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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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7-12-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647 证券简称:超频三 公告编号:2017-089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2月15日(星期三)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天安数码城4栋B座7楼公司会议室。

3、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2月14日—2017年12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15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14日下午15:00—2017年12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杜建军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90,001,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5.001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90,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5.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5%。

3、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逐项审议了会议通知中的各项议案,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 选举杜建军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90,000,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6%。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杜建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张魁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90,000,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6%。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张魁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叶伟欣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90,000,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6%。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叶伟欣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张正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90,000,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6%。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张正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李光耀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90,000,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6%。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李光耀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寇凤英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90,000,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6%。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寇凤英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选举窦林平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90,000,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6%。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窦林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吴小员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90,000,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6%。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吴小员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宫兆辉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90,000,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6%。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宫兆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3.01 选举刘虎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90,000,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6%。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刘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帅维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90,000,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6%。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帅维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朱永梅律师、邬克强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300647 证券简称:超频三 公告编号:2017-090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12月15日在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后,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2、本次董事会由董事杜建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3、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杜建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审计委员会由宫兆辉先生、吴小员女士、叶伟欣先生组成,由宫兆辉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窦林平先生、宫兆辉先生、张正华组成,由窦林平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由窦林平先生、吴小员女士、杜建军先生组成,由窦林平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4)战略委员会由杜建军先生、窦林平先生、张魁先生组成,由杜建军先生担任主任委员。(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杜建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叶伟欣先生、张正华先生、李光耀先生、刘卫红先生、戴永祥先生、王军先生、雷金华先生、黄海燕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雷金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罗丽云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见附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5日

附件:

1、杜建军: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一级工业设计师、照明器材工程师。杜建军作为主创设计师设计的单颗LED大功率散热器荣获广东省第六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三等奖、本人被授予广东省2012年度十大工业设计师,2017年被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深圳市地方级领军人才”。1992年毕业于景德镇陶瓷学院,工业造型设计专业;1992年9月至1998年3月任职于广东南和联合企业公司;1998年3月至2004年12月自营设计公司;2004年12月至2005年4月任职于深圳市孚龙电子有限公司;2005年4月至2014年12月任深圳市超频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12月起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杜建军先生通过吉信泰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5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1%,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杜建军先生与刘郁女士为夫妻关系;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张魁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刘卫红先生为杜建军先生的妻兄;张正华先生为杜建军先生的表妹夫,除上述关系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张魁: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3年至1995年任职于广东南和联合企业公司;2005年4月至2014年12月任深圳市超频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4年12月起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魁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350,000股,通过吉信泰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75,000股,合计公司股份20,9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02%,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张魁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张魁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叶伟欣: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6年6月至2004年8月任职于深圳发展银行;2004年8月至2007年8月任职于深圳市商业银行;2007年8月至2008年3月任职于东亚银行深圳分行;2008年3月至2014年12月任深圳市超频三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12月起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叶伟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叶伟欣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黄晓娴女士为夫妻关系,除上述关系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张正华: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一级照明设计师。1999年至2002年任职于深圳市视线艺术创作有限公司;2005年4月至2014年12月任深圳市超频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4年12月起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张正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6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1%。张正华先生为董事长、总经理杜建军先生的表妹夫,除上述关系外,与公司其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李光耀: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一级照明设计师。1988年11月至2002年11月任职于湖南省安乡县国家粮食储备库;2002年11月至2003年11月任职于湖南省对味粮油有限公司;2005年4月至2014年12月任深圳市超频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4年12月起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7年9月至今任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李光耀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0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9%,李光耀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寇凤英:女,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10月至今任职于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12月起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寇凤英女士通过智兴恒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8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6%。寇凤英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窦林平:男,195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高级照明设计师。1982年7月至1985年3月任职于北京灯具厂;1985年3月至1992年12月任职于北京灯具研究所,曾任标准室主任、设计室主任、副所长;1993年1年至2012年5月任职于中国照明电器协会,曾任中国照明电器协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2012年6月至今任职于中国照明学会,任常务理事、秘书长。现任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窦林平先生已按照《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截至本公告日,窦林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吴小员:女,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高级工程师。曾在《汽车技术》核心期刊等刊物发表多篇著作,如《中国电动汽车分时租赁创新发展实践》、《中国电动物流车创新发展模式》等。1988年7年至1999年12月任职于江西省电力公司;2000年1年至2002年6月任职于北京金洪恩软件公司;2002年7年至2007年12月任职于复旦大学;2008年1年至2011年9月任职于华中科技大学,从事研究管理工作;2011年10月至今任职于同济大学,从事教学研究。

