010年5月19日为评估基准日对上述两宗土地使用权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土地估价报告》(济宁上和[2010]估字第32号),评估价值合计为571.34万元。

2011年3月30日,山东中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兖州分所出具《验资报告》(鲁中会兖验字(2011)第033号),验证截至2011年1月19日,联诚机械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800.00万元。

(3)最近一年及1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16年度、2017年1-6月财务数据已经和信审计。

4、上海思河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06年5月22日

注册资本:200.00万

实收资本:200.00万

法定代表人:郭元强

公司住所:浦东新区川沙新镇鹿吉路91-4号

经营范围:模具,汽车零件,机电产品,设计、制造、加工,金属材料及制品,五金产品,销售,机电设备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2)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上海思河由郭元强和李亚林(郭元强之妻)于2006年5月22日共同出资设立,其中郭元强出资160.00万元,出资比例为80.00%;李亚林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出资比例为20.00%。2006年5月18日,上海新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汇验内字(2006)第510号),对上海思河设立时的出资进行了审验。

2008年4月28日,郭元强和李亚林分别与联诚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将其持有的上海思河股权全部转让给联诚集团。本次股权转让后,上海思河成为联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3)最近一年及1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16年度、2017年1-6月财务数据已经和信审计。

5、联诚控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13年6月4日

注册资本:2,000.00万美元

实收资本:870.0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董事):郭元强

公司住所:香港中环康乐广场8号交易广场第3座19楼

经营范围:投资、机械零部件的进出口贸易、研发

(2)股权结构

单位:万美元

联诚控股由联诚集团于2013年6月在香港出资设立,其设立时注册资本为200.00万美元。2014年6月,联诚集团对联诚控股出资增至400.00万美元。2015年12月,联诚精密对联诚控股增资1,600.00万美元,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2,000.00万美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实缴投资金额870.00万美元。

(3)最近一年及1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16年度、2017年1-6月财务数据已经和信审计。

6、山东联诚农业装备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14年11月26日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郭元强

公司住所:济宁市兖州工业园区联诚工业园

经营范围:拖拉机、谷物联合收割机、收获机械、道路清扫机械、除雪车的研发、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联诚农装系由联诚集团于2014年11月26日设立的全资子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2,000.00万元。2015年10月8日,经联诚农装股东会决议通过,联诚集团向联诚农装增资3,000.00万元,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5,000.00万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出资到位。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出具日,联诚农装的实缴出资为5,000.00万元。

(3)最近一年及1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16年度、2017年1-6月财务数据已经和信审计。

7、山东联诚汽车混合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13年10月24日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郭元强

公司住所:济宁市兖州区经济开发区创业路联诚工业园

经营范围:汽车混合动力系统的研发、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转让;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公司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①联诚动力设立

联诚动力前身兖州联诚汽车混合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兖州联诚动力”)由联诚集团和自然人艾晓林于2013年10月24日共同出资设立。其中联诚集团认缴出资300.00万元,出资比例为60.00%;艾晓林认缴出资200.00万元,出资比例为40.00%。

2013年10月18日,山东中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兖州分所对兖州联诚动力首期出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编号为“鲁中会兖验字(2013)第95号”《验资报告》,其中,联诚集团实缴出资199.00万元,艾晓林实缴出资1.00万元。

②2013年股权转让及出资

2013年11月10日,经兖州联诚动力股东会审议决议,同意艾晓林将其持有的兖州联诚动力12.50%的股权(对应62.50万元的认缴出资权)转让给薛忠和;股东会审议同意变更股东的出资方式,其中艾晓林认缴出资中的136.50万元和薛忠和认缴出资的62.50万元的出资方式为专利权出资。

本次股权转让后,兖州联诚动力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13年11月30日,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艾晓林、薛忠和用于对联诚动力出资的“高效节能机电混合无级变速器”等六项专利权进行了评估,并出具编号为“北方亚事评报字[2013]第262号”的《评估报告》,根据评估,在持续经营的前提下,以2013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艾晓林、薛忠和拥有的六项专利权评估价值为152.77万元,其中艾晓林、薛忠和分别占有89.11万元和63.66万元。

