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12月13日

查看其他日期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投资设立的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2017-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17-097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投资设立的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12月4日,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发布的2017-091号公告。

2017年12月12日,公司收到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的登记注册信息如下:

名称:成都大行泽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C7LJ80T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万安镇麓山大道二段18号附3号3栋1层2号

法定代表人:吴奕中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8日

营业期限:2017年12月8日至永久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企业,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的经营活动,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17-098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简称:华塑控股,代码:000509)自2017年7月18日开市起停牌。后经公司确认,上述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8月1日上午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继续停牌。公司于7月18日、8月1日、8月16日分别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54号)、《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56号)、《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59号)。

2017年9月14日,公司召开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经公司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9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66号)。

2017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6个月。10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77号)。

上述停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并按要求履行了继续停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购买资产及出售资产。2017年9月27日,公司分别与购买资产交易对手方、出售资产交易对手方签署了关于本次交易的框架协议,但具体交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

2017年12月5日,公司发布了2017-089号公告: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冻结公司持有的成都麦田园林有限公司股权,保全限额160万元。公司将积极通过法院认可的方式向渝中区法院申请解除对麦田园林股权的冻结。

公司将充分关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相关事项进展公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17-099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近日本公司收到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2017】川1302民初6803号传票、应诉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与四川德瑞房地产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一案,详细情况见2012年11月6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2012-052号公告、2013年6月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2013-034号公告、2014年2月2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2014-017号公告、2014年10月1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2014-065号公告、巨潮资讯网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2015年1月9日2015-001号、2015年2月14日2015-019号、2015年3月24日2015-030号、2015年12月30日2015-109号公告。

2016年3月,四川德瑞房地产有限公司已将其对公司享有的15,778.15万元债权中的部分债权分别转让给四川宏志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杨利军、鲜果、张睿、陈姝宇、冷奕和王艺衡等,详细情况见2016年4月29日、2016年5月18日、2016年6月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2016-022号、2016-033号、2016-047号公告、2017年3月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2017-016号公告。

三、进展情况

公司与王艺衡达成调解协议后,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下达【2016】川1302民初2623号民事调解书,后进入执行阶段,原告四川兴源环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代第三人(四川德瑞房地产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应付款5,589.075万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标准从2016年1月1日起至付清时止按中国农业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4.35%的3倍计算);

2、依法判令被告将应支付给第三人的全部损失赔偿款中的50%直接支付给原告;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本案2017年12月13日在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四、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案件尚未作出判决,公司将积极应诉,并对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六、备查文件

1、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2017】川1302民初6803号传票;

2、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2017】川1302民初6803号应诉通知书;

3、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2016】川1302民初6803号举证通知书;

4、四川兴源环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事起诉状。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