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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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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公 告

2017-12-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公告编号:2017-055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12月18日上午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C区26号楼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维坚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12月1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蓝李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决议和公司总经理的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蓝李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其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上述公司副总经理的简历见附件一。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唐宝桃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决议和公司总经理的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唐宝桃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其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上述公司副总经理的简历见附件二。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刘颖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公司业务发展和管理需要,公司原董事会秘书蓝李春先生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其所担任的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辞职报告。公司董事会同意蓝李春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蓝李春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财务总监的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决议和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颖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其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上述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简历见附件三。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苏宁谊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苏宁谊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其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上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简历见附件四。

附件一:蓝李春先生简历

蓝李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福建省林业工程公司主办会计;凯博(福建)运动用品有限公司财务主管;福建贝能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睿能有限监事、财务经理;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蓝李春先生通过平潭捷润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持有公司7,921,0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2%)间接持有公司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蓝李春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蓝李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蓝李春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情形。

附件二:唐宝桃先生简历

唐宝桃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福建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工程师;实达电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福州启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福州卓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睿能有限技术总监。现任公司技术总监。

唐宝桃先生通过平潭捷润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持有公司7,921,0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2%)间接持有公司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唐宝桃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唐宝桃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唐宝桃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情形。

附件三:刘颖女士简历

刘颖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5年7月出生,硕士学历。曾任福建天宝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法务部主管,中富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福建省工程师经济师协会监事会主席。

经查刘颖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刘颖女士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刘颖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刘颖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附件四:苏宁谊女士简历

苏宁谊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0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曾供职于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和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现任公司证券部经理。

经查苏宁谊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苏宁谊女士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苏宁谊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苏宁谊女士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公告编号:2017-056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12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C区26号楼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维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管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贝能国际增资用于分销业务募投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福建贝能增资用于分销业务募投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募投项目之针织设备控制系统研发中心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福建贝能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全资子公司贝能国际向香港汇丰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申请调整汇丰银行上海分行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2017年11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2月1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3、上述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4、上述议案5、议案6涉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杨维坚先生为全资子公司贝能国际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2011年)第五十六条规定,关联人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且上市公司未提供反担保的,可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故上述事项豁免按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和披露。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孙立、乔营强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9日