③名称变更

2014年4月,经兖州动力股东会审议决议,公司名称变更为山东联诚汽车混合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诚动力”)。

④2014年股权转让

2014年11月7日,经联诚动力股东会审议同意,联诚集团和薛忠和分别将各自持有的联诚动力5%的股权转让给李应军,转让价格均为25.0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后,联诚动力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⑤2015年股权转让及出资

2015年12月28日,经联诚动力股东会审议同意,艾晓林分别向薛忠和、薛蕊、艾晓志各转让其持有的联诚动力1.20%股权对应的认缴出资权。本次转让后,联诚动力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15年11月30日,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艾晓林、薛忠和、艾晓志、薛蕊向联诚动力出资的“一种双模式机电混合动力系统”等二项专利权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编号为“北方亚事评报字[2015]第01-691号”的《评估报告》。根据评估,在持续经营的前提下,以2015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艾晓林、薛忠和、艾晓志、薛蕊拥有的二项专利权评估价值为51.73万元,其中艾晓林占比63.25%、薛忠和占比12.25%、艾晓志占比12.25%、薛蕊占比12.25%。

2015年12月,联诚精密向联诚动力支付余下101.00万元出资。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出具日,联诚动力各股东认缴出资已全部出资到位。

(3)最近一年及1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16年度、2017年1-6月财务数据已经和信审计。

8、上海思卫清洁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16年1月25日

注册资本:200.00万美元

实缴出资:120.0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郭元强

公司住所:上海市闵行区泰虹路168弄1号906室

经营范围:从事清洁设备科技、环保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清洁机械设备及其零部件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及售后服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单位:万美元

上海思卫由联诚精密与美籍自然人TAO QIN(秦涛)于2016年1月共同出资设立,出资比例分别为70.00%和30.00%。TAO QIN的基本情况如下:

TAO QIN:男,1963年生,护照号码为54583****,美国国籍,硕士学历。2012年至2014年担任美国UCI国际公司国际营运副总裁,2014年至今担任美国QSE国际公司总裁,2015年至今担任美国百延产品解决方案合伙人,2016年至今,担任上海思卫董事兼经理、斯卫普经理。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出具日,联诚精密实缴出资408.42元人民币,对应出资金额60.00万美元,TAO QIN实缴出资60.00万美元。

(3)最近一年及1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16年度、2017年1-6月财务数据已经和信审计。

9、LIANCHENG HOLDINGS,LLC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16年2月22日

出资金额:100.00美元

经理:XUMING WU

公司住所:伊利诺伊州格伦艾伦希尔大道980号

经营范围:销售及仓储

(2)股权结构

单位:美元

LIANCHENG HOLDINGS,LLC于2016年2月22日在美国登记设立,出资金额100.00美元,由联诚控股持有其100%的股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尚未开展实质经营活动,无经营数据。

10、山东联诚进出口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16年8月2日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郭元强

公司住所:济宁市兖州经济开发区创业路6号

经营范围: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的进出口货物除外);汽车零部件、机械零部件、金属制品、金属材料、农业机械、环卫机械、机电设备、工装模具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联诚进出口由联诚精密于2016年8月2日全资设立,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2,000.00万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尚未进行实际出资。

(3)最近一年及1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16年度、2017年1-6月财务数据已经和信审计。

11、山东斯卫普市政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16年10月12日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郭元强

公司住所: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泗河办经济开发区泉丰路西首路南

经营范围:道路清扫车、道路清扫机械、市政设备、清洁设备、环卫机械、农业机械、拖拉机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金属工件表面处理(电泳、喷漆、抛丸);清洁设备科技、环保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公司经营的货物或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斯卫普由上海思卫于2016年10月12日全资设立,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3,000.00万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出具日,斯卫普的实缴出资为10.00万元。

