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 600432 证券简称:*ST吉恩 公告编号:临2017-090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10月19日披露了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长春分行)的诉讼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临2017-075号)。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今日,公司收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此案的《民事裁定书》,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被申请人吉林昊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价值215,179,426.06元的财产。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冻结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净月开发区支行账号52580188000003975存款人民币22,810.31元,冻结期限为2017年12月11日至2018年12月11日;冻结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吉林磐石支行账号0802250129200223975存款人民币793,351.49元,冻结期限为12个月;冻结公司在吉林船营惠民村镇银行营业部账号618010100100013624存款人民币801,669.54元,冻结期限为12个月。
公司将会密切关注相关诉讼案件并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发布进展公告,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