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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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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7-1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17-049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1日以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会议于2017年12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湘潭电化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方靖西湘潭电化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和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之间新增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合计约1,198.79万元。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谭新乔先生、梁真先生、刘干江先生、龙友发先生、丁建奇先生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7 年12月1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增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0)。

2、通过《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流动资金拆借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的资金拆借,拆借金额为6,000万元,控股股东分次发放,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分次偿还。拆借期限为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根据资金实际使用金额以及实际使用天数,按年利率5.4%计算资金使用费。本次资金拆借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谭新乔先生、梁真先生、龙友发先生、丁建奇先生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7 年12月1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资金拆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1)。

3、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发展,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靖西电化”)向广西靖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1,200万元综合授信、向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色分行申请2,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均为一年。考虑到其他两位股东持股比例较小,为提高融资手续办理进度,靖西电化此次融资由公司提供全额担保。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7 年12月1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17-052)。

4、审议《关于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的议案》;

同意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谭新乔,委员:梁真、刘干江、丁建奇、汪咏梅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赵德军,委员:汪咏梅、文永康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7年12月29日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7 年12月1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53)。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17-050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增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7年12月13日,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谭新乔先生、梁真先生、刘干江先生、龙友发先生、丁建奇先生均回避了表决。公司全资子公司湘潭电化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电公司”)与关联方靖西湘潭电化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靖西新能源”)和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能新能源”)新增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合计约1,198.79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全资子公司新增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机电公司新增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靖西湘潭电化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谭新乔

注册资本:5,600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7月6日

住所:靖西市湖润镇新兴街(靖西湘潭电化公司内)

经营范围:磷酸铁、磷酸锰、磷酸铁锂、磷酸铁锰锂、锰酸锂、三元锂新能源材料的研发、生产、加工及销售。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靖西新能源的总资产为5,954.61万元,净资产为3,153.44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1,746.43万元,净利润为-446.56万元(以上数据为靖西新能源本部报表数据)。截至2017年10月31日,靖西新能源的总资产为13,308.97万元,净资产为5,247.58万元,2017年1-10月营业收入1,603.90万元,净利润为-177.77万元(以上数据为靖西新能源合并报表数据)。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靖西新能源系公司控股股东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1%,该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条第二条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靖西新能源一期工程已建成投产,二期10000吨的磷酸铁扩产项目即将试运行,产品已获得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等客户的认证,销售量正快速增加,市场前景良好,目前主要销售客户有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裕能新能源等。靖西新能源依法存续,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2、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颜浪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11,5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06月23日

公司地址: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湘潭电化内

经营范围:磷酸铁锂系列新能源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裕能新能源的总资产为10,026.48万元,净资产为9,997.36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为-2.64万元。截至2017年11月30日,裕能新能源的总资产为29,109.53万元,净资产为29,337.63万元,2017年1-11月营业收入1,689.12万元,净利润为-277.83万元。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裕能新能源系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的联营企业,公司持股比例为16.07%。公司董事长谭新乔先生、总经理刘干江先生以及公司关联方文宇先生均在裕能新能源担任董事,该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条第三条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裕能新能源一期工程已建成投产,产品已获得国内锂电行业标杆企业的认证,目前主要销售客户有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三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等,市场前景良好。2017年9-11月份,裕能新能源销售磷酸铁锂234.6吨,实现营业收入1,976.27万元(含税)。前期试生产期间裕能新能源销售磷酸铁锂40.9吨,销售业绩352.98万元(含税)根据会计准则未计入营业收入中。目前,裕能新能源磷酸铁锂二期年产能7000吨生产线和年产3000吨镍钴锰三元电池材料项目正在稳步推进。裕能新能源依法存续,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交易的主要内容

机电公司为靖西新能源磷酸铁产品二期工程提供设备、非标件制作、非金属枧、非金属管道等的安装,为裕能新能源年产3000吨镍钴锰三元电池材料项目工程提供临时用水管道、临时用电线路安装,为裕能新能源磷酸铁锂二期年产能7000吨工程提供非标件制作、工艺管线、设备等的安装。

2、定价政策和依据

机电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协商定价。

4、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情况

机电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按实结算,关联方根据合同约定按工程进度支付款项。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机电公司为关联方提供设备等安装服务均为其正常经营活动,符合机电公司业务及发展需要,也有利于关联方新能源电池材料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机电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关联方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2、机电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各方本着平等合作、互利共赢原则进行的,均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结算方式合理。关联交易占公司收入比重较低,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机电公司为关联方提供设备等安装服务均为其正常经营活动,符合机电公司业务及发展需要,也有利于关联方新能源电池材料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机电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关联方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2、机电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各方本着平等合作、互利共赢原则进行的,均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结算方式合理。关联交易占公司收入比重较低,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3、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事前取得了我们的认可,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公正,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上述关联交易已经湘潭电化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的规定;

