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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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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2017-12-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90 证券简称:麦迪科技 公告编号:2017-063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股份受让人增持,均未触及要约收购

2.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麦迪科技”)于2017年12月9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0),持股5%以上股东JAFCO Asia Technology Fund IV(以下简称“JAFCO”) 拟在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9,1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2700%。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7年12月15日,公司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JAFCO发来的《关于持有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权益变动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2017年12月15日JAFCO分别与杭州艮恒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艮恒投资”)、杭州鼎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知资产”)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以协议转让方式分别向艮恒投资、鼎知资产转让4,560,000股麦迪科技股份(占麦迪科技总股本的5.635%),合计减持其持有的9,120,000股麦迪科技股份,占麦迪科技总股本的11.2700%。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相关股东股份变化情况见下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JAFCO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JAFCO ASIA TECHNOLOGY FUND IV

注册地:c/o Intertrust Corporate Services (Cayman) Limited, 190 Elgin Avenue, George Town, Grand Cayman KY1-9005, Cayman Islands

法定代表人:Yoshiyuki Shibusawa

注册资本:50,000美元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WK-187913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

成立日期:2007年5月23日

通讯地址:10 Marina Boulevard #33-05, Marina Bay Financial Centre Tower 2 , Singapore 018983

主要股东:JAFCO Asia Technology Fund IV L.P.(100%控股)

2、艮恒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艮恒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凤山新村217号149室

法定代表人:许玉婷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30102341959017C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

成立日期:2015年06月25日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凤山新村217号145室

主要股东:杭州艮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皇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鼎知资产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鼎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白云路26号238室-47

法定代表人:任献军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30102MA28XF5B0Y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受托企业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核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成立日期:2017年08月29日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88号20楼

主要股东:杭州鼎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杭州鼎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与艮恒投资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1. 协议当事人

转让方:JAFCO ASIA TECHNOLOGY FUND IV

受让方:杭州艮恒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拟转让股份的数量及比例

本次转让的标的股份为JAFCO持有的麦迪科技4,56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占本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麦迪科技总股本的5.635%)

3. 转让价格

本次股份转让价款经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一致确定,拟转让的股份价款为人民币32.5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482亿元。

4. 付款方式及付款安排

付款方式为现金。

付款安排为:股份受让方应于股份转让协议规定的 FDI 登记(即麦迪科技就本次交易在其所在地的银行办理的外汇登记)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将支付给股份转让方的股份转让价款扣除股份受让方代扣代缴的税费以及股份受让方为股份转让方垫付的费用后的股份转让价款净值支付至股份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5. 股份转让交割事项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完毕本协议项下股份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之日,视为股份过户完成之日。

6. 协议签订时间

2017年12月15日。

7. 协议生效时间

本股份转让协议自协议载明的签署之日起生效。

(二)与鼎知资产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1. 协议当事人

转让方:JAFCO ASIA TECHNOLOGY FUND IV

受让方:杭州鼎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拟转让股份的数量及比例

本次转让的标的股份为JAFCO持有的麦迪科技4,56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占本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麦迪科技总股本的5.635%)

3. 转让价格

本次股份转让价款经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一致确定,拟转让的股份价款为人民币32.5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482亿元。

4. 付款方式及付款安排

付款方式为现金。

付款安排为:股份受让方应于股份转让协议规定的 FDI 登记(即麦迪科技就本次交易在其所在地的银行办理的外汇登记)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将支付给股份转让方的股份转让价款扣除股份受让方代扣代缴的税费以及股份受让方为股份转让方垫付的费用后的股份转让价款净值支付至股份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5. 股份转让交割事项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完毕本协议项下股份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之日,视为股份过户完成之日。

6. 协议签订时间

2017年12月15日。

7. 协议生效时间

本股份转让协议自协议载明的签署之日起生效。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1、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JAFCO、艮恒投资、鼎知资产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详见同日公告的《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股份转让过户手续将于股份转让协议生效且相关各方信息披露义务履行完毕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

特此公告。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6日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麦迪科技

股票代码:603990

信息义务披露人:杭州鼎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白云路26号238室-47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88号20楼

股份变动性质:增持

报告签署日期:2017 年 12 月15日

信息义务披露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管理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鼎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鼎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白云路26号238室-47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88号20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鼎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号:91330102MA28XF5B0Y

成立日期:2017年08月29日

经营范围:受托企业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核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合伙人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持有、控制权

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持股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受让上市公司股份主要系因看好麦迪科技所在行业的未来发展前景,认可麦迪科技的长期投资价值。

二、未来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暂无明确计划继续增持麦迪科技的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鼎知资产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麦迪科技股票。

