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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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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公告

2017-12-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象屿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97号

债券代码:143295 债券简称:17象屿0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象屿股份”)配股方案经公司2017年7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7年7月20日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7年9月2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配股比例的议案》。本次配股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03号)文件核准。

2、本次配股以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19日(T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收市后象屿股份总股本1,170,779,403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2.5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可配售股份总额为292,694,85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总股数为1,157,326,488股,采取网上定价方式发行,配股代码“700057”,配股简称“象屿配股”,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可配售289,331,622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总股数为13,452,915股,采取网下定价方式发行,由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可配售3,363,228股。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20.00亿元(含发行费用)。

3、本次配股价格为6.10元/股。

4、本次配股向截至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19日(T日)下午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象屿股份全体股东配售。公司控股股东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屿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象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屿地产”)已出具承诺,将按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配股方案中的可配售股份。

5、本次配股结果将于2017年12月28日(T+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

6、如本次配股发行失败,根据股东指定证券交易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7、根据上交所相关规定,本次配股缴款期及网上清算日,即2017年12月20日(T+1日)至2017年12月27日(T+6日),象屿股份股票停止交易。

8、本发行公告仅对发行人本次配股的有关事宜向全体股东进行说明,不构成对本次配股的任何投资建议。股东在做出认购配股决定之前,请仔细阅读2017年12月15日(T-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摘要》以及刊载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

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述媒体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意义: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配股比例及数量: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19日(T日)下午收市后象屿股份总股本1,170,779,403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2.5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可配售股份总额为292,694,85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总股数为1,157,326,488股,可配售289,331,622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总股数为13,452,915股,可配售3,363,228股。

4、募集资金用途: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供应链管理与流通服务业务所需的营运资金。

5、配股价格:本次配股价格为6.10元/股。

6、主要股东认购本次配股的承诺:发行人公司控股股东象屿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象屿地产已出具承诺,将按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配股方案中的可配售股份。

7、发行对象:

(1)网上发售对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指截至2017年12月19日(T日)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的股东。

(2)网下发售对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指截至2017年12月19日(T日)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的股东。

8、发行方式: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采取网下定价方式发行,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9、承销方式:代销。

10、本次配股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

注1:以上时间均为正常交易日。

注2: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办法

1、配股缴款时间

本次配股的缴款时间为2017年12月20日(T+1日)起至2017年12月26日(T+5日)的上交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配股缴款方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于缴款期内可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营业部现场委托等方式,在股票指定交易的营业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配股代码为“700057”,配股简称“象屿配股”,配股价格6.10元/股。

上交所根据有关规则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股东可通过交易系统查看“象屿配股”可配证券余额),即先按照配售比例(0.25)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1股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配股票数量加总与可配股票总数量一致。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可配股票数量限额。

(2)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于缴款期内(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6日(T+5日)15:00)向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中划付认购资金,同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主承销商发送《象屿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网下认购表》(请见本公告附件)及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东账户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需),在主承销商处办理配股缴款手续。邮箱地址:ecm@xyzq.com.cn。配股价格为6.10元/股,股份数量的限额为截至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售比例(0.25),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配股资金请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下列收款银行账户:

汇款时请务必注明“投资者名称-认购象屿配股”字样,请确保认购资金于2017年12月26日(T+5日)15:00之前到达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未按上述规定及时缴款认购资金的认购为无效申购。敬请留意款项在途时间,以免延误。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汇出认购款的资金账户与其在认购表中的填列的退款银行信息必须一致。

三、验资与律师见证

本次配股将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2月27日(T+6日)对网上网下配股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网上、网下配股缴款的验资报告。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配售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见证意见。

四、发行结果处理

1、公告发行结果

象屿股份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17年12月28日(T+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并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内容包括股东认购情况、控股股东象屿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象屿地产履行承诺情况、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占可配股数量的比例、本次配股最终结果以及如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等。

2、发行结果公告后的交易安排

如本次配股成功,则象屿股份股票将于2017年12月28日(T+7日)进行除权交易;如控股股东及其全资子公司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如代销期限届满,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本次拟配股数量的70%,本次配股失败,则象屿股份股票将于2017年12月28日(T+7日)恢复交易。

3、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

如本次配股失败,根据股东指定交易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扣除利息所得税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退款中涉及的重要内容如下:

(1)退款时间:2017年12月28日(T+7日);

(2)退款额: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则退款额为每个股东配股缴款额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扣除利息所得税;如不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则退款额为每个股东配股缴款额。

(3)计息方式: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计息时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计息起止日:股东配股缴款次日起至退款日前一日,即2017年12月27日(T+6日);

(5)利息部分代扣代缴利息所得税(如有)。

五、网上路演安排

为使投资者更详细地了解本次发行和发行人的有关情况,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17年12月18日(T-1日)15:00—17:00就本次发行在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进行网上路演。

六、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股东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发行手续费等费用。

七、本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日期将在本次配股结束后刊登的《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公告。以上安排如有任何调整,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公告为准。

八、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特此公告。

发行人: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5日

附件: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网下认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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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象屿股份公告编号:临2017-098号

债券代码:143295 债券简称:17象屿0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网上路演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203号文批准,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象屿股份”)以2017年12月19日(股权登记日,T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总股本1,170,779,403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2.5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共计可配售股份总额为292,694,850股。

本次配股说明书摘要和配股发行公告于2017年12月15日(T-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本次发行的配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为了便于投资者了解发行人有关情况和本次配股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将就本次配股举行网上路演。届时,发行人和保荐人的相关人员将就有关问题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交流,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一、网上路演时间:2017年12月18日(T-1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

二、网上路演网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发行人董事会及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人相关人员,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发行人: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象屿股份公告编号:临2017-099号

债券代码:143295 债券简称:17象屿0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停复牌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配股,拟向截至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按照每10股配售不超过2.5股的比例配售A股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2017年12月20日至2017年12月26日为本次配股缴款期,缴款期公司股票全天停牌;2017年12月27日为登记公司网上清算期,公司股票继续停牌一天;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12月28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