(3)最近一年及1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16年度、2017年1-6月财务数据已经和信审计。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具体安排和计划

2016年3月18日,经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2,000万股(含),以募集资金用于投资项目需求。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拟投资项目计划及项目备案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上述项目总投资额为35,000.00万元,若募集资金不足时,公司将按上述次序安排募集资金,缺口部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若本次发行及上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核准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

产能提升及自动化升级项目由本公司负责实施,建设周期24个月,分为工程设计、设备采购安装、设备安装调试和试生产四个阶段。

三、募集资金项目发展前景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在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结合未来市场发展需要而对现有生产能力进行扩大和技术升级。一方面,募投项目建成后,生产设备与公司现有设备完全通用,将有效解决现有产能瓶颈,提高公司服务客户的能力,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市场地位,提高市场占有率;另一方面通过对现有产能的技术升级,提高装备自动化水平,将有利于提高铸造产品的品质,有利于公司拓展新能源等高附加值产品市场,改善产品结构,提升盈利能力。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除已在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第一节“重大事项提示”中披露的风险因素以外,本公司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风险因素:

(一)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3,015.22万元、10,392.32万元、10,392.97万元和11,570.86万元,占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7.30%、13.19%、12.07%和12.65%。如果应收账款因客户经营情况恶化而无法按时足额收回,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二)国际市场经营和政策风险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产品国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4.90%、55.73%、53.36%和46.99%,其中销往北美地区的收入占比分别为48.56%、47.95%、46.15%和39.73%,销往欧盟地区的收入占比分别为6.07%、5.70%、6.55%和7.06%,销往其他地区的收入占比分别为0.27%、2.08%、0.66%和0.21%。相比国内一般企业,国际市场的需求变化对公司经营的影响较为直接和重要。如果国际市场经济下行或者一些出口客户所在国调整与中国的贸易政策,形成贸易摩擦等,将会直接影响公司的市场拓展并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出口退税政策变动的风险

公司出口销售产品享受增值税 “免、抵、退”政策,报告期内,公司出口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主要为17%、15%和13%。如果国家对出口退税率进行大幅调整,而公司向下游转嫁成本存在的一定的滞后性,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在短期内将导致公司毛利率的下降,并进而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按照公司2016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中出口收入比例53.36%进行测算,如果出口退税率降低1个百分点,则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0.53个百分点。公司存在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变动的风险。

(四)市场竞争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铸造行业企业众多,越来越多的企业向大型铸件、复杂精密铸件及新能源应用铸件等领域进发,市场竞争激烈。尽管本公司具备铁、铝等金属铸件从模具生产、铸造到机加工一体化的产业链,能够承接多品种、多批次的业务类型,积累了一定的优质客户,但激烈的市场竞争仍可能使公司在市场开拓和技术升级等方面面临较大的挑战和竞争风险。

(五)环境保护的风险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粉尘及噪音,均可能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虽然本公司已严格按照有关环保法规及相应标准对上述污染性排放物进行了有效治理,使“三废”的排放达到了环保规定的标准,但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及社会对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国家及地方政府可能在将来实施更为严格的环境保护规定,可能会导致公司为达到新的环境保护标准而支付更高的环境保护费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公司部分产品需要委托外部厂商进行表面加工处理,外协厂商若因环保排放问题不达标,可能存在被环保部门立案或环保处罚的风险,虽然公司可另行更换外协厂商,但转换需要一定时间并有可能导致成本提升,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六)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安全生产风险主要来自于铸造行业生产流程的特点。由于生产过程需要将铁、铝等金属材料高温熔化为液体,可能存在金属飞溅等安全隐患。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对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对工作人员严格实行执证上岗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度,并制订了一整套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但在日后的作业过程中可能会因工作人员违反相关规程制度作业、安全监管不严格、操作不规范等原因而造成安全风险,从而给公司的日常经营带来损失。