2017 年 12 月15日,鼎知资产与JAFCO ASIA TECHNOLOGY FUND IV签订了《关于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根据此股份转让协议,JAFCO ASIA TECHNOLOGY FUND IV拟将其持有的4,560,000股麦迪科技股份(占麦迪科技总股本的5.635%)以合计1.482亿元(每股 32.5元)的价格转让给鼎知资产。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如下:

本次协议转让前,鼎知资产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协议转让后,鼎知资产将直接持有4,56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635%。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转让的当事人

转让方 :JAFCO ASIA TECHNOLOGY FUND

法定代表人:Yoshiyuki Shibusawa

住所:c/oIntertrust Corporate Services (Cayman) Limited, 190 Elgin Avenue, George Town, Grand Cayman KY1-9005, Cayman Islands

受让方:杭州鼎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鼎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白云路26号238室-47

(二)协议转让标的股份

JAFCO ASIA TECHNOLOGY FUND持有的麦迪科技4,56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占本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麦迪科技总股本的5.635%),该部分股份全部转让给鼎知资产。

(三)股份转让款

本次股份转让价款经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一致确定,拟转让的股份价款为人民币32.5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482亿元。

(四)付款方式及付款安排

付款方式为现金。

付款安排为:股份受让方应于股份转让协议规定的 FDI 登记(即麦迪科技就本次交易在其所在地的银行办理的外汇登记)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将支付给股份转让方的股份转让价款扣除股份受让方代扣代缴的税费以及股份受让方为股份转让方垫付的费用后的股份转让价款净值支付至股份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股份转让交割事项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完毕本协议项下股份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之日,视为股份过户完成之日。

(六)协议签订时间

2017 年12月15日。

(七)协议生效时间

本股份转让协议自协议载明的签署之日起生效。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标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说明

除本报告书所述状况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受让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质押、查封或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存在其他安排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各方不存在就全部股东权利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承诺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合法合规参与证券市场交易,并及时履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麦迪科技股票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登公司的查询结果,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麦迪科技股票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监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登公司的查询结果,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麦迪科技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本次协议转让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鼎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任献军

2017 年 12月15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股份转让协议》;

四、本报告书文本;

五、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至于麦迪科技。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义务披露人:杭州鼎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委托代表:任献军

2017年12月15日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麦迪科技

股票代码:603990

信息义务披露人:杭州艮恒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凤山新村217号149室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凤山新村217号145室

股份变动性质:增持

报告签署日期:2017 年 12 月15日

信息义务披露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管理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艮恒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艮恒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凤山新村217号149室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凤山新村217号145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艮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号:91330102341959017C

成立日期:2015年06月25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

合伙人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持有、控制权

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持股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受让上市公司股份主要系因看好麦迪科技所在行业的未来发展前景,认可麦迪科技的长期投资价值。

二、未来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暂无明确计划继续增持麦迪科技的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艮恒投资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麦迪科技股票。

2017 年 12 月15日,艮恒投资与JAFCO ASIA TECHNOLOGY FUND IV签订了《关于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根据此股份转让协议,JAFCO ASIA TECHNOLOGY FUND IV拟将其持有的4,560,000股麦迪科技股份(占麦迪科技总股本的5.635%)以合计1.482亿元(每股 32.5元)的价格转让给艮恒投资。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如下:

本次协议转让前,艮恒投资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协议转让后,艮恒投资将直接持有 4,56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635%。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转让的当事人

转让方 :JAFCO ASIA TECHNOLOGY FUND

法定代表人:Yoshiyuki Shibusawa

住所:c/oIntertrust Corporate Services (Cayman) Limited, 190 Elgin Avenue, George Town, Grand Cayman KY1-9005, Cayman Islands

受让方:杭州艮恒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艮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凤山新村217号149室

(二)协议转让标的股份

JAFCO ASIA TECHNOLOGY FUND持有的麦迪科技4,56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占本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麦迪科技总股本的5.635%),该部分股份全部转让给艮恒投资。

(三)股份转让款

本次股份转让价款经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一致确定,拟转让的股份价款为人民币32.5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482亿元。

(四)付款方式及付款安排

付款方式为现金。

付款安排为:股份受让方应于股份转让协议规定的 FDI 登记(即麦迪科技就本次交易在其所在地的银行办理的外汇登记)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将支付给股份转让方的股份转让价款扣除股份受让方代扣代缴的税费以及股份受让方为股份转让方垫付的费用后的股份转让价款净值支付至股份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股份转让交割事项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完毕本协议项下股份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之日,视为股份过户完成之日。

(六)协议签订时间

2017 年12月15日。

(七)协议生效时间

本股份转让协议自协议载明的签署之日起生效。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标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说明