吴小员女士暂未按照《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董培训并取得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规定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截至本公告日,吴小员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宫兆辉: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宫兆辉先生曾出版了多个代表著作、发表了多篇论文,如《会计电算化教程》(副主编,经济科学出版社)、《会计信息系统教程》(副主编,经济科学出版社)等;在辽宁省教育厅、广东省会计学会等单位有多个科研立项项目。1988年至2004年任职于辽宁财专会计系;2005年至2006年任职于辽东学院会计学院副教授;2006年至2008年任职于广东财经职业学院会计系副教授;2009年1月至今任职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副教授。

宫兆辉先生暂未按照《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董培训并取得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规定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截至本公告日,宫兆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刘卫红: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一级照明设计师。1988年至1999年,任职于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广州石油化工总厂;2000年至2005年任职于深圳市蓝希格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05年至2010年任职于加拿大多伦多3-life company;2010年6月起任职于深圳市超频三科技有限公司;2014年12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刘卫红先生通过股权激励持有公司股份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杜建军先生为刘卫红先生的妹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刘郁女士为刘卫红先生的妹妹,除上述关系外,与公司其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1、戴永祥:男,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主任编辑。1987年至2007年,《安徽日报》编辑、记者,经济一部副主任,安徽日报报业集团报元投资发展公司副总经理,安徽国际徽商交流协会秘书长;2007年至2012年任安徽桑乐金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名称变更为安徽乐金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4年12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戴永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700,000股,通过股权激励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合计2,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8%。戴永祥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2、王军: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一级照明设计师。2002年1月至2010年6月任职于广州市大纵横商务顾问有限公司;2010年6月至2014年12月任职于深圳市超频三科技有限公司;2014年12月至2017年4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法务部经理;2017年4月至2017年9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证券事务代表、法务部经理;2017年10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7年9月至今任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军先生通过股权激励持有公司股份2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王军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3、雷金华: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会计师职称。2000年10月至2004年3月任职于深圳市宝安爱威电子厂财务部;2004年3月至2005年4月任深圳市明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5年4月至2009年4月任深圳凯欣达多媒体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9年4月至2014年12月任职于深圳市超频三科技有限公司;2014年12月起任公司财务总监。2017年9月至今任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雷金华先生通过股权激励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雷金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4、黄海燕:女,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0年8月至1992年4月任职于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政府;1992年4月至1998 年1月任职于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金温铁路建设局;1998年1月至2011年8月任职于浙江省温州市瓯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温州瓯海、上海、北京驻杭办事处;2011年8月至今任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黄海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5、罗丽云:女,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美的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湖南营销分部、深圳市龙岗区质量技术协会;2013年10月至2014年12月任职于深圳市超频三科技有限公司;2014年12月至2017年4月任职于公司证券部、法务部;2017年5月至今任公司证券部证券事务代表助理。

截至本公告日,罗丽云女士通过股权激励持有公司股份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罗丽云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300647 证券简称:超频三 公告编号:2017-091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12月15日在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监事会成员后,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2、本次监事会由监事刘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3、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刘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300647 证券简称:超频三 公告编号:2017-092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7年12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一、聘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杜建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叶伟欣先生、张正华先生、李光耀先生、刘卫红先生、戴永祥先生、王军先生、雷金华先生、黄海燕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雷金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会秘书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军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89890019

传真:0755-89890117

电子邮箱:wj@pccooler.cn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天安数码城4栋701超频三

二、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罗丽云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相关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罗丽云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其任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罗丽云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89890019

传真:0755-89890117

电子邮箱:luoliyun@pccooler.cn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天安数码城4栋701超频三

特此公告。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300647 证券简称:超频三 公告编号:2017-093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15日召开的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选举杜建军先生、张魁先生、叶伟欣先生、张正华先生、李光耀先生、寇凤英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选举窦林平先生、吴小员女士、宫兆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以上人员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眭世荣先生、任笛女士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眭世荣先生、任笛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眭世荣先生、任笛女士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两位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300647 证券简称:超频三 公告编号:2017-094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15日召开的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同意选举刘虎先生、帅维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于2017年1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选举产生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司职工大会一致同意选举周志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刘虎先生、帅维女士及职工代表监事周志平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以上人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监事会成员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毛松先生在公司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后,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将继续在公司任职。毛松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毛松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勤勉尽责,在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等方面切实履行了监督职能,对此公司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2月15日

股票代码:300647 股票简称:超频三 公告编号:2017-095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安排,为满足公司经营需求,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其中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2017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公司使用人民币127,500,000元收购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炯达”)的51%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现金收购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0)。

近期,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确认此次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为7,500万元,同时,公司以收购交易完成后持有的浙江炯达51%的股权为此贷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公司本次申请贷款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符合公司结构化融资安排,有助于公司后续的资金使用规划,有助于更好支持公司业务拓展,保障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贷款授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申请贷款所需的股权质押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5日

附件:

刘虎:男,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硕士学历。2011年9月至2017年2月任职于湖南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历任项目合作部部长、法律顾问;2017年5月至今任职于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法务部主管。

截至本公告日,刘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