(七)研发失败的风险

根据公司“零件—部件—整机”的发展战略,在保持主业稳定发展的同时,公司积极开展了零部件向整机方向进行发展的系列研发,包括水泵总成项目、大马力拖拉机及道路清扫机械等项目,同时,依托控股子公司联诚动力致力于新能源汽车混合动力自动变速箱系统的研究开发。上述项目的研发投入较高,相对于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铸造制品业务有较大突破,一旦失败可能会影响公司的整体业绩,存在一定的风险。

(八)核心技术被替代的风险

随着对铸造质量、铸造精度和铸造自动化等要求的提高,铸造技术逐渐向着精密化、大型化、高质量、自动化和清洁化的方向发展。在未来可以预见的一段时间内,可能对发行人现有核心技术产生一定冲击的技术有3D打印技术、新材料应用技术、大型铝合金重力铸造技术等。公司随行业技术的发展积极应对未来潜在的行业变化并开始进行技术储备,但未来潜在的技术革新仍可能对行业产生重大冲击,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一定影响。

(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波动的风险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794.30万元、5,644.44万元、8,116.42万元和440.75万元,2017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存货采购付款增多以及票据方式收款增多等因素影响所致。如公司未来应收账款无法按时足额收回,或公司以票据方式收款持续增多,以及随业务规模扩大采购付款需求增多或付款需求较为集中等,都可能对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产生不利影响,甚至影响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1、原材料采购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公司及子公司正在履行的、合同金额超过100.00万元的重大采购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2、销售合同

根据公司的业务模式和客户特点,在首次发生业务前,公司一般会与客户签订框架性协议,对产品质量、定价方式、交货方式、付款方式、违约责任、包装及运输及保密义务等进行约定,该类框架性协议通常期限较长或在双方合作期内长期有效。公司与客户之间关于具体产品型号规格及数量、金额等要求在实际发生业务前再以订单形式进行确认。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公司及子公司与客户正在履行的重大销售合同如下:

3、设备采购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金额在100.00万以上的重大设备采购合同(不含仅余质保金的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4、工程施工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金额在100.00万以上的重大施工合同(不含仅余质保金的合同)如下:

2016年9月28日,发行人与济宁龙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就发行人厂区内进行大马力拖拉机装配车间办公区装修工程装修的具体事项及合同双方的责任等进行了约定,合同金额140万元。

5、借款合同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及各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银行借款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公司与济宁银行兖州支行签订的编号为“贷字第20150204190101-1号”合同于2017年8月到期。公司与济宁银行兖州支行签订编号为“流贷字第2017081819010901号”合同,新增3年期借款3,000万元,利率为5.23%。

6、最高额抵押合同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及各子公司正在履行的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如下:

(1)2015年11月5日,公司与兖州农村商业银行签订了“高抵字(2015)年第0106号”《最高额抵押合同》,公司将其拥有的编号为“兖国用(2008)第2289号”(现编号变更为“兖国用(2016)第2289号”)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编号为“房权证兖州字第200807407号”(现编号变更为“济宁市房权证兖州区字第201602216号”)的房屋所有权抵押给兖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为2015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2日期间发生的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含)的融资提供担保。截至2017年6月30日,该《最高额抵押合同》项下的银行借款余额为2,000万元。

(2)2014年8月26日,联诚机械与中国工商银行兖州支行签订了“2014年兖州(抵)字0037号”《最高额抵押合同》,联诚机械将其拥有的编号为“兖国用(2011)第2397号”、“兖国用(2011)第1085号”(现编号分别变更为“兖国用(2016)第2397号”、“兖国用(2016)第1085号”)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编号为“房权证兖州字第201200250号至201200265号”(现编号变更为“济宁市房权证兖州区字第201601701号至201601716号”)的房屋所有权抵押给工商银行兖州支行,为联诚精密自2014年8月26日至2017年8月25日期间发生的最高不超过2,240万元(含)的融资提供担保。截至2017年6月30日,该《最高额抵押合同》项下的银行借款余额为2,000万元。