除本报告书所述状况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受让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质押、查封或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存在其他安排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各方不存在就全部股东权利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承诺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合法合规参与证券市场交易,并及时履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麦迪科技股票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登公司的查询结果,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麦迪科技股票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监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登公司的查询结果,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麦迪科技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本次协议转让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艮恒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签字): 许玉婷

2017 年 12月15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股份转让协议》;

四、本报告书文本;

五、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至于麦迪科技。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义务披露人:杭州艮恒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委托代表:许玉婷

2017年12月15日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麦迪科技

股票代码:603990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JAFCO ASIA TECHNOLOGY FUND IV

住所:c/oIntertrust Corporate Services (Cayman) Limited, 190 Elgin Avenue, George Town, Grand Cayman KY1-9005, Cayman Islands

通讯地址:10 Marina Boulevard #33-05, Marina Bay Financial Centre Tower 2 , Singapore 018983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提要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 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JAFCO在中国境内无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在中国境外也无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上市公司。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因基金到期需要而减持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麦迪科技于2017年12月9日于披露了《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0),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前述计划实施减持,并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第四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1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70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17年12月1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JAFCO ASIA TECHNOLOGY FUND IV通过协议转让麦迪科技4,560,000股份(占麦迪科技股本总数的5.635%)给受让方艮恒投资,交易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2017年12月1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JAFCO ASIA TECHNOLOGY FUND IV通过协议转让麦迪科技4,560,000股份(占麦迪科技股本总数的5.635%)给受让方鼎知资产,交易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JAFCO ASIA TECHNOLOGY FUND IV不再持有麦迪科技股份。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麦迪科技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三、信息披露人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1、JAFCO ASIA TECHNOLOGY FUND IV持有公司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2、JAFCO ASIA TECHNOLOGY FUND IV持有公司的股份无对外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四、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7年12月15日与艮恒投资、鼎知资产分别签订《关于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统称“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分别向艮恒投资、鼎知资产转让麦迪科技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560,000股份。

(一)与艮恒投资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1. 协议当事人

转让方:JAFCO ASIA TECHNOLOGY FUND IV

法定代表人:Yoshiyuki Shibusawa

住所:c/oIntertrust Corporate Services (Cayman) Limited, 190 Elgin Avenue, George Town, Grand Cayman KY1-9005, Cayman Islands

受让方:杭州艮恒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艮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凤山新村217号149室

2、拟转让股份的数量及比例

本次转让的标的股份为JAFCO持有的麦迪科技4,56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占本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麦迪科技总股本的5.635%)

3. 转让价格

本次股份转让价款经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一致确定,拟转让的股份价款为人民币32.5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482亿元。

4. 付款方式及付款安排

付款方式为现金。

付款安排为:股份受让方应于股份转让协议规定的 FDI 登记(即麦迪科技就本次交易在其所在地的银行办理的外汇登记)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将支付给股份转让方的股份转让价款扣除股份受让方代扣代缴的税费以及股份受让方为股份转让方垫付的费用后的股份转让价款净值支付至股份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5. 股份转让交割事项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完毕本协议项下股份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之日,视为股份过户完成之日。

6. 协议签订时间

2017 年12月15日。

7. 协议生效时间

本股份转让协议自协议载明的签署之日起生效。

(二)与鼎知资产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1. 协议当事人

转让方:JAFCO ASIA TECHNOLOGY FUND IV

法定代表人:Yoshiyuki Shibusawa

住所:c/oIntertrust Corporate Services (Cayman) Limited, 190 Elgin Avenue, George Town, Grand Cayman KY1-9005, Cayman Islands

受让方:杭州鼎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鼎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白云路26号238室-47

2、拟转让股份的数量及比例

本次转让的标的股份为JAFCO持有的麦迪科技4,56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占本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麦迪科技总股本的5.635%)

3. 转让价格

本次股份转让价款经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一致确定,拟转让的股份价款为人民币32.5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482亿元。

4. 付款方式及付款安排

付款方式为现金。

付款安排为:股份受让方应于股份转让协议规定的 FDI 登记(即麦迪科技就本次交易在其所在地的银行办理的外汇登记)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将支付给股份转让方的股份转让价款扣除股份受让方代扣代缴的税费以及股份受让方为股份转让方垫付的费用后的股份转让价款净值支付至股份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5. 股份转让交割事项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完毕本协议项下股份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之日,视为股份过户完成之日。

6. 协议签订时间

2017 年12月15日。

7. 协议生效时间

本股份转让协议自协议载明的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披露的股票减持外,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其它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JAFCO ASIA TECHNOLOGY FUND IV

委托代表:Yoshiyuki Shibusawa

日期:2017年12月15日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义务披露人:JAFCO ASIA TECHNOLOGY FUND IV

委托代表:Yoshiyuki Shibusawa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