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公告编号:2017-070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于2017年12月12日上午9:00在贵州景峰注射剂有限公司的行政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6人,公司董事刘华先生因生病、沈普清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均书面委托董事简卫光先生行使表决权;董事罗丽女士因时间冲突、罗斌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均书面授权委托董事欧阳艳丽女士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丁健先生因时间冲突无法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杜守颖女士行使表决权;监事会成员及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叶湘武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的需要,同意修改公司章程,将董事会席位由12席调整至9席。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将第一百一十条由“董事会由 12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修改为“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议第七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董事任期自公司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计算,任期三年。
鉴于现行《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本次董事会已同意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如股东大会未能通过上述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则本议案暂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待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生效后,董事会将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逐项表决,董事会同意提名叶湘武先生、简卫光先生、欧阳艳丽女士、孙刚先生、郑玉群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的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叶湘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简卫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欧阳艳丽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孙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5)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郑玉群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议第七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董事任期自公司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计算,任期三年。
鉴于现行《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本次董事会已同意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如股东大会未能通过上述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则本议案暂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待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生效后,董事会将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逐项表决,董事会同意提名丁健先生、杜守颖女士、赵强先生、沈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尚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备案,如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提出异议,公司取消该候选人的选举资格。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取累计投票制选举4名独立董事。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的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1)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丁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杜守颖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赵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4)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沈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公司2017年12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发布的2017-077号《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玻璃酸钠技改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公司2017年12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发布的2017-078号《关于玻璃酸钠技改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定于2017年12月28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17-079号《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2日
附:一、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情况
1、叶湘武先生
叶湘武先生,中国国籍,1952年出生,持有美国长期居住权,硕士学历,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EMBA硕士。历任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Sungen Pharma, LLC 董事长,贵州景峰注射剂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贵州景峰药品销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贵州盛景美亚制药有限公司董事; 2014年至今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
叶湘武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74,166,182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没有除前述情况外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经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查询核实,叶湘武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叶湘武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简卫光先生
简卫光先生,中国国籍,1967年出生,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长江商学院EMBA硕士。历任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现任大连华立金港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贵州景诚制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海南锦瑞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大连德泽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贵州盛景美亚制药有限公司董事,海门慧聚药业有限公司董事,Sungen Pharma, LLC董事;2014年至今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副总裁。
简卫光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4,148,998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没有除前述情况外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经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查询核实,简卫光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简卫光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欧阳艳丽女士
欧阳艳丽女士,中国国籍,1983年出生,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秘处处长;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现任贵州盛景美亚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云南叶安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Sungen Pharma, LLC董事;2014年至今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
欧阳艳丽女士持有公司股票5,149,479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没有除前述情况外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经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查询核实,欧阳艳丽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欧阳艳丽女士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孙刚先生
孙刚先生,中国国籍,1963年出生,历任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信贷二处亚行处干部、总行营业部主任科员;长城资产管理公司评估管理部信息咨询处副处长、评估管理部资格认证处处长、合规风险部合规制度处高级经理;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办事处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长城资产管理公司贵阳办事处副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兼党委书记。 现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投行事业部总经理,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兼董事。
孙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是公司大股东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派董事候选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没有除前述情况外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经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查询核实,孙刚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孙刚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郑玉群先生
郑玉群先生,美籍华人,1957年出生,博士。历任美国雅培制药资深研究员,美国礼来制药研究指导,江苏恒瑞医药副总经理。现任美国Ruby制药首席科学官,北京大学客座教授,国家“千人计划”特聘专家。
郑玉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没有除前述情况外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经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查询核实,郑玉群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郑玉群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情况
1、丁健先生
丁健先生,中国国籍,1953年出生,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共党员。1978年毕业于江西医学院,1983年获中国医科大学硕士学位,1991年获日本九州大学博士学位。现任中科院上海药物研究所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科学院大学药学院院长。现任上海绿谷制药有限公司、上海海和药物研究开发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至今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丁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没有除前述情况外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经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查询核实,丁健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丁健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丁健先生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 [2001]102号)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独立董事的基本条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杜守颖女士
杜守颖女士,中国国籍,1960年出生,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山西大同第二制药厂技术员,现任北京中医药大学制药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中医药促进会常务理事、药物经济专业委员会主任,中药制剂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世界中医药联合会中药制剂新型给药系统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制剂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北京市药学会药剂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现任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独立董事;2014年至今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杜守颖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没有除前述情况外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经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查询核实,杜守颖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杜守颖女士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杜守颖女士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 [2001]102号)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独立董事的基本条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3、赵强先生
赵强先生,中国国籍,1963年生,硕士,资产评估师、土地估价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曾任北京航空航天部620研究所助理工程师,北京航空系统工程研究所工程师,中信永道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部评估经理,中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评估部高级经理、副总经理。2007年起任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高级合伙人。赵强先生是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评估准则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无形资产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深会员。现任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至今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赵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没有除前述情况外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经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查询核实,赵强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赵强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赵强先生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 [2001]102号)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独立董事的基本条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4、沈义先生
沈义先生,中国国籍,1973年出生,无境外居留权,法学硕士。曾任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律师,2009 年6 月至今任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现任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至今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沈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没有除前述情况外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经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查询核实,沈义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沈义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沈义先生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 [2001]102号)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独立董事的基本条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17-071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于2017年12月12日上午11:00在贵州景峰注射剂有限公司的行政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唯物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监事会提议第七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两名。监事任期自公司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计算,任期三年。
监事会同意提名陈唯物先生和胡雄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以上监事候选人经监事会逐项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监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上述两名股东监事候选人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七届监事会之前,本届监事会及全体监事将继续履行职责。
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上候选人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提名陈唯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2、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提名胡雄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二、《关于玻璃酸钠技改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将玻璃酸钠技改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及战略发展需要而做出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玻璃酸钠技改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议案详见公司2017年12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发布的2017-078号《关于玻璃酸钠技改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两个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2月12日
附: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情况
陈唯物先生,1960年出生,经济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农村金融处干部;中国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企业信贷处干部、社队信贷处干部、工商信贷处副科长、工业信贷处科长、农业信贷处科长、资产保全处科长;株州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债权管理部处长、处置办主任、业务管理部处长、综合管理(人力资源)部高级经理;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
陈唯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是公司大股东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派监事候选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没有除前述情况外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经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查询核实,陈唯物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陈唯物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胡雄文先生,1966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在平江十中任教,历任平江县委办公室科员、副科长,思村乡党委副书记,南桥乡乡长,龙门镇党委书记。现任平江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胡雄文先生未持有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没有除前述情况外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经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查询核实,胡雄文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胡雄文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公告编号:2017-072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丁健先生、杜守颖女士、赵强先生、沈义先生为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公告编号:2017-073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丁健,作为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丁健
2017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公告编号:2017-074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杜守颖,作为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杜守颖
2017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公告编号:2017-075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赵强,作为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赵强
2017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公告编号:2017-076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沈义,作为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下转11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