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管增持计划的说明公告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方大化工 公告编号:2017-194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管增持计划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化工”或“公司”)于2017年7月19日、7月25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长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7)及《关于公司董事长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拟增持公司股份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7-102),现对上述公告中有关欧阳国良先生本次增持股份的情况进一步补充说明如下:
公司财务总监欧阳国良先生(含其设立且控制的其他主体)自2017年7月18日起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增持价格不高于15元/股。
2017年12月16日公司收到高管欧阳国良先生的配偶刘芬琴女士的情况说明,2017年12月12日刘芬琴女士由于误操作卖出公司股票5,000股,该股买入成本13.59元,成交均价11.77元,亏损9,100元。刘芬琴女士本人承诺自本次卖出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剩余持有的方大化工股票。
该增持计划增持主体为欧阳国良先生(含其设立且控制的其他主体),欧阳国良的配偶刘芬琴女士的此次误操作属其个人行为,不会对欧阳国良先生的增持计划构成影响,欧阳国良先生承诺仍履行该增持股份的计划。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