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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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转让完成
过户手续的公告

2017-12-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维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101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转让完成

过户手续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15日收到安信乾盛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代表“安信乾盛国鑫创沅1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安信乾盛”)关于股份转让已完成过户的情况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安信乾盛于2017年10月16日代表资管计划与宁波博泓合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了《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合同》,上述相关事项已于2017年10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安信乾盛于2017年12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安信乾盛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代表“安信乾盛国鑫创沅1号资产管理计划”) 与宁波博泓合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就公司6.9%的股份,合计115,340,000股的股份转让全部过户手续已经完成。至此,宁波博泓合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15,34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9%,成为我司第二大股东;安信乾盛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维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102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

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2017年12月15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博泓合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泓合丰”)通知,博泓合丰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票115,340,000股质押给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登记日为2017年12月14日,质押期限为1年,相关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此次质押的115,3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9%。博泓合丰累计质押的其所持本公司股票共计115,34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比例为100.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9%。

二、股份质押的目的

本次股票质押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博泓合丰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博泓合丰将采取提前还款措施应对。本次质押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

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