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12月16日

查看其他日期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被质押的更正公告

2017-12-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38 证券简称:西藏珠峰 公告编号:2017-58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被质押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1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份质押登记解除和股份被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57),公告的部分信息出现差错,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原文:

“二、股份质押情况

1、塔城国际将持有的公司2,800万股限售流通股质押予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此次质押是塔城国际为四川润丰嘉商贸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限预计为30个月。上述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7年12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29%。

2、2017年12月13日,塔城国际将持有的公司4,200万股限售流通股质押予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此次质押是塔城国际为四川四夕丰润商贸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限预计为30个月。上述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7年12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43%。”

更正后:

“二、股份质押情况

1、塔城国际将持有的公司2,800万股限售流通股质押予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此次质押是塔城国际为成都川宏金沙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托贷款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限预计为30个月。上述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7年12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29%。

2、2017年12月13日,塔城国际将持有的公司4,200万股限售流通股质押予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此次质押是塔城国际为成都川宏金沙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托贷款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限预计为30个月。上述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7年12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43%。”

除上述事项外,该公告其他内容不涉及更正,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感歉意。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