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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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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合磐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7-12-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基金管理人: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

重要提示

1、嘉合磐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233号”文准予注册,及中国证监会“机构部函[2017]1571号”回函批准延期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为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募集期限为2017年12月19日起至2018年1月18日,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及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认购本基金。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本公司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份额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6、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或其他销售机构首次认购本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每笔最低金额为10元(含认购费)。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份额的首次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金额不低于10元(含认购费)。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请认购基金份额的单笔认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

7、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8、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及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为001957,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为001958。

9、投资者在首次认购本基金时,如尚未在基金管理人开立基金账户,须按销售机构的规定,提出开立基金管理人基金账户和销售机构交易账户的申请,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一次性完成,但认购申请的确认需以开户确认成功为前提条件。已经在基金管理人开立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须另行开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10、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1、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2、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1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上的《嘉合磐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及《嘉合磐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

14、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haoamc.com)。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了解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5、本基金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示的销售机构外,如调整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另行公告。各销售机构可能增加部分基金销售网点,具体网点名单及开户认购事项详见各销售机构有关公告或拨打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具体规定以各销售机构说明为准。

16、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及开户、认购等具体事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未有说明的,请参见相关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17、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060-3299(免长途话费)或直销中心专线021-60168270和销售机构销售网点的咨询电话垂询认购事宜。

18、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基金份额的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9、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系统性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就本基金而言,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获得全部赎回款项。

基金分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市场风险、管理风险、职业道德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合规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投资管理风险、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的风险、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信用风险指发债主体违约的风险,是中小企业私募债最大的风险。流动性风险是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交投不活跃导致的投资者被迫持有到期的风险。市场风险是未来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商品价格等)的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它影响债券的实际收益率。这些风险可能会给基金净值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本基金在认购期内按1元面值发售,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发售面值。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基金前,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20、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本基金管理人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一、本次基金份额发售情况

(一)基金名称及代码

基金名称:嘉合磐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嘉合磐通)

基金代码:A类001957;C类001958

(二)基金类别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存续期

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及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

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余额总数

投资者在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可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变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实施之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六)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七)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八)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名称: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广纪路738号1幢32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A楼

法定代表人:郝艳芬

电话:021-60168270

传真:021-65015087

联系人:商林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060-3299

网址:http://www.haoamc.com

(2)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平台

网址:https:// trade.haoamc.com/etrading/

2、其他销售机构

详见本公告“七(三)2、其他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九)募集时间安排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为2017年12月19日至2018年1月18日止。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期限做适当调整,但整个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二、发售方式与相关规定

(一)发售方式

通过基金销售网点(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及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

(二) 认购程序

投资人认购时间安排,认购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可咨询销售机构各基金销售网点的经办人员。

(三) 认购方式及确认

1、本基金的认购采用“金额认购,份额确认”的方式。

2、投资者在当日(T日)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认购申请,通常可在T+2日后(包括T+2日)前往基金销售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情况。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投资者可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向各发售机构查询认购申请的确认情况。

3、基金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4、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被确认无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将投资人认购金额本金足额退还投资者。

5、认购期间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规模没有上限限制,但如本基金单一投资者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四)认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基金认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对认购设置级差费率,认购费率随认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基金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五) 认购份额的计算

(1)若投资者选择认购本基金A类份额,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或,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固定认购费金额

认购费用 =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或,认购费用 = 固定认购费金额

认购份额 = (净认购金额+认购期利息)/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认购份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人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50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0/(1+0.6%)= 99,403.58元

认购费用=100,000-99,403.58 = 596.42元

认购份额=(99,403.58+50)/1.00 = 99,453.58份

即投资人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加上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获得的利息,可得到99,453.58份基金A类基金份额。

(2)若投资者选择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则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期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例:某投资者投资10,000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假设这10,000元在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5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认购份额 =(10,000+5)/1.00 = 10,005.00份

即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加上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获得的利息,可得到10,005.00份基金C类基金份额。

(六)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流程

(一)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1、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2、个人投资者开户及认购受理时间:

开户受理时间:正常交易日(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9:30至15:00

认购受理时间:认购期间(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9:30至17:00

3、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1)填写合格并经申请人签字确认的《账户业务申请表》、《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个人)》、《投资者基本信息表(个人版)》及《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指定银行账户实名制凭证(银行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

(4)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不时更新的法律、法规和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必要文件。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4、个人投资者到直销网点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填写合格并签字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认购时还需提供资金划付凭证原件或复印件(付款人名称与投资者名称须一致);

(4)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个人)》;

(5)若投资者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则须补充提供其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文件;

(6)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不时更新的法律、法规和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必要文件。

5、认购资金的划拨

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

户名: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21913037610303

大额支付号:308290003020

投资者所填写的划款凭证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并确保认购期间每个交易日17:00前到账。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平台

1、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网上交易平台网址:https://trade.haoamc.com/etrading/

2、业务办理时间:每日24小时全天开户,每个交易日15:00以后提交的开户申请视同为下一交易日申请。基金份额发售期间24小时全天认购,每个交易日17:00以后提交的认购申请视同为下一交易日申请。

