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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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17-12-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416 股票简称:湘电股份 编号:2017临-045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湘电股份”) 于2017年12月1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6个月内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办理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44]号)核准,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223,820,000股。截止2016年9月6日,本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2,429,149股,募集资金总额2,499,999,990.1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0,266,907.2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69,733,082.8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CHW字[2016]0093号的验资报告。2016年9月27日,公司与监管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进行了公告(编号:2016临-050)。

二、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额度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以更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为前提)。

(三)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理财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及其他高风险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自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三、投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短期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

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

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并根据谨慎性原

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防范出现因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导致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情形。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二)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全体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董事会审议程序

2017年12月14日,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6个月)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6个月)、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湘电股份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上述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湘电股份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我们对湘电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宜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416 股票简称:湘电股份 编号:2017临-046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点内容提示: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44]号)核准,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223,820,000股。截止2016年9月6日,本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2,429,149股,募集资金总额2,499,999,990.1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0,266,907.2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69,733,082.8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CHW字[2016]0093号的验资报告。2016年9月27日,公司与监管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进行了公告(编号:2016临-050)。

前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16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9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详情请见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临-066);2017年11月23日,公司按承诺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8亿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同时告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详情请见公司《关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临-043)。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止2017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按当前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公司可节约财务费用400万元左右。

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将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期限届满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使用该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监管要求

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公司按规定履行了必要程序,2017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使用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