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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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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12-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联系人:万容

联系电话:010-89188345

客服电话: 95118

传真: 010-89188000

公司网址:http://jr.jd.com

(104)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望京SOHO T3 A座19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电话:010-61840688

传真:010-61840699

联 系 人:袁永姣

客服电话:4000-618-518

网址:www.danjuanapp.com

(105)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355号皇庭中心8楼DE

法定代表人:高锋

电话:0755-82810011

传真:0755-83655518

联 系 人:叶健辉

客服电话:400-804-8688

网址:http://www.foreseakeynes.com/

(106)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21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505号东方纯一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电话:021-20324155

传真:021-20324199

联 系 人:赵明

客服电话:400-928-2266

网址:www.dtfunds.com

(107)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刘汉青

电话:18512581255

传真:025-66996699-884131

联 系 人:喻明明

客服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108)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142号14层1402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 朝来高科技产业园18号楼

法定代表人:程刚

联系人: 张旭

电话:010-58160168

传真:010-58160173

客服电话:400-810-5919

网址:www.fengfd.com

(109)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陈东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客服电话:400-166-6788

网址: www.66zichan.com

(110)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杨高南路799号3号楼9楼

法定代表人:马刚

电话:021-60818249

传真:021-60818280

联 系 人:杨徐霆

客服电话:95156

网址:www.tonghuafund.com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乙1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乙16号

法定代表人:曹均

联系人:李焱

电话:010-82295160

传真:010-82292422

(三)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瑞天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甲5号院1号楼2单元15层1507室

负责人:李飒

联系人:李飒

电话:010-62116298

传真:010-62216298

经办律师:刘敬华 李飒

(四) 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徐华

联系人:卫俏嫔

联系电话:010-85665232

传真电话:010-85665320

经办注册会计师:卫俏嫔 李惠琦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中邮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 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

六、投资目标

本基金投资目标是充分挖掘和利用股票、固定收益证券和现金等大类资产潜在的投资机会,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证充分流动性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七、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含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转换债券、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含同业存单)、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40%;债券、现金等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其中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期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3%。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限制并遵守相关期货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八、 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

本基金根据各项重要的经济指标分析宏观经济发展变动趋势,判断当前所处的经济周期,进而对未来做出科学预测。在此基础上,结合对流动性及资金流向的分析,综合股市和债市估值及风险分析进行灵活的大类资产配置。此外,本基金将持续地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资产配置风险监控,适时地做出相应的调整。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主题投资策略,通过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状况持续跟踪,结合对国家政策的解读、重大科技和工艺创新情况调研、上市公司战略规划及商业运营模式分析等方法挖掘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范畴的投资主题及相关股票,作为重点进行投资,分享这类企业带来的较高回报。

(1) 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界定

本基金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界定和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中保持一致。

产业定义: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

产业范畴: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特征,立足我国国情和科技、产业基础,现阶段重点培育和发展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产业。本基金管理人持续跟踪国家相关政策、关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状况、科研成果和技术工艺的重大突破及市场需求商业模式创新等因素的变化,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范畴进行动态调整。

(2) 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主题挖掘

在确定了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范畴之后,本基金将采用“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主题挖掘和主题配置。通过对《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及后续相关政策的解读,我们将国家层面上明确提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主题作为本基金投资重点,具体如下图所示。在此基础上,本基金还会从宏观经济、社会文化、人口结构、科技进步、突发事件等方面对投资主题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和动态调整。从投资逻辑上来看,投资主题与传统行业存在一定的对应关系,但不拘泥于行业,因此更符合经济发展和资本市场运行的内在规律。

图1 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主题定义及其对应的传统行业

和一般的投资主题相比,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主题具备如下特点:

第一,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主题生命周期长,生命力强。“主题的生命周期”是指投资主题对经济和资本市场的影响持续期。一般来说,对经济影响深远的投资主题生命周期较长。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主题都属于国家重点培养和发展的产业,随后还将出台各细分产业的扶植政策(具体包括财税、投融资、进出口等方面扶植政策),且列入国家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因此,此类投资主题具有生命周期长且生命力强的显著特征,适合基金进行长期投资。

第二,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主题大多处于主题生命周期的萌芽期和形成期。主题的生命周期一般分为四个阶段:主题萌芽、主题形成、主题实现和主题衰退。主题萌芽期投资主题影响力并不明显,在主题形成期,主题影响力不断增强并在主题实现期达到鼎盛,最后随着主题的衰退逐步减弱。对基金投资而言,主题萌芽期和形成期是比较好的介入时机,而主题形成期的中后和实现期的初期是投资收益最好的阶段,实现期的中后期则应是逐步退出此主题投资的阶段。

基金管理人定期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由宏观经济研究员、策略研究员、行业研究员和基金经理对主题进行评估,综合考虑主题发展阶段、主题催化因素、主题市场容量、主题估值水平等因素,确定每个主题的配置权重范围,从而进行主题配置。

(3) 个股选择

第一步,通过主题相关度筛选,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股票库。

在确定了战略性新兴产业范畴和相关投资主题之后,基金管理人每半年末根据股票“主题相关度”指标打分情况,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股票。在此期间对于未被纳入最近一次筛选范围的股票(如新股上市等),如果其“主题相关度”可满足标准,也称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股票。

本基金主要根据公司战略定位、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能够受惠于投资主题的程度来确定“主题相关度”。具体来说,就是由研究员衡量主题因素对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等财务指标的影响程度并打分,作为企业和投资主题的相关度标准。打分的依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公司战略定位。

公司所处行业受宏观经济环境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影响程度。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受此主题驱动的变动幅度。