(3)2014年12月23日,公司与济宁银行兖州支行签订了“最高抵字第20141223190601号”《最高额抵押合同》,公司将其拥有的编号为“兖国用(2008)第2288号”(现编号变更为“兖国用(2016)第2288号”)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给济宁银行兖州支行,为济宁银行兖州支行向公司提供的2014年12月23日至2017年8月2日期间1,5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截至2017年6月30日,该《最高额抵押合同》与编号“最高抵字第20120917190101号”《最高额抵押合同》共同对应的银行借款余额为2,975万元。(注:上述抵押合同已于2017年8月2日到期,2017年8月16日,公司与济宁银行兖州支行重新签订了“最高抵字第2017081619010901号”《最高额抵押合同》,为济宁银行兖州支行向公司提供的2017年8月16日至2027年8月15日期间形成的最高额为4,999.32万元的一系列债权提供担保,抵押担保物不变。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出具日,该合同项下银行借款余额为3,000万元)。

(4)2012年9月17日,公司与济宁银行兖州支行签订了“最高抵字第20120917190101号”《最高额抵押合同》,公司将其拥有的编号为“房权证兖州字第200807406号”(现编号变更为“济宁市房权证兖州区字第201602208号”)的房屋所有权抵押给济宁银行兖州支行,为济宁银行兖州支行向公司提供的2012年9月17日至2017年9月12日期间1,5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截至2017年6月30日,该《最高额抵押合同》与编号“最高抵字第20131223190601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共同对应的银行借款余额为2,975万元。(注:上述抵押合同已于2017年9月12日到期。2017年8月16日,公司与济宁银行兖州支行重新签订了“最高抵字第2017081619010901号”《最高额抵押合同》,为济宁银行兖州支行向公司提供的2017年8月16日至2027年8月15日期间形成的最高额为4,999.32万元的一系列债权提供担保,抵押担保物不变。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出具日,该合同项下银行借款余额为3,000万元)。

(5)2013年3月4日,联诚机电与济宁银行兖州支行签订了“最高抵字第20130304190601号”《最高额抵押合同》,联诚机电以自有设备为抵押,为济宁银行兖州支行向联诚机电提供的2013年3月4日至2018年3月4日期间的1,500万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截至2017年6月30日,该《最高额抵押合同》项下的银行借款余额为1,475万元。

(6)2016年10月11日,公司与招商银行兖州支行签订了“2016年招济77抵字第21161002号”《最高额抵押合同》,公司将其拥有的编号为“兖国用2016第2251号”的土地使用权和编号为“房权证兖州区字第201602211号”的房屋所有权抵押给招商银行兖州支行,为招商银行兖州支行向联诚机电提供的2016年10月11日至2017年10月10日期间的2,000万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截至2017年6月30日,该《最高额抵押合同》项下的银行借款余额为1,000万元,票据融资余额为1,000万元。

(7)2017年3月28日,上海思河与济宁银行兖州支行签订了“济宁银行兖州支行最高抵字第2017032819010901号”《最高额抵押合同》,上海思河以自有房产为抵押,为济宁银行兖州支行向联诚汽零提供的2017年3月28日至2027年3月27日期间的1,267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截至2017年6月30日,该《最高额抵押合同》与编号为“济宁银行兖州支行最高抵字第2017032819010902号”《最高额抵押合同》项下融资余额共计1,475万元。

(8)2017年3月28日,联诚农装与济宁银行兖州支行签订了“济宁银行兖州支行最高抵字第2017032819010902号”《最高额抵押合同》,联诚农装以自有房产为抵押,为济宁银行兖州支行向联诚汽零提供的2017年3月28日至2027年3月27日期间的1,74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截至2017年6月30日,该《最高额抵押合同》与编号为“济宁银行兖州支行最高抵字第2017032819010901号”《最高额抵押合同》项下融资余额共计1,475万元。

