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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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结果公告

2017-12-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312 股票简称:平高电气 编号:临2017-067

债券代码:122459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控股股东平高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高集团”)增持计划为自首次增持之日(2017年1月4日)起12个月(截止2018年1月3日)内,增持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不低于13,569,213股(即公司总股本的1%),不超过27,138,426股(即公司总股本的2%)。

●2017年1月4日至2017年12月15日,平高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6,978,6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882%。截至2017年12月15日,平高集团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平高集团持有公司股份522,518,9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5077%。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平高集团累计持有公司股份549,497,5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4959%。

公司于2017年12月15日收到控股股东平高集团函告,称其于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1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平高电气股份2,605,900股,占平高电气总股本的0.1920%,至本次增持结束,平高集团的增持计划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增持主体平高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前,平高集团持有公司股份522,518,9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5077%。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平高集团计划自首次增持之日(2017年1月4日)起12个月(截止2018年1月3日)内,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13,569,213股(即公司总股本的1%),不超过27,138,426股(即公司总股本的2%)。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月 5 日、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编号为临2017-001号、临2017-002号公告。

三、增持计划实施进展及结果

2017年1月4日,平高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902,3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65%,本次增持后,平高集团持有公司股份523,421,2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5742%。

2017年1月16日起至2017年3月1日,平高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2,666,8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335%,本次增持后,平高集团持有公司股份536,088,1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5077%。

2017年3月2日起至2017年4月25日,平高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687,3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928%,本次增持后,平高集团持有公司股份542,775,4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0005%。

2017年5月4日起至2017年8月15日,平高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11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33%,本次增持后,平高集团持有公司股份546,891,6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3039%。

2017年12月14日起至2017年12月15日,平高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605,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20%。本次增持后,平高集团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6,978,6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882%,实际增持数量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数量下限,未超过本次增持计划数量上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截至2017年12月15日,平高集团持有公司股份549,497,5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4959%。

四、律师意见

北京众天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关于平高集团有限公司增持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认为集团公司本次增持股份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已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规定的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发出要约申请的条件,集团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