公司的盈利模式。

公司竞争力分析,包括管理者素质、市场营销能力、技术创

新能力、专有技术、特许权、品牌、重要客户等。

公司财务状况及财务管理能力,包括财务安全性指标,反映

行业特性的主要财务指标、公司股权与债权融资能力与成本分析、公司再投资收益率分析等。还特别关注公司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公司股权情况。

本基金将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股票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股票库。本基金投资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股票比例不低于基金股票资产的80%。

第二步,综合考虑企业成长、价值及盈利特性,构建股票备选库。

本基金重点选择市场估值合理、盈利能力出色且营业收入和利润稳定增长的股票进入备选库。研究员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和经营数据进行分析预测,分别评估企业成长、价值及盈利特性。通过对各项指标设定一定的权重进行加权打分排序,选取排名在前50%的个股进入股票备选库。

表 1 建立股票备选库参考指标

由于公司经营状况和市场环境在不断发生变化,基金将实时跟踪上市公司风险因素和成长性因素的变动,对上述几类指标及其权重设置进行动态调整。

第三步,个股定性分析,构建股票精选库

在股票备选库的基础上,本基金从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经营运行等方面对个股进行定性分析,构建股票精选库。

精选库股票在公司治理结构方面需满足以下标准:

主要股东资信良好,持股结构相对稳定,注重中小股东利益,

无非经营性占款;

公司主营业务突出,发展战略明晰,具有良好的创新能力和

优良的核心竞争力,信息披露透明;

管理规范,企业家素质突出,具有合理的管理层激励与约束

机制,建立科学的管理与组织架构。

精选库股票在公司经营运行方面需满足以下标准:

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资产负债率合理。具有持续

的成长能力,通过对公司商业模式的全方位分析判断公司成长动力来源和持续性;

主营业务稳定运行,收入及利润保持合理增长,资产盈利能

力较高;

净资产收益率处在领先水平;

财务管理能力较强,现金收支安排有序;

公司拥有创新能力、专有技术、特许权、品牌、渠道优势、重要客户等;

3、债券投资策略

(1) 平均久期配置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形势和宏观经济政策进行分析,预测未来的利率趋势,并据此积极调整债券组合的平均久期,在控制债券组合风险的基础上提高组合收益。当预期市场利率上升时,本基金将缩短债券投资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下跌的风险。当预期市场利率下降时,本基金将拉长债券投资组合久期,以更大程度的获取债券价格上涨带来的价差收益。

(2) 期限结构配置

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的判断,运用统计和数量分析技术,本基金对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的期限结构进行分析,预测收益率曲线的变化趋势,制定组合的期限结构配置策略。在预期收益率曲线趋向平坦化时,本基金将采取哑铃型策略,重点配置收益率曲线的两端。当预期收益率曲线趋向陡峭化时,采取子弹型策略,重点配置收益率曲线的中部。当预期收益率曲线不变或平行移动时,则采取梯形策略,债券投资资产在各期限间平均配置。

(3) 类属配置

本基金对不同类型债券的信用风险、流动性、税赋水平等因素进行分析,研究同期限的国债、金融债、央票、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之间的利差和变化趋势,制定债券类属配置策略,确定组合在不同类型债券品种上的配置比例。根据中国债券市场存在市场分割的特点,本基金将考察相同债券在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的利差情况,结合流动性等因素的分析,选择具有更高投资价值的市场进行配置。

(4) 回购套利

本基金将在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限定的比例内,适时适度运用回购交易套利策略以增强组合的收益率,比如运用回购与现券之间的套利、不同回购期限之间的套利进行低风险的套利操作。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利用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进行套利、避险交易,控制基金组合风险,获取超额收益。本基金进行权证投资时,将在对权证标的证券进行基本面研究及估值的基础上,结合股价波动率等参数,运用数量化期权定价模型,确定其合理内在价值,从而构建套利交易或避险交易组合。未来,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基金还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履行适当程序后更新和丰富组合投资策略。

5、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注重风险管理的前提下,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遵循有效管理原则经充分论证后适度运用股指期货。通过对股票现货和股指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股指期货定价模型,采用估值合理、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对本基金投资组合进行及时、有效地调整和优化,提高投资组合的运作效率。

九、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新兴产业指数*30%+中债综合财富指数*65%+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中证新兴产业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选择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两市上市的新兴产业的公司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100家公司组成,以综合反映沪深两市中新兴产业公司的整体表现。中债综合财富指数编制合理、透明、运用广泛,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权威性。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由人民银行公布,便于理解。基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若未来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此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用或有更加适合的业绩比较基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发展状况及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调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须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风险品种。

十一、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40%,债券、现金等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3)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15)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依据以下标准构建组合:

(15.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5.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15.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

(15.4)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即占基金资产的0%-40%;

(15.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6)本基金持有的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十二、 基金的融资、融券

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融券。

十三、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合报告期为2017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各项目公允价值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各项目公允价值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投资港股通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指期货。

10、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将在注重风险管理的前提下,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遵循有效管理原则经充分论证后适度运用股指期货。通过对股票现货和股指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股指期货定价模型,采用估值合理、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对本基金投资组合进行及时、有效地调整和优化,提高投资组合的运作效率。

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中对投资范围的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的投资。

12、资组合报告附注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无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股票。

13、其他资产构成

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16、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截至2017年9月30日,过去三个月的投资业绩及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十四、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3%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7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二十、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6月16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中邮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对本基金公司名称及“重要提示”中对于招募说明书的更新截止日期进行了更新;

2、在“三、基金管理人”中对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二)主要人员情况”进行

了更新;

3、在“四、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托管人情况进行了更新;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对基金代销机构的内容均进行了更新;

5、在“九、基金的投资”,对基金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更新;

6、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增加了本次更新内容期间的历次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5日

(上接9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