(9)2017年3月31日,联诚机电与济宁银行兖州支行签订了“济宁银行兖州支行最高抵字第2017033119010901号”《最高额抵押合同》,联诚机电以机器设备为抵押,为济宁银行兖州支行向联诚机电提供的2017年3月31日至2020年3月30日期间形成的最高额为5,000万元的一系列债权提供担保。截至2017年6月30日,该《最高额抵押合同》项下融资余额为1,975万元 。

(10)2017年3月31日,发行人与中国银行兖州支行签订了编号为“2017年兖抵字011号”《最高额抵押合同》,发行人将其拥有的编号为“兖国用(2016)第2161号”的土地使用权和编号为“济宁市房权证兖州区字第201602195号”、“济宁市房权证兖州区字第201602202号”、“济宁市房权证兖州区字第201602199号”、“济宁市房权证兖州区字第201602197号”、“济宁市房权证兖州区字第201602200号”、“济宁市房权证兖州区字第201602201号”、“济宁市房权证兖州区字第201602196号”、“济宁市房权证兖州区字第201602198号”房屋所有权抵押给中国银行兖州支行,为自2016年3月7日至2022年3月6日期间发生的最高不超过6,500.00万元的融资余额提供担保。截至2017年6月30日,该《最高额抵押合同》项下融资余额为6,500.00万元。

(11)2017年3月31日,发行人与中国银行兖州支行签订了编号为“2017年兖抵字012号”《最高额抵押合同》,发行人将其拥有的编号为“兖国用(2016)第2291号”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中国银行兖州支行,为自2016年3月7日至2022年3月6日期间发生的最高不超过6,500.00万元的融资余额提供担保。截至2017年6月30日,该《最高额抵押合同》项下融资余额为6,500.00万元。

(12)2017年3月31日,发行人与中国银行兖州支行签订了编号为“2017年兖抵字013号”《最高额抵押合同》,发行人将其在建钢结构厂房所有权抵押给中国银行兖州支行,为自2017年3月7日至2018年3月6日期间发生的最高不超过6,500.00万元的融资余额提供担保。截至2017年6月30日,该《最高额抵押合同》项下融资余额为6,500.00万元。

7、技术开发及引进合同

(1)委托开发合同

2015年7月1日,联诚动力与IAV GmbH Ingenieurgesellschaft Auto und Verkehr签订《研究与开发合同》,合同约定IAV为联诚动力双动力分流模式混合动力无级变速器样机设计项目提供研究和开发服务,该项目范围内所累积的全部工作成果及其知识产权及归属该项目所有的全部文件均属联诚动力无偿所有,合同金额为202.82万欧元。

(2)技术引进合同

2016年5月1日,公司与RCM S.P.A.签订《技术转让协议》,合同约定RCM S.P.A.将其拥有的用于设计和制造 “Patrol牌吸扫式街道清扫机”的技术转让给联诚精密,技术转让费用包含固定费用为50万欧元,以及受让方每卖出一件技术产品的特许权使用费用1,000欧元(仅限于前300件技术产品)。合同同时约定,联诚精密向对方采购合计金额为82.60万欧元的技术产品整机和装配组件用于开展市场活动。

8、保险合同

单位:万元

9、其他重要的商务合同

2016年6月15日,公司与工业与信息化部签订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先进高效机电耦合驱动系统实施方案合同书》,根据该合同,公司中标工信部组织实施的国家强基工程分项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先进高效机电耦合驱动系统项目专项资金共计5,000万元,用于对项目所需设备的购置。工信部将根据发行人项目年度进度和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分批下达专项资金。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共收到专项资金3,478.00万元。

(二)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公司正在进行的重大诉讼事项包括: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出具日,本公司已对上述诉讼所涉金额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无任何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等事项,也无任何可预见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公司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发行各方当事人情况

收款银行:交通银行济南市中支行;户名: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账户:371611000018170130778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招股说明书全文和备查文件可到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法定住所查阅。查阅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00;下午13:00~17:00

2、招股说明书全文和备查文件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