3、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流程:

(1)办理相应的银行支付卡并开通网上银行;

(2)登录本公司网站开始开户;

(3)选择证件类型;

(4)选择银行卡;

(5)通过银行身份验证;

(6)签订网上交易委托服务协议并进行风险测评;

(7)开户成功。

4、个人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流程:

(1)进入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登录网上交易;

(2)选择认购基金;

(3)通过支付渠道支付认购金额。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普通投资者在开户及认购前应接受投资者适当性风险类型测评。

(三)注意事项

(1)投资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一个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后(包括T+2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通过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及网上查询系统查询。

(3)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后(包括T+2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通过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及网上查询系统查询申请接受情况,并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通过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及网上查询系统查询认购确认结果。

(4)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请认购基金须在本公司公布的个人投资者认购受理时间内办理。

(四)其他销售机构

投资人在其他销售机构办理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机构投资人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1、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申请。

2、机构投资者开户及认购受理时间:

开户受理时间:正常交易日(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9:30至15:00

认购受理时间:认购期间(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9:30至17:00

3、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填写合格并加盖印鉴的《账户业务申请表》、《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机构)》及《投资者基本信息表(机构版)》/《投资者基本信息表(产品版)》;

(2)下列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之一: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并已通过年检的《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则为负责人)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原件;

6)加盖预留印鉴的预留印鉴卡;

7)银行的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9)填妥并签章的《传真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适用于申请开通传真交易方式的投资者);

10)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不时更新的法律、法规和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必要文件。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在直销网点账户的户名一致。

4、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填写合格并加盖预留印鉴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认购/申购时还需提供资金划付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4)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机构)》;

(5)若投资者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则须补充提供其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文件;

(6)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不时更新的法律、法规和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必要文件。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普通投资者在开户及认购前应接受投资者适当性风险类型测评。

5、资金划拨:

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

户名: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21913037610303

大额支付号:308290003020

投资者所填写的划款凭证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并确保在认购期间每个交易日17:00前到账。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6、注意事项:

(1)投资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一个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后(包括T+2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通过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及网上查询系统查询。如投资者需要纸质确认书,可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将为投资者寄送确认书。

(3)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后(包括T+2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通过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及网上查询系统查询申请接受情况,并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通过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及网上查询系统查询认购确认结果。

(4)机构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请认购基金须在本公司公布的机构投资者认购受理时间内办理。

(二)其他销售机构

投资人在其他销售机构办理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一)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本基金权益登记由登记机构在募集结束后完成。投资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其办理认购业务的销售网点打印确认单。

六、基金的备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1、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2、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

3、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4、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七、本次份额发售当事人和相关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广纪路738号1幢32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A栋1楼

法定代表人:郝艳芬

联系人:商林华

联系电话:021-60168300

公司网站:http://www.haoamc.com

客服电话:400-060-3299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高希泉

电话:0755-2219 7701

公司网站:http://bank.pingan.com

客服电话:95511

(三)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名称: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广纪路738号1幢32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A楼

法定代表人:郝艳芬

电话: 021-60168270

传真: 021-65015087

联系人:商林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060-3299

网址:http://www.haoamc.com

(2)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平台

网址:https:// trade.haoamc.com/etrading/

2、其他销售机构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客服电话:95511

联系人:施艺帆

网址:http://bank.pingan.com

(2)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客服电话:95523

联系人:黄莹

网址:www.swhysc.com

(3)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客服电话:4008-000-562

联系人:王怀春

网址:www.hysec.com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客服电话:95553

联系人:李楠

网址:www.htsec.com

(5)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刘世安

客服电话:95511

联系人:李昱玘

网址:http://stock.pingan.com

(6)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电话:400-0766-123

联系人:韩爱彬

网址:www.fund123.cn

(7)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2105室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2105室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客服电话:400-928-2266

联系人:赵明

网址:www.dtfunds.com

(8)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联系人:朱玉

网址:www.1234567.com.cn

(9)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平安金融大厦15F

法定代表人:胡学勤

客服电话: 4008219031

联系人:程晨

网址:www.lufunds.com

(10)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 400-700-9665

联系人:陆敏

网址:www.ehowbuy.com

(11)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昆明路518号北美广场A栋1002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电话:400-820-5369

联系人:吴鸿飞

网址:www.jiyufund.com.cn

(12)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路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01-1203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联系人:吴煜浩

网址:www.yingmi.cn

(13)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刘汉青

客服电话:95177

联系人:王锋

网址:www.snjijin.com

(14)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总部A座17层

法定代表人:江卉

客服电话:95118、400-088-8816

联系人:熊彦清

网址:http://fund.jd.com

(15)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服电话:4008-773-772

联系人:费超超

网址:www.5ifund.com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四)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广纪路738号1幢32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A栋1楼

法定代表人:郝艳芬

电话:021-60168300

传真:021-65015073

联系人:蔡文婷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联系人:安冬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二办公楼八层

合伙人:姚建华

电话:021- 22122409

传真:021- 62881889

联系人:黄小熠

经办注册会计师:黄小熠、叶凯韵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