(2)机电公司为关联方提供设备等安装服务均为其正常经营活动,符合机电公司业务及发展需要,也有利于关联方新能源电池材料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本次交易均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也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和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保荐机构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17-051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接受控股股东资金拆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资金拆借概述

因生产经营需要,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流动资金拆借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化集团”)的资金拆借,拆借金额为6,000万元,控股股东分次发放,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分次偿还。拆借期限为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根据资金实际使用金额以及实际使用天数,按年利率5.4%计算资金使用费。本次资金拆借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接受控股股东资金拆借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谭新乔先生、梁真先生、龙友发先生、丁建奇先生均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接受控股股东资金拆借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名称: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3001847136379

法定代表人:谭新乔

成立日期:1994年5月10日

注册资本:8559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湘潭市岳塘区滴水埠

经营范围: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政策允许的以自有资产对外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代客理财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普通货运;铁路运输服务(限分公司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电化集团的总资产为263,827.44万元,净资产为83,000.67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65,433.82万元,净利润为9,448.52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17年9月30日,电化集团的总资产为289,695.90万元,净资产为87,866.87万元;2017年1-9月营业总收入为53,539.03万元,净利润为3,024.32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电化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现持有公司102,002,88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51%。该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条第一条规定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处于发展的重要时期,资金需求较大,接受控股股东的资金拆借,可以有效解决公司灵活快速融资的问题,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考虑到控股股东取得上述资金已支付一定的费用,故需向控股股东支付一定的资金使用费,且该资金使用费率未超过目前公司最高融资利率水平,交易公平公允,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次接受控股股东资金拆借事项事前取得了我们的认可,决策程序合法公正,表决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处于发展的重要时期,资金需求较大,接受控股股东的资金拆借,可以有效解决公司灵活快速融资的问题,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考虑到控股股东取得上述资金已支付一定的费用,故需向控股股东支付一定的资金使用费,且该资金使用费率未超过目前公司最高融资利率水平,交易公平公允,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流动资金拆借的议案》。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

(1)上述关联交易已经湘潭电化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的规定;

(2)上市公司处于发展的重要时期,资金需求较大,接受控股股东的资金拆借,有利于上市公司持续发展。本次交易公平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本保荐机构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17-052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12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靖西电化”)向广西靖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1,200万元综合授信,向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色分行申请2,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均为一年。为支持子公司发展,公司决定为靖西电化上述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考虑到其他两位股东持股比例较小,为提高融资手续办理进度,靖西电化此次融资由公司提供全额担保。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0257759965876

注册地址:靖西市湖润镇新兴街

法定代表人:谭新乔

成立日期:2005年8月9日

注册资本: 3,76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解二氧化锰生产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本构成:本公司持股82.98%,衡阳市华林锰业有限公司持股10.64%,湘潭市岳塘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持股6.38%。

靖西电化信用等级良好,未发生贷款逾期的情况。

靖西电化最近一年又一期的相关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靖西电化2016年12月31日/2016年度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17年9月30日/2017年1-9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1年

3、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3,2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靖西电化提供担保主要系为了满足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求,支持子公司发展,符合本公司及靖西电化的整体利益,且靖西电化的资信状况良好,未发生贷款逾期的情况。

鉴于靖西电化其他两位股东持股比例较小,为提高融资手续办理进度,本公司提供全额担保,本次为靖西电化的担保无反担保,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为其担保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故同意为广西靖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1200万元综合授信,向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色分行申请2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至2017年12月13日,公司已审批对外担保额度合计为18,000万元(全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含本次为靖西电化提供的3,200万元担保),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6.56%;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控股子公司亦未发生任何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17-053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7年12月29日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2017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2月29日(星期五)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29日上午 9:30至 11:30,下午 13:00至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28日下午15:00至12月29日下午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12月25日(星期一),于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九华步步高大道5号五矿尊城23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2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的《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17-052)。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明、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附后),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及代理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

(3)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12月26日(星期二)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信函以寄出时的邮戳日期为准)。

3、登记地点: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九华步步高大道5号五矿尊城23楼公司董事会工作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沈圆圆

联系电话:0731-55544048

传真:0731-55544101

邮箱:zqb@chinaemd.com

邮政编码:411201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25”,投票简称为“电化投票”。

2、填报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2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7年12月28日下午15:00至12月2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或本人)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公司(或本人)出席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个人股东须签名,法人股东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授权书复印件及剪报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17-054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化集团”)通知,获悉电化集团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 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二、 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电化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计102,002,8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51%,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47,6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46.67%,占公司总股本的13.77